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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教师招聘11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教师招聘119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19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归口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的广西唯一一所国家公办建筑类普通高等学校。
  如今,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占地面积708亩、全日制在校生超过18000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环境优雅的高等院校。学院设有土木工程系、建筑与规划系、艺术设计系、管理工程系、城市建设与交通工程系、建筑设备与环境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公共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等9个教学系部。学历继续教育在册人数5000余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规模在广西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职业技能岗位培训近年来每年达20000余人次。
  学院拥有“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建筑技术专业性实训基地”等6个国家级实训(培训)基地及8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实训基地,获得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以及9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个自治区级优质专业、1个自治区高校急需专业、2个特色专业和4个优势专业以及6个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此外,学院还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建设学校”、“国家建设行业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师范培训基地”。荣获中宣部等五部委授予的“全国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及“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自治区编办批准,我校2019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共119名,其中:专任教师57名,教学辅助人员27名,辅导员32名,医护人员2人,管理员1名。具体岗位、人数与要求详见《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信息表》)。
  三、岗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养好;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3.应聘各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4.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gxzjt.gov.cn/)、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www.gxjs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应聘者务必在此时间段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表及有关材料的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递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学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职称改革办公室)人事科(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0771-3829092)。
  3.应聘者需取得现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应聘者在报名时不主动说明相关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应包括:《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要求具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岗位还必须提供高校工作经历证明。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5.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者本人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资格。
  7.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出现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8.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结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三)笔试(100分)
  1.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需笔试的岗位详见附件1中的“考试方式”说明。
  其他不设笔试环节的岗位,如果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3的,需增加笔试筛选环节(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时同时注明),最后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入试讲、面试环节,其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减少招聘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个别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须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
  3.笔试内容
  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
  4.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查询。
  (四)试讲、面试(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不需笔试的岗位直接进入试讲、面试程序。
  1.发布试讲、面试公告
  试讲、面试前3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应聘者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人选。
  2.试讲、面试要求
  (1)试讲。试讲实行100分制评分,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试讲以现场讲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课程教学、实现教学目标、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掌握讲解、提问和板书等教学技能的水平。应聘人员自行选取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的教材和试讲内容,不能使用课件,学校不提供多媒体设备。要求现场提交试讲教案(一式7份)给考官。试讲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教学辅助人员、辅导员、医护人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主要从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方面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3)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试讲、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试讲、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的考核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试讲、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应聘者抽签确定试讲、面试的顺序。试讲、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5)试讲、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1)教学辅助人员、辅导员、医护人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专任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五)考核
  1.附件1中,岗位序号1号岗位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2.考核人选。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试讲、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资格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核内容。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重点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凡列入考核对象的均需参加体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应从同一职位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招聘结果
  对于通过考核和体检的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拟聘岗位,将按规定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待遇和聘后管理  
  (一)被正式聘用人员纳入我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管理,学校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二)高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 
  七、招聘资料存档
  公开招聘工作完成后,在办理增人手续前,我校将招聘组织实施过程的相关材料按规定整理归档备查。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389866  
  九、其他事宜
  (一)我校负责制定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各个环节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分工及要求。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韩艺, 0771-3829092。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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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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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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