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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江县2020公开招考工作人员9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浦江县2020公开招考工作人员93人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教学工作实际需求,浦江县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考教师90名、会计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在编会计3人,在编教师27人,公办学校雇员制教师56人,浦江县仙华外国语学校雇员制教师7人(简称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下同)。具体职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科以上学历(国外研究生毕业的,要求本科为国内全日制院校毕业且研究生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

  (2)具有浦江户籍(以公告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地为浦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小学。

  (3)具有浦江户籍(以公告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地为浦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学前教育。

  (4)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已经被聘用为公办学校雇员制教师或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的人员仅能报考在编教师职位。

  2.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具有与招聘职位(专业)相适应的资格条件;

  (3)身心健康,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4年1月21日至2002年1月2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采取按职位招聘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5∶00)。

  2.报名地点:浦江县浦阳第二小学西门(环城西路25号,原浦江县教师进修学校)。

  3.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请携带《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相关个人资料,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1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缴纳考务费50元。本次招考仅接受本人报名并于现场摄像。

  相关个人资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相关技能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师范毕业生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学校相关说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6)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曾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0年7月30日前未能取得招考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以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报名。

  如同一职位同时招聘在编教师和雇员制教师,报考人员视作同时报考在编教师和雇员制教师。如同时招聘公办学校雇员制和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明确聘用优先顺序。

  4.准考证领取方式

  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4月10日下午2:00~下午5:00到浦江县教育局(新华西路76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网址:http://www.zjzs.net)。

  2.笔试内容:

  旅游、汽修、会计职位笔试考1门,笔试内容为招考职位相关专业知识。

  其他职位笔试考2门,科目分别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采用省教育厅提供的试卷(考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最新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其中,小学科学、信息技术学科专业知识采用中学专业知识试卷,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等省厅不提供命题的科目另行组织命题。

  3.笔试成绩:会计职位笔试成绩按100%计入总成绩;旅游、汽修职位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其他职位按教育基础知识(40%)和学科专业知识(6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4.笔试合格分:笔试合格分以裸分计算。学前教育职位,笔试成绩处在所有参加考试人数的后30%的不列入面试对象(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计算)。其他职位若本职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本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若本职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取第二名至最后一名成绩的平均分为本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笔试成绩平均分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进行计算),笔试成绩裸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报考人员未参加考试的,作缺考处理。

  (三)奖励加分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加5分。

  2.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加3分(国外研究生毕业的,要求本科为国内全日制院校毕业且研究生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

  3.已聘为浦江县教育系统雇员制教师的报考人员(含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按录用后实际工作时间,每满1年加1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时间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1月21日)。

  4.同时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县教育局将对奖励加分进行公示,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会计职位不面试。其他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从高到低,招聘名额不足3人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名额1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在编教师、雇员制教师(含公办学校雇员制和仙华外校雇员制)合并计算招聘名额,下同。已聘为公办学校雇员制教师或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的报考人员仅报考在编教师职位,按在编教师招聘名额确定面试对象,下同。

  2.面试形式:(1)中小学教师职位(除音乐、体育、美术、汽修、旅游)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2)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汽修、旅游教师职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主要考察专业技能水平。

  (3)学前教育教师职位面试主要考察模拟上课、钢琴弹唱、跳舞、绘画等职业技能。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方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根据总成绩(笔试折合分+面试折合分+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5(四舍五入)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等,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均值及以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未达到均值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不通过。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

  通过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同一职位同时招聘在编教师、公办学校雇员制教师、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的,按综合成绩排名聘用顺序为:先聘用在编教师,再根据考生报名时的聘用优先顺序依次聘用公办学校雇员制教师和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

  报考语文、旅游、汽修、信息、音乐、体育职位的人员,聘用时若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于2022年7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其它事项

  1.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的在编教师、雇员制教师计划数,相应增加到其他职位的在编教师、雇员制教师。中小学核减后不开考学科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核减的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按以下顺序进行调整:
  (1)高年段学科职位调整至下一年段相应学科;
  (2)调整至紧缺学科语文、音乐、体育;
  (3)调整至社会学科;
  (4)调整至会计;
  (5)调整至数学学科;
  (6)调整到其他学科。

  2.专业大类按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3.雇员制教师与同条件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所有工资待遇一样),待遇按照《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江县雇员制教师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浦政发〔2018〕16号)、《浦江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8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执行;雇员制教师在今后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在编人员时可以享受奖励加分政策。

  4.会计、在编教师、公办学校雇员制教师聘用后在浦江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仙华外校雇员制教师聘用后在浦江县仙华外国语学校服务期不少于5年。雇员制教师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7.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参照现行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应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程》,或存在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各类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

  8.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9.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入围人员及测试结果、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均在浦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pj.zjer.cn)、浦江县政府网官网(http://www.pj.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10.报考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1.咨询电话: 0579—84206560、8420590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浦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计划.xlsx

        2.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浦江县教育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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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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