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山西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招聘2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招聘21人公告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建校以来,学院着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和“晋商文化渗透、校企文化融合、对外文化交流”文化熏陶模式,致力于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思政教师、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下达2019年山西省高等院校“三支队伍”专项招聘计划的通知》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学院计划组织实施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其中思政教师5名,专职辅导员16名,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思政教师

  已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专职辅导员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28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zzy.sx.cn/)、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xjz.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5日(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晋中市榆次区蕴华西街229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附件3,个人内容必须打印),在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

  (4)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本科、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打印);

  (6)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原件;

  (8)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2日

  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毕业学校等信息。

  资格初审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6、其他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

  ①思政教师岗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60%,专业知识占4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②专职辅导员岗笔试内容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令)、《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0日)》、《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教育基础知识以及山西优秀传统文化等。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生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晋中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学院网站公布。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

  ①思政课教师岗面试采取课堂能力测试(占60%)和专业能力测试(占40%)两个环节进行。课堂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由评委按现行专业教材确定,随机抽取,实行封闭独立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为20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仪表举止、教学潜能、职业态度等;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答辩,答辩时间为10分钟左右,重点考察专业知识总体掌握的程度、应聘人的综合素质等。

  ②专职辅导员岗面试采取主题演讲(占50%)和案例分析(占50%)两个环节进行。报考人员现场随机抽取案例后封闭独立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60分钟。主题演讲限时10分钟,重点考察辅导员价值观和思想政治素养、逻辑思维及语言组织能力、讲授能力等;案例分析限时10分钟,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成立专家小组,每组人数为5人,外聘专家。

  (3)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4)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院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另外,被考察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严肃招聘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相关招聘事宜解释权归晋中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354-2662271

  监督电话:0354-266775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山西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招聘21人公告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山西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招聘21人公告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山西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招聘21人公告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28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