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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县2020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苍南县2020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10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苍南县教育局联合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温州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高校公开提前招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招聘时间

具体设点高校名称

备注

11月2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桂苑餐厅一楼)

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11月30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温州大学(温州大学南校区体育馆二楼羽毛球场)

 

12月1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三〉上午9:00-11:30集中报名点)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 号

12月16日(星期一)

上午9:00-11:30

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106多媒体宣讲室)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备注:报名最后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其他高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到附近高校参加招聘报名。

  二、参加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苍南中学等23所学校拟提前招聘教师100名(各招聘学校、岗位、专业要求及名额见附件1、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并于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体育(足球方向)需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资格条件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应属温州户籍或温州生源(特别说明除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2020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通过招聘工作小组现场考核可以直接签约;

  2.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并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户籍不限),通过招聘工作小组现场考核可以直接签约;

  3.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紧缺学科(见附件)毕业生或取得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户籍不限),通过招聘工作小组现场考核可以直接签约;

  4.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在大学期间获得一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通过招聘工作小组现场考核可以直接签约;

  5.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

  6.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一定奖项或担任相关学生干部职务的对象。

  (1)获得二等奖学金一次或三等奖学金二次及以上;

  (2)担任班级正班长,班级及以上党、团支部正书记,学校学院团委或学生会正、副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需一学年及以上,目前在职的计算至2019学年下学期期末);

  (3)个人特长获得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一次及以上(含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季军及以上且个人获省级三等奖一次及以上(排球、篮球、足球等不设个人奖项的除外);

  7.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足球二级运动员或D级教练员证或大学期间个人成绩取得省级比赛前八名的,允许报考体育(足球方向)岗位。

  说明: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院)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院)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奖学金获得者需提供获奖文件,奖学金获得时间截止为招聘报名时间。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苍南县人才网(http://www.cnrsj.com/)、苍南教育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255479/index.html)及相关高校网站等发布招聘简章。

  2.组织报名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成立提前招聘工作小组,赴相关高校组织开展报名工作。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有设点高校的对象也可以就到其它设点高校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报名时应提交学校证明材料及《报名登记表》(附件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各项荣誉证书、任职证书(或任职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校证明需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入学录取批次、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等。

  3.资格初审和面谈筛选

  提前招聘工作小组在报名现场对报名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面谈筛选。对于资格初审和面谈筛选通过的对象,发放初审通过通知书。  

  4.组织考核

  (1)现场考核。对于资格初审和面谈筛选通过的北京师范大学等10所师范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及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紧缺学科(见附件)毕业生或取得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户籍不限),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在大学期间获得一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等对象,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现场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当天通知)。现场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程度、综合素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通过者,则确定为所报考岗位拟录用对象(一岗位在同一招聘点考核通过人数大于岗位计划数,则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对象),直接签订就业协议书,已签约岗位在总岗位指标中予以扣减。

  (2)综合考核。除直接签约对象外,适时组织初审通过的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面试、试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课考点和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总岗位指标减去已直接签约岗位作为参加综合考核对象的岗位指标数。因直接签约原因,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报考岗位不再空缺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的岗位,如果没有符合的岗位,视为自动淘汰。

  面试考核(占50%)。面试内容含基本素养和专业素养,面试按学段与专业学科分成若干组。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试课人选,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小数。

  试课考核(占50%)。主要考察本学科知识的掌握、理解和运用等。试课分学科统一集中组织,同一学科(有注明方向的学科单列),不同学段报名对象所持教师资格证资格种类相同,则按高年段岗位学科进行试课;同一学科(有注明方向的学科单列),若报名对象所持教师资格证种类不相同,则按报名岗位学段学科进行试课。试课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试课不合格者,自动淘汰,不予计入考核总分,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小数。

  试课前45分钟向试课者明确试课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课,当场公布试课成绩。试课时间为12分钟。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身份证,以备验证。

  5.签订就业协议

  除直接签约对象外,根据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按报考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同一学科(有注明方向的学科单列),不同学段报名对象所持教师资格证资格种类相同,按考核总分高低排名依次进行择岗;同一学科(有注明方向的学科单列),若报名对象所持教师资格证种类不相同,按报名学段学科考核总分高低排名依次进行择岗,若同学科低学段符合条件对象择岗后还有岗位空缺的,可由同学科高学段符合条件对象进行选择,但报考高学段考生要先满足高学段岗位需要。考核分数相同的,则试课分数高者优先入围,试课考核分数也相同的,进行加试。聘者根据考核分数高低按报考学科依次选择岗位后,与用人学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还要签订在苍南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承诺书。

  6.体检和考察

  组织已签订协议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7.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苍南人才网、苍南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8.调档

  签订协议人员的个人档案请于2020年7月31日前寄送至苍南县教育局人事档案室(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街,邮编:325800)。

  9.办理手续

  签订协议人员于2020年7月20日至3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审核通过者,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签订在苍南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承诺书。对弄虚作假、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手续。因审核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替补。

  五、其它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育(足球方向)聘用人员需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2.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未满服务期的对象,若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提前招聘工作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77-64758278;招聘工作监督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0577-6476254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68881517。

  5.本次招聘活动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也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

  6.本简章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教育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255479/index.html)。

 

 

  附件:1. 苍南县中小学提前招聘2020年优秀毕业生学科计划表

  2. 苍南县中小学提前招聘2020年优秀毕业生学校岗位计划表

  3. 苍南县中小学提前招聘2020年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教育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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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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