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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南2019年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鄂南2019年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精神,经咸宁市政府同意,结合我校新高考课程改革部分学科教师非常紧缺的需求,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奥赛训练教师4名:数学、物理、化学、 生物各1名。

  学科优秀教师7名:数学、英语、化学、生物、地理、

  体育(足球教练员)、心理健康教育各1名。

  详见《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学历详见《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6.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人员;

  5. 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20年8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考核与体检、考察及资格复核、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 4 日至11月 8 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鄂南高中信息大楼三楼办公室,联系人:李春,联系电话:0715-8123087

  (三)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①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寸近期相片2张;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表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④《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选择与自身条件匹配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3. 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 报考人员需要填写《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工作人员根据《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及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岗位匹配性负责,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5.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②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6.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负责组织进行。

  (四)现场报名及确认缴费

  现场报名时采集登记照片及缴费。报名费为100元/人,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费用概不退还。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到鄂南高中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内容:①教育理论必备知识;②学科知识及专业能力;

  3.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满分成绩为一百分,教育理论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占80%(报考奥赛训练教师岗位的学科知识及专业能力中含竞赛试题)。

  4.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5.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的比例才能开考,不足3:1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

  6. 笔试成绩在咸宁市教育信息网、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网站同时公示。

  六、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面试的形式为讲课,即按学科进行分组现场讲课。讲课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及新高考学科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统一备课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 面试成绩满分为一百分,采取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位考官的平均分的方式计算面试成绩。

  3. 体育足球教练员讲课时间为10分钟,个人技能展示10分钟,面试时间合计不超过20分钟,面试成绩讲课和个人技能展示各占50分,个人技能展示所需体育器材由考生自带。

  4. 面试讲课以咸宁市高中阶段现行使用相应学科教材中某一课或某一章节的某个知识点为选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心理考核与体检人选。

  八、出现并列情形的优先原则

  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心理考核与体检考察:

  1. 应聘人员优先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 如遇成绩排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临时弃权,如某一学科只有2名或1名考生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必须达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心理考核与体检程序。

  九、心理考核与体检

  1. 根据考生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考核与体检人选,心理考核与体检工作由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组织进行,心理考核与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阶段。

  2.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 学校或受检人对心理考核与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 进入心理考核与体检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指定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完成全部心理考核与体检项目,逾期未进行心理考核与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心理考核与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心理考核与体检项目,待心理考核与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 心理考核与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 因考生放弃或心理考核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经市人社局批准学校按照成绩排序可实行递补。 

  十、考察和资格复核

  1. 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阶段,考察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察工作由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负责完成。

  2. 考察时需对被考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考察资格。

  3.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问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 因考察不合格的名额空缺 ,学校因工作需要,经人社局报备,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考核与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核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备案,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内有影响招聘工作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此公告说明由湖北省鄂南高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办公室     0715-8123087

  附件一: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019年鄂南高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申报表(附件一).xls

  附件二: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019年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二).doc

  附件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本科专业目录(附件三).doc

  附件四: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的科学、专业目录》(2012年)

  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四).docx

湖北省鄂南高中

2019年10月21日

  鄂南高中简介  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简称鄂南高中),成立于1984年,是咸宁市政府举办的全市唯一的一所省级重点高中和省级示范中学。原校址位于笔架山下,2002年异地新建,2007年整体搬迁至现校址。校名由全国政协副主席、近代史专家、无产阶级革命家胡绳题写。

  鄂南高中在薄弱的基础上起步,在改革中前进,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发展过程。建校之初只有5个教学班,30多名教师,200多名学生,占地面积不到100亩,建筑面积7千400平方米,现在发展到57个教学班,256名专任教师(其中在职特级教师4名,高级教师107人,研究生学历26人),3560名学生,占地面积近400亩,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

  建校以来,鄂南高中顺应教育教学改革的潮流,提出了“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厚德博学,自主自强”的校训,构建了“一体两翼”(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自我教育和自主学习能力为两翼)的教育模式。走进新时代,确立了“依法治校、学术治校、民主治校、科学治校”的治校方略,提出了“建设荆楚一流名校,办学子向往的优质特色高中”奋斗目标与发展愿景。

  办学理念的提升,办学规模的扩大,办学条件的改善,办学模式的开放与多元,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攀升。建校以来,174名毕业生进入清华、北大深造,600多名学子留学海外,万余名学生考入各类重点大学,为国家培养输送了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劳动者和大批高素质的人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学校先后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首届文明校园”“湖北省教育科研50强”等荣誉,教师获省以上奖励百余人。学校办学经验先后在《人民日报》《湖北日报》《中国教育报》《咸宁日报》等报刊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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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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