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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报名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深圳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部署,2013年深圳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地的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凌晨0:00至9月30日凌晨0:00。

  (二)报名网址:http://jszg.gdhed.edu.cn(“网上报名”栏)。

  (三)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名为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照片一致。

  二、现场确认报名

  (一)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9:00至10月8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各区教育局(地址和联系电话详情请看附件1)。光明新区、龙华新区所属学校及有关单位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宝安区教育局受理;坪山新区、大鹏新区所属学校及有关单位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龙岗区教育局受理。

  (三)申请人到现场确认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要求正反面打印并由本人签字。表格及表格上照片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得自行张贴照片或自行设计表格;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必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并到指定医院体检(附件2);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无效;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有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或所在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或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7.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上传到系统的照片、张贴在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包括:(1)在我市指定的师范院校进行培训获得的“两学”证书;(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3)取得《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此证书要求加盖“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章才有效。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工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11.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必须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内学历必须由经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出具,并加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章。(在编正式教师除外,但需学校出具证明。学历中心认定代理点请看附件2)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证书(明)原件和复印件,由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均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下载使用。

  三、材料受理及审核

  (一)现场确认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并向其出具加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受理回执;初审不合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说明理由。

  (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仍未补齐的,原则上不再接受申请。

  (三)现场确认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对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请特别留意。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一)已通过复审的人员中,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请届时凭现场确认时的受理回执参加测试)

  (二)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由各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深圳市教育局网上另行通知。

相关阅读:
广东省深圳市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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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第二次报名公告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六月份测试计划

报名须知

特别声明:考生切勿相信任何机构承诺的“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一、报名对象

1.报名条件:仅限本院师生

二、网上预报名注意事项

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 线上报名

 三、测试:

1.测试时间:考生所报日期,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地点: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致楼2楼西侧)

3.考试要求:应试人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生证(学生)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五:成绩与证书:

1.成绩查询网址:https://bm.cltt.org/ 

2.领证地址: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知致楼614)

3.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出成绩和电子版证书,具体时间在群里发布相关通知,急需证书者谨慎报名。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6-8823717(周一至周五900–114014:30–17:00;负责人员有测试、上课等其他工作,请耐心拨打)。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01

2024-06-01

200人

2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06

2024-06-08

500人

3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13

2024-06-15

500人

4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20

2024-06-22

500人

5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27

2024-06-29

500人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浙江诸暨市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2024年上半年我市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测试准备就绪,决定按计划举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5月25日(周六)

  二、测试地点:诸暨市教师进修学校(望云路119号)

  三、测试流程:报到(1号楼401室候测室) → 拍照、抽签(抽签室) → 测试(机房)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新规程,2023年4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即测试前10分钟不再提供考试内容供考生准备,但在测试室前三项考完,第四项说话开始之前,提供30秒钟的间隔时间给考生准备。)

  四、其他要求与说明

  1.考生须持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测试,无有效证件一律不能参加考试。

  2.照片需现场拍摄。请考生注意服饰穿戴,尽量穿有领子的衬衣(或有领子的外套),忌化浓妆,刘海不要遮住眉毛。

  3.考生可在参加测试后45天左右登录“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资源网”(www.cltt.org)查询成绩。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发,证书发放后续会在考生钉钉群和校讯通及时通知。

  4.考试时间与准考证号查询方式:

  1.关注公众号

  
  2.进入查询功能
  
  3.输入考生信息
  
  4.核对考试信息
  

  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关注考生钉钉群消息,联系电话:13858437721,767721 联系人:楼老师 

诸暨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年5月13日

江苏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招聘教师7人公告

为适应职业学校发展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网(https://www.njzhzz.cn/)发布,具体的招聘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28日17:00。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须用windows操作系统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登录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1.226.77.4:8020/。

3.报名提交材料:

①《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⑤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外)均需提交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4.有关要求:

(1)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29日17:00。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30日12: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30日17: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报材料。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31日12:00。

(四)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5月31日14:00至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登录报名平台,在2024年5月31日14:00至6月1日18:00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招聘单位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查询:本次笔试为百分制,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可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面试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等事项将于资格复审后在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网公布。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招聘岗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各项测试均按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网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七)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1年内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025-52888010、025-52888011

2.监督电话: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883593

本公告由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1.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浙江宁波市北仑区2024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五批学前教育专场)资格复审及素养测试通知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五批·学前教育专场)公告(宁波市北仑区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2024年4月10日文),现就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参加对象:所有拟进入素养测试名单的考生。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5月25日(周六)上午8:00,宁波市北仑区泰河学校(宁波市北仑区通泰路69号)报告厅。资格复审未在5月25日(周六)上午8:00前报到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3.资格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自己符合资格条件中的对应条款,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各类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A:(1)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递交《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见原公告),贴好近期一寸照片。

岗位B:(1)本人身份证、北仑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证明(辖区中心幼儿园开具)或宁波市内幼儿园在编教师证明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递交《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见原公告),贴好近期一寸照片。

因材料不齐导致资格复审不能过关的,考生自主负责。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参与之后的程序。因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素养测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素养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素养测试

1.参加对象:拟进入素养测试环节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时间:5月25日(周六)上午资格复审后。

3.考生素养测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

4.素养测试内容及准备要求

(1)美术:考生自备美术工具;

(2)弹唱:内容自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素养测试室提供钢琴;

(3)舞蹈:内容自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如需音乐伴奏请携带含有伴奏的U盘,为防止U盘无法打开,建议携带备份U盘,素养测试室提供功放。

(4)科研素养:采用结构化试题,了解考生的科研素养。

素养测试总分为100分,每项内容各占25%,若其中一项缺考,则该项直接计0分。考生素养测试总成绩不足60分的直接淘汰,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素养测试考试期间一律关闭通信工具,并上交所携带的电子设备。参加下午素养测试的考生,考点提供中餐。

三、其他事项

请各考生充分考虑路上交通拥堵等因素,确保按规定时间报到。

如对成绩有疑义,请在2024年5月21日上午10:00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与北仑区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74-89383955王老师,0574-89383957贺老师。如查分后有成绩更正造成拟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变化的,将发布补充通知。其它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或由北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附件: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五批•学前教育专场)笔试成绩及拟进入素养测试人员名单.xlsx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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