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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双辽市2019年招聘教师1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双辽市2019年招聘教师135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教学工作发展需要,大力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支持贫困县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7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四平市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四发〔2017〕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双发〔2017〕6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150人(具体详见附件1:《2019年双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考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8日—2001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9年11月1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7.报名考生所学专业需与申报学科岗位条件要求专业相同;

  8.报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职业类学校部分岗位、音乐岗位及美术岗位除外),且教师资格证种类和任教学科均需与申报学科对口;

  9.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10.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双辽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在编人员;

  7.“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吉林省省属高校本科免费师范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6.考试合格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9届毕业生在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

  7.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市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19年11月18日(含)前迁入。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双辽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双辽市纪委监委、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辽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现场监督指导组,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0日 08:30—16:30,

  2019年12月1日 08:30—11:30。

  2.报名地点:双辽市第三小学。

  (三)报名要求

  考生须本人到招聘现场报名,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户口本及有效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9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与所报名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类学校部分招聘岗位、音乐岗位及美术岗位除外);

  4.个人简历;

  5.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下载);

  6.《2019年双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7.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红底二寸证件照(电子版),像素为358*441,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文件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U盘自备;

  8.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9.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必须明确应聘的岗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10.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在职人员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递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准考证

  本次考试准考证采取现场发放形式,发放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双辽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angliao.gov.cn/),且考生需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一)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形式为空讲,时间为10分钟,20分钟时间准备讲课内容。

  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初试,初试具体事宜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二)总成绩计算

  最终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有文件依据的);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由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angliao.gov.cn/)。

  (四)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angliao.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问题的,经双辽市纪委监委、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辽市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核实,确有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所有人员由双辽市教育局集中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即为国家正式编制教师,享受当地公办教师一切待遇。2019年毕业生报考人员,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9年的,可视为2019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或2019年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规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均为5年(含试用期)。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双辽市教育事业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434-7667015;双辽市教育局电话0434-7222290进行咨询。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liao.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1:《2019年双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 201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供参考)

  附件3:《2019年双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辽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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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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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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