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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院2020年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理工学院2020年教师招聘简章

  学校简介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才盛于楚,凤栖于林。
  湖北理工学院地处华夏青铜文化发祥地、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北省黄石市。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育人的圣地、学术的殿堂。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经、管、医、文、教、艺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是湖北省教育厅首批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高校之一。
  学校设有20个教学院部,拥有工、理、经、管、医、文、教、艺等8个学科门类和55个本科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学理论”、“药学”、“土木建筑工程”5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1个;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8个;此外还拥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院士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20多个,其中院士专家工作站被评为“湖北省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
  作为一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快速发展的地方本科院校,学校已迎来超常规发展的崭新阶段,我们真诚期待与您一起共创美好未来,共同书写诗意人生!
  一、 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学科团队
  对于我校引进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学科团队,在享受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支持资助政策同时,所有待遇实行“一人一议”。
  (二)专任教师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双证(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A、B类博士认定条件
  A类博士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医科类博士或教授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工科类博士或教授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SCI、EI期刊论文5篇及以上(注:上述SCI论文分区按中科院最新JCR小类标准认定);人文社科类博士或教授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或被《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和《艺术人文索引》(A&HCI)检索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或转载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含)以上或者省部级项目2项(含)以上。
  3.获国家级科研奖励个人署名顺序排名前5或者省级科研奖励个人署名顺序排名前3。
  4.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个人署名顺序排名前2。
  5.作为第一专利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3项以上,并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突出成果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
  未达到上述条件的为B类博士。
  (3)聘期
  首聘服务期为8年(含试用期1年)。
  (4)相关待遇
  1.安家费35—40万元,具体标准见下表:

类别 安家费(单位:万元)
A类博士 40
B类博士 35
  注:学校委托培养的博士,按毕业当年学校的人才引进政策执行安家费(安家费包含培养期间借支的学费、脱产学习期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等费用)。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提高安家费:2-6万元。
  ①具有国(境)外博士学位者,比照同类博士的招聘条件和待遇增加安家费 5万元。
  ②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博士比照同类博士的招聘条件和待遇,分别增加安家费 6万元、2万元。
  ③ 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者,增加安家费5万元。
  2.住房
  学校将提供周转房源一套(简装)。安家费按签约年限分期支付,首期支付30%,余款从第二年起按服务年限平均支付(如进校后获批一项国家级项目可提前发放余款)。
  如不需要学校提供周转房源,安家费可一次性支付,并按1500元/月/套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5年。
  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研究生,学校只提供周转房源一套,并分别增加2万元的安家费。
  (5) 科研启动经费
  科研启动费按理、工、医学、文科配套,用于资助到校后开展科学研究用,以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方式获得,分两次拨付。具体标准如下(万元):

类别 文科 理、工、医科
A类博士 10 20
B类博士 5 10

  (6) 配偶或子女安置
  对于引进或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可安置配偶或子女1人次,其配偶或子女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且符合学校人才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的可以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省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并优先录用。其余情况按学校编外用工类别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安置,按照相应政策享受待遇。
  (7) 其他待遇
  1.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岗位等级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所有新引进博士绩效工资按校聘专技七级副教授标准执行,过渡期为5年。
  2.博士津贴:新引进博士,其博士津贴在引进当年内按1200元/月标准发放;在获批加入学科(团队)核心成员后,按照《湖北理工学院学科(团队)核心成员认定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享受相关津贴和待遇,每年2万元。
  3.若入选“东楚学者”、“东楚学子”计划,分别按照人才岗位特殊津贴标准20万元/年、5万元/年发放,考核周期为3年。
  4.A类博士或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的博士,入职后符合相应条件者即可直聘为副教授。
  注:博士津贴、学科(团队)核心成员津贴、东楚学者、东楚学子只能四选一。
  (三)柔性引进
  柔性引进指以合同、聘期管理的方式将人事关系暂无法转入到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到我校实际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
  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目标责任合同管理的模式。各学院须与引进对象商定切实、具体、可行的任期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经学校评审后签订聘用合同。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和薪酬待遇可根据所聘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间等情况具体商定。柔性引进的双聘院士在聘期内享受每年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人才奖励费,提供公寓式生活住房和必要的科研条件及工作条件,报销因公往返学校的差旅费。 
  二、 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引进人才填写《湖北理工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将相关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教学科研业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交用人单位。
  (二)单位考核。教学院(部)院级学术委员会对引进对象的履历及其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进行预审,并对其学术水平、履职能力、职业道德等进行综合考核,形成初步意见并确定拟引进层次,报教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议。教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根据院级学术委员会考核意见,结合单位实际进行研究,确定引进层次、薪酬待遇、工 作条件、职责任务、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等,并将相关表格 及证明材料提交学校人事处备审。
  (三)学校审批。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各教学院(部)推荐的拟引进对象学术成果、任期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进行初审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审批。
  (四)签订协议。人事处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在引进对象正式入校报到时签署工作协议并按协议兑现待遇。科研经费由引进人才提出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后,报学校批准立项。  
  三、2020年湖北理工学院人才引进计划表

序号 所在学科 计划数 学历 所在专业 需求 聘任其他条件说明 联系方式
1 机电工程学院 7 博士 机械制造(含机器人方向) 2   徐庆华0714-6353631
13597661810
hslgxqh2003@sina.com
机械电子工程 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1
车辆工程 2
1 博士或优秀
硕士
机械制造(机器人方向) 1 硕士要求: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①211以上高等院校学习经历或海外二年以上学习经历;或②高层次人才的配偶
2 电气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9 博士 电气工程 2   徐滤非
0714-6359167
13971766066
416945489@qq.com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2
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 1
光学/无线电物理 2
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导航工程等 2
1 博士或优秀
硕士
电气信息类 1 硕士要求: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①211以上高等院校学习经历或海外二年以上学习经历;或②高层次人才的配偶
3 医学院 7 博士 生理学、微生物与免疫学、生物化学 2   魏志刚
0714-6343188
13971786623
59327420@qq.com
药物分析、药理学、药剂学 3  
生物信息学或医学信息学 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  
4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院
6 博士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1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等相关专业 刘先利
0714-6368937
15926901902
346686628@qq.com
博士或教授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 市政方向专业
博士 环境工程 2 本专业
博士 环境科学 1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或优秀人才
博士 环保设备工程 1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5 艺术学院 5 博士 音乐学 1 45岁以下 余卫华
0714-6365519
13597652837
fisherman68@163.com
服装设计与工程 1 45岁以下
动画 1
环境设计 1
视觉传达设计 1
1 博士或优秀
硕士
音乐学(声乐) 1 硕士要求①30岁以下艺术类专业院校或985、211高校本硕专业一致,或在读博士优先;或②高层次人才的配偶
6 土建学院 5 博士 土木建筑类 5   程涛
0714-6358704
13986581805
540599853@qq.com
7 计算机学院 5 博士 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5   刘志远
0714-6352012
13986588083
381610447@qq.com
1 博士或优秀
硕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1 硕士要求: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①211以上高等院校学习经历或海外二年以上学习经历;或②高层次人才的配偶
8 经管学院 6 博士 市场营销 1   王达政
0714-6355093
18672016926
644313736@qq.com
物流管理 2 物流工程或物流管理专业博士、计算机专业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工业工程专业博士皆可
财务管理 2 会计学博士、财务管理博士皆可
工商管理 1  
9 数理学院 6 博士 数学类 1 基础数学 余宏生
0714-6358406
13972774666
784305456@qq.com
1 计算数学
物理学类 1 微电子专业
2 理论物理
计算机类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者信息安全
1 博士或优秀
硕士
数学类  
1
 
基础数学 硕士要求: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①211以上高等院校学习经历或海外二年以上学习经历;或②高层次人才的配偶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外国语学院 2 博士 英语 2   张健
0714-6359560
13597631313
544743756@qq.com
1 博士或优秀
硕士
英语 1 硕士要求:专业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且专八良好或取得翻译证书、雅思/托福证书专业的①211以上高等院校学习经历或或外语类院校;或②高层次人才的配偶
11 化工学院 3 博士 化工 1 全日制博士,年龄40岁以下 卢小菊
0714-6367957
13597657936
xiaoju_lu@163.com
化学 1
生物制药 1
1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博士 无机非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 2 硕士必须为985,211学校且本科必须为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 陈跃
0714-6358328
410012315@qq.com
新能源材料方向 1  
13 师范学院 4 博士 教育类 2   方红
0714-6365775
13507235098
371487337@qq.com
中文类 1
新闻传媒类 1
2 博士或优秀
硕士
教育类(含小学教育或学前教育)  
1
 
硕士要求: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①211以上高等院校学习经历或海外二年以上学习经历;或②高层次人才的配偶
新闻传媒类 1
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博士 思政类 3   余国政
0714-6372432
13971772367
605592539@qq.com
1 博士或优秀
硕士
思政类 1 硕士要求: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①211以上高等院校学习经历或海外二年以上学习经历;或②高层次人才的配偶
15 国际学院 2 博士 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或对外汉语方向 1   陈君
13507230106
1023546745@qq.com
医学或艺术设计类或英语 1  
16 体育部 1 博士 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 1   吴新炎
0714-6356422
13971768102
79100531@qq.com
17 宜兴学院 1 博士 专业不限,理工科优先 1   徐超
0714-6359573
13971778760
xuchao1965@sohu.com
18 滨江学院 1 博士 专业不限,理工科优先 1   姚俊武
0713-3200880
13972773506
497910911@qq.com
19 第一临床学院 2 博士 临床医学 2   张雪峰
0714-6233288
18007233395
258139826@qq.com
20 重点实验室 2 博士 专业方向要求专业:仪器分析或资源环境、化学、生物类;紧俏专业:仪器分析 2   郑进
0714-6348671
15871197890
527174605@qq.com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郭德双 联系电话:0714-6353290 13971766588;
  费寝 联系电话:0714-6353290 15997490931;
  E-mail:hblgrsc@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邮编:43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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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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