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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2019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汕头市2019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汕头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汕头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向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
  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3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10月9日至10月15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
  (二)受理认定(10月10日至10月31日)。
  各级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区(县)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1号)执行。各区(县)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由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统一时间进行体检,各区(县)应将指定的医院在体检前5天报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备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表》由申请人员自行从广东省教育厅资料下载栏目(或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下载填写,并贴上1寸相片(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同底)。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表在体检前应到所属区(县)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加盖印章。
  五、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无误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无误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体检合格证明。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七)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

  附件: 广东汕头市2019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广东汕头市2019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

                                汕头市教育局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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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快发展我区义务教育事业,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我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制教师,安排在我区公办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现结合我区教育工作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考试和考核,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区教师队伍,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区教育稳步发展夯实基础。

二、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本次共招聘18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薪酬待遇。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须遵守吉阳区教育局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1.A类岗位:仅面向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优秀退役军人,共计1名。

2.B类岗位:面向本省户籍人员,共计2名;在三亚市基层学校连续服务满5年的在岗编外教师,共计1名。

3.C类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共计14名。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本公告及《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五)报考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可无证(高校证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六)所有报考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七)具有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A类岗位的报考人员,指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已退役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优秀退役军人,须提供本人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和入伍地所在市县武装部(警备区)出具的入伍地证明(在海南入伍的退役军人无需提供)。

(九)B类岗位报考人员,指海南省户籍人员【截止至报名之日前取得海南省户籍(不含报名当天)】;在三亚市基层学校连续服务满5年的在岗编外教师(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基层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

(十)C类岗位报考人员,指专业符合招聘条件且具有在中小学任教连续满2年及以上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在中小学校任教连续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本科生报考者,所学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报考者,所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十一)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8年7月2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7月2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以二代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十二)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毕业证书无法界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的,须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审批表和学籍表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本人签名按手印)。

(十三)留学归国和在港澳台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四)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除海南省以外)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2)。

(十五)海南省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十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十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6.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师德师风一票否决人员;

9.海南省在编中小学教师;

10.参加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考试的入围体检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协商委托市人社局网站、市教育局网站、“活力吉阳”公众号、“吉阳教育”公众号等宣传渠道上发布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布)。

(二)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09:00-2024年7月9日12:00。

(2)报名网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6668)请应聘者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

(3)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按手印上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可无证(高校证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职称资格证;

(6)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7)承诺书(附件3);

(8)报考A类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和入伍地所在市县武装部(警备区)出具的入伍地证明(在海南入伍的退役军人无需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

(9)报考B类岗位的,须提供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截止至报名之日前取得海南省户籍(不含报名当天);符合“在三亚市基层学校连续服务满5年的在岗编外教师(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基层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

(10)报考C类岗位的,须提供在中小学校任教连续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本科生报考者,所学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报考者,所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11)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毕业证书无法界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的,须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审批表和学籍表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本人签名按手印);

(12)留学归国和在港澳台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13)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除海南省以外)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2);

(14)海南省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15)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6)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    

(三)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由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2024年7月9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7月9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7月9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7月9日17:00准时关闭。

3.本次招聘,A类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B类和C类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各类岗位达不到相应比例数的,相应调整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岗位招聘条件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4.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及笔试有关事项在“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项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

(1)时间及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

①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③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

(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

①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岗位在10人及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确定入围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

②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底依次递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并参加资格复审。

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整理提交,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材料顺序为:

①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海南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报考A类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和入伍地所在市县武装部(警备区)出具的入伍地证明(在海南入伍的退役军人无需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报考B类岗位的,须提供海南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截止至报名之日前取得海南省户籍(不含报名当天);符合“在三亚市基层学校连续服务满5年的在岗编外教师(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基层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

⑤报考C类岗位的,须提供在中小学校任教连续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任职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三者一致为准;本科生报考者,所学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报考者,所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⑥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毕业证书无法界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的,须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审批表和学籍表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本人签名按手印)。

⑦承诺书(附件3)。

⑧留学归国和在港澳台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备查)。

⑨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除海南省以外)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2)。

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或缺少相关材料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采用现场教学和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考试成绩排名

以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需进行加试的,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5.公布成绩

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靠前在拟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成绩排名靠后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考生如不按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则视为放弃聘用和递补资格。

1.体检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过程由吉阳区教育局协商吉阳区纪委、吉阳区人社局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未有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2.考察

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未有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岗位选择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通知入选人员选择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岗位选择按类别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择岗当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会议,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岗位,已确定学校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和“吉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A类和C类岗位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B类岗位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满6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本次招聘的新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任职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和学校的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未经同意报考公职岗位或私自报考后辞职的,5年内我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聘用。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未被聘用人员的笔试成绩达到储备库合格分数线以上,将自动进入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编外教师储备库。

(三)本次招聘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划定。

(四)本招聘公告由三亚市吉阳区编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36609468;

监督电话:0898-88865152;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36609469。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附件:1.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

2.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

3.承诺书

4.三亚市基层学校名单

安徽蚌埠高新区2024年面向乡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交流程序,优化结构,激发活力,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新区乡村中小学选调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工作实绩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调的用人机制。

二、选调计划

计划在高新区乡村学校选调5名教师(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到城区学校任教,其中中学教师2名,小学教师3名。

三、选调条件

(一)在高新区乡村学校任教期间,获得市级优质课评选、岗位研修、基本功大赛等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通过选拔参加省级比赛的教师,考察合格,可以根据教师意愿,直接调入城区学校任教。

(二)参与中小学教师选调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身体健康。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高新区乡村学校教龄满三年的教师(截止2024年6月)。

3.报考人员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在高新区乡村学校任教期间,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最美教师等荣誉称号或在区级教科研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等次、在市级教科研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等次。

6.上一学年教育教学成绩位于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中等以上。(小学中心校出具证明,中学由教务处出具四校联考成绩证明)。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及相关后续事宜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7月1日下午下班前,由学校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意报考证明、量化评分表(须附教务处审核后的相关材料)、个人考察材料(学校近三年考核综合鉴定)、个人报考承诺书等材料交区社会事业局。

(三)程序

1.量化评分:区社会事业局制订《高新区教师选调量化评分表》,联合组织、纪检部门成立评议小组,根据《评分表》对参加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评分,参选教师量化得分,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中学前6名,小学前9名进入第二轮选拔。如最后一名量化考核分数相同,同时进入下一轮(如果中学报名不满6人,同时小学岗位报名达12人,核减中学岗位,增加小学岗位,若报名情况还有其他变化,具体选聘岗位由领导小组研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面试形式为10分钟无生授课(分值70分)和5分钟结构化面试(分值为30分),满分为100分。提前1小时抽取课题,现场备课,撰写教学设计。完成后,交工作人员复印。面试后现场公布得分。

3.公示:根据面试得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结果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如果同学科最后一名专业测试分数相同,则以量化考核分数高的为先。

4.考察:区社会事业局和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2024年秋季,根据需求分配,试用期一学期。

5.选调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正式留用后,办理调动手续,并重新核定专业技术岗位,如相应级别无岗位空缺,须低聘至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选调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在报考同一学科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交流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声明);

(2)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五、其它事宜

1.本次公开选调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社会事业局牵头,区纪工委监察办、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2.本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24年高新区面向乡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2:区内教师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2024年高新区公开选调教师量化评分表.doc

附件4:个人报考承诺书.doc

 

                        2024年6月25日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公开选调和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公告

根据《2024年湘潭市岳塘区公开选调和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要求和相关规定,现将面试(试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9日(周六)

地点:湘潭市岳塘区昭山和平小学(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新湖村新湖路)

湘潭市岳塘区昭山和平小学

导航搜索地址为:湘潭市岳塘区昭山和平小学南门

二、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为A、B、C三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次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名单见附件1。

三、准考证打印及使用说明

1.A类岗位准考证网报系统打印即可面试考试使用。

2.B类岗位沿用笔试准考证,在面试考试前须在面试考点完成查验及加盖招聘用人单位(岳塘区教育局人劳股)公章方能使用。

3.C类岗位准考证沿用笔试准考证,确认已加盖招聘用人单位(岳塘区教育局人劳股)公章方能使用。

四、面试的基本流程及操作要求

1.候考。7:15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室,查验相关证件,上交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7:45开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先抽学段签,其次抽科目顺序签,再抽岗位顺序签,最后抽考生顺序签;7:45未进入相应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8:15第1名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8:45开始进入面试考场面试。(面试分组见附件2)

2.备课。要求设计一堂完整的课,体现导入—展开—终结等教学环节。备课限时30分钟,备课时间到,考生必须马上停止备课,要求在备课纸首页的右上角写上抽签序号(严禁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身份信息,违者按零分处理),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试讲室外等候(备课室的教材不带走,备课纸可带至面试室)。

3.试讲。试讲者面对考官,只报抽签序号,不得泄露任何其他本人身份信息。试讲现场无学生,要假想有学生,须展示常规教学中必要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呈现形式、板书设计、个性特点等。试讲限时10分钟,试讲时间到,必须马上停止试讲,上交备课材料。

体育、音乐岗位除试讲外还需按题本要求进行4分钟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占面试成绩60%,专业技能占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①体育:根据题本进行队列队形展示+自选专项特长展示;②音乐:根据题本曲目弹唱+自选专项特长展示。

4.成绩确认。考生考完后到侯分室候分,并在《面试成绩确认表》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候分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成绩予以公示(只公布考生序号+面试成绩)。

五、面试计分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实行电脑统分核算考生试讲成绩,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试讲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当场张榜公布。

提醒事项:

①招聘岗位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公开招聘环节。

②A类岗位面试成绩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随机从题本中抽取材料加试5分钟。

六、成绩合成、排名和选岗

1.成绩合成。A类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B、C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3.选岗。按照招聘(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选岗对象。同一选调和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选岗出现放弃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4.入围选岗对象及选岗时间、地点见《选岗公告》。《选岗公告》在岳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不在规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试讲有关的资料进入候考室和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违者按零分处理。

3.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将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交存工作人员集中保管,面试试讲依程序按抽签顺序进行,结束全部面试项目才能离开考场,其余考生在候考室休息等待,抽签顺序号在下午的考生,中餐由组考方统一安排。

4.候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嚼槟榔等,严禁交头接耳,严禁外泄自己的抽签顺序号。

5.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6.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湘潭市岳塘区教育局

0731-55568379

监督电话:湘潭市岳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55568145

湘潭市岳塘区纪委监委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0731-55579613

附件1:2024年湘潭市岳塘区公开选调和招聘中小学教师入围面试考生名单.xlsx

附件2;2024年湘潭市岳塘区公开选调和招聘中小学教师考生面试分组.doc

2024年湘潭市岳塘区公开选调和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5日

吉林省长春市力旺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力旺中学建校九载,始终肩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秉承“启发潜能”教育理念,践行“崇德励志、为国担当”的校训和“追求卓越、勇争第一”的精神,为社会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书香校园”“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全国创·造教育重点基地”“中国STEM教育2029创新行动计划领航学校”“吉林省STEM教育科研示范基地”“吉林省百佳文化建设校”“吉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等荣誉100余项。2024年,我校被丘成桐先生授牌,成立丘成桐少年班。

招聘岗位01

1.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2.数学竞赛教练员

3.STEM(科学 技术 工程 数学)教师

限男性教师,具有超强动手能力与科学探究精神的理工科人才。

招聘条件02

1.师范类、综合类高校应届毕业生,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的往届毕业生,985、211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数学竞赛教练员同时面向社会教培机构进行招聘。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省、市学科带头人、教学精英、教学新秀、骨干教师等专家型教师。

3.拥有教育梦想和教育情怀、酷爱读书、锐意改革、勤奋好学、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并善于与他人合作者,择优录取。

简历投递03

1.投递期限:长期有效。

2.简历投递方式:应聘教师将简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dlw163@163.com;邮件标题及简历统一命名为“专业-姓名-性别-电话-学历-荣誉”,如“汉语言文学-李某某-女-13811111111-硕士-省级学科带头人”。

3.联系电话:18626933840(王老师)

薪资待遇04

1.工资底薪高于长春市中学教师薪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特别优秀者具体薪资待遇面议。

2.提供津贴奖励,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教师每月额外享受相应等级的学位津贴。

3.教师子女一孩可享受以最低价格就读力旺实验幼儿园,免费就读力旺小学、初中、高中。

4.提供交通补助。

5.免费提供工作日早、午餐。

6.提供单身教师住宿公寓。

吉林省长春市新解放学校(高中部)招聘教师公告

招聘教师公告

长春市新解放学校(高中部)创立于2011年,秉承解放教育“从严治校,精细管理”的办学风格,追求“崇高而优美”的教育理念,打造“心之力”教育,以人为本,面向人人,树立“为时代育人,为民族铸魂”的新时代人才观,全面建设一所:真正为学生负责,真正对家长着想,真正为百姓服务,真正高质高效、自律自主的区域性一流高中。

新解放高中拥有一支专业且素质过硬、成熟的教师队伍,由吉林省优秀教师、学科省级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吉林省名师领军示范。同时,学校高度重视专家型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扶持,有稳定和一流的待遇。为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学校正在规划建设新校区。为进一步充实提升新解放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实际需要,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学科优秀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教师3人,信息技术教师1名,其他学科教师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和违反师德师风等情况;

3.善于学习,善于合作,善于沟通,具备一定可塑性;学科专业素养深厚,基本功扎实,具备一定发展潜力;

4.学生干部、获得国家奖学金等奖励者、985、211 高校及重点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研究生;

5.优秀骨干教师,具有省、市、区级以上骨干教师资格证(五年之内),教学能力突出、能担任班主任者优先。

三、相关待遇

1.待遇优厚,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工龄+校龄+岗位工资+课时工资+绩效工资;

2.正式录用即可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寒暑假带薪(和假前一个月工资相同);

3.参加与公办学校一致的教师职称评定;

4.教师子女入读本校享有我校小学、初中、高中学位及免交学费等待遇;

5.工作日提供免费早午晚餐等。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基本信息调查问卷;

2.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实际情况筛选简历后,将电话通知相应人员考核时间、地点和方式;

3.录用:经考核合格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

4.投递截止日期:年度有效。

西安广场校区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4115号

高新校区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顺达路789号

联系方式:15526882344 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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