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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合浦县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北海市合浦县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

  为适应我县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共225名。为确保此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6.报考小学教师B岗位和小学教师C岗位时年龄要求为:男1954年12月 31日后出生,女1959年 12 月 31 日后出生,其他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7.资格条件
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合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计划表》
(1)考生的学历、专业或职业资格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职业资格同时一致。
(2)2013年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由学校出具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和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但聘用时必须提供原件。
(3)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年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年限。基层工作年限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年限。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年限,可视为基层工作年限,所有工作年限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果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年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 9 月 4 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处理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合浦县辖特岗教师及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银行缴费(也可现场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由县招聘主管机关负责,主管部门协助。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请登录北部湾人力资源网(www.bbwrl.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与原件相符,学历、专业、年龄、户口、身份证、身体条件、证书等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相符,如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的,考试成绩作废,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部湾人力资源网填写《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保存。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3年 9 月 13 日—  9  月 20 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及时在网上反馈给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登录北部湾人力资源网人事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报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  9 月 13 日—  9 月  23 日。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邮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按规定按时将报名费和考试费(其中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共110元,报考其他岗位共60元)存入指定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合浦县廉东大道支行 ,户名:合浦县人才市场,账号:20-717401040000196,存款后务必保存好存款回执单(现场缴费请到人才市场三楼办理缴费手续),以此作为已缴报名费和考试费的凭证。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请将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必须打印出照片)、存款回执单、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工作证明、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直接送达或邮寄到合浦县人才市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廉东大道198号人才大厦三楼,邮编536100,信封请注明公开招聘材料)。
缴纳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直接送达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2013年 9 月 13 日—  9 月  25 日。
有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 9  月 25 日前由本人亲自携带加分材料进行审核。
2013年 9  月 26 日(含 26 日)以后送达或邮寄材料均作废,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时间
已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从北部湾人力资源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3年 10  月 16  日— 10  月 19  日。
三、照顾加分
(一) 属于合浦县高中学校2005年以来招聘的(以县人社局(原人事局)、教育局、学校、本人四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凭证)在县人才市场办理挂靠的在岗教师,报考本校岗位时可获得教龄、评优及任职照顾加分,报考其他岗位不予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任教每满一学年加1.5分;
2.任班主任每满一学年加1.5分;
3.任学校中层领导、年级长或教研组长加3分(同时任中层领导、年级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取最高一项加分);
4.获县级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加2分,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加5分(多次获奖的只取最高一项加分)。
以上照顾加分累计最高不能超过10分。
(二)报考小学教师B岗位和小学教师C岗位的可享受以下照顾加分:
1.教龄加分:20年以下(含20年)教龄的代课教师,每满一年加1分;21年至25年教龄的代课教师,每满一年加1.5分;26年教龄以上的代课教师,每满一年加2分。
2.任职加分:曾任学校中层领导的加3分;曾任校级领导的加5分。以教育局、乡镇党委(政府)任职文件为准。
3.职称加分:初级职称的加8分,中级职称的加12分,高级职称的加18分。
4.奖励加分:
获得国家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加30分;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加20分;获得市厅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加15分;获得县、市局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加10分,如上述多次获得加分条件者,只取最高一项。
以上的照顾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能超过80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小学教师B岗位和小学教师C岗位只设笔试)。笔试由县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教育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他岗位面试由县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各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考试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0779-7213933。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分值满分各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开考比例要求:招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但确需开考的,须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报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县招聘主管机关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3、笔试时间:2013年 10 月 19 日(星期六),具体时间为:
8:30—10:00 《教育学》、《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 《教育心理学》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的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北部湾人力资源网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主管机关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北部湾人力资源网上向社会公布。
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13年 11 月 10 日前。
(二)面试
1.根据计划招聘岗位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依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对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但确需要面试的岗位,须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报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方可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北部湾人力资源网公布,并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的原件,经县招聘主管机关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所列的学历层次必须与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相符。报考人员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资格要求的证书)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县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方案及面试时间由县招聘主管机关在北部湾人力资源网另行公布。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5.经北海市人社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核与体检
高中教师岗位的考核与体检人选确定办法:根据招聘计划,依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
小学教师A岗位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办法:根据招聘计划,依照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教育学》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
小学教师B岗位和小学教师C岗位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办法:根据招聘计划,依照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和笔试总成绩都相同,以《教育学》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
其他岗位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办法:根据招聘计划,依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
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经考核(含计生审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一)考核
由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计生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考核人选函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考生,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培训、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县招聘主管机关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三)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聘用期限为五年(含一年试用期)。
(四)在规定时间内,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定职、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的有关政策,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必须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联系电话:0779-7216398(合浦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四日
附件:
广西北海市合浦县2013年招聘教师简章 2013年合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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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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