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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12月10日-13日14:00时止
  现场确认时间:12月10日-15日(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网上缴费时间:12月10日-16日24:00时止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5日
  考试时间:2020年1月4日-5日(考生人数较多的考区会出现考试时间顺延的情况)
  二、 报考条件
  报考教师资格面试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绩条件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身份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人员。
  3.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4.在省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意事项:
  如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下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并通过面试,由此产生的教师资格证不能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 报名流程
  报考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三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时段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面试网上报名。已参加 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后才能完成网上报名操作。
  注意事项:
  1. 报名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认真填报。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其他团体及个人代替报名,如因违规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时上传照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按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期间,考生须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二)考区填报:面试共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黑河七个考区,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根据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在校生按学籍关系所在地按《面试填报考区对照表》选择对应考区,不得跨区报考,农、林系统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报考

面试填报考区对照表
黑龙江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三)现场确认:面试报名实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期间考生本人携带相应材料,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在校生到学籍关系所在地的指定确认地点(附件1)办理确认手续。考生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户籍或持有黑龙江省居住证的社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户籍材料原件、复印件(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我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复印件;
  ④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免费申请),非内地(大陆)高校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考生承诺书。(附件3)
  ⑥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原件和复印件。
  2.黑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③考生承诺书。
  考生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号和姓名除外)在审核截止之前可以修改。考生如因个人信息有误未能通过现场确认,须在确认时段内修正个人信息,重新报名后再次进行现场确认。超过确认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
  2.哈尔滨考区开设8个确认点,考生须按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在校生按学校所在区,其它区、县(市)本着就近的原则合理选择地点确认。
  3.请考生合理选择确认时间,周末人数较多,请尽量避开高峰确认时段。
  (四)网上缴费:面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于12月16日24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根据教育部《关于核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146号)及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6〕37号)文件批复金额,核定黑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40元
  四、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四)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详细科目请参见《2019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及代码列表》(附件2)。
  五、面试实施
  (一)面试程序:考生持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抽题。通过面试测评系统,考点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后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二)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正式出版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教材目录参见附件4),面试程序为:
   1.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
   2.根据考生所带教材,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教材中的相应章节,确定考生面试讲课内容。
   3.由引导员引导至备考室,进行试讲备课(20分钟),不做PPT。
   4.备课时间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导到相应考场进行面试。
   5.考生进行专业概述5分钟(含考官追问)。
   6.考生进行10分钟试讲,要求有板书。
   7.考官针对考生课堂教学进行提问,考生进行答辩5分钟。
   8.考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离开考场。
  六、面试考点
  我省共设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学院、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齐齐哈尔大学、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牡丹江师范学院、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佳木斯大学、大庆师范学院、绥化学院、黑河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12个面试考点。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0年3月3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九、合格证明
  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考试合格证明,以供相关认定机构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附件:
  1.黑龙江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3.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承诺书
  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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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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