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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市2020招聘教师6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永康市2020招聘教师68人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将我市2020年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我市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共68人,具体如下:

  1.面向社会招聘计划

学科

职位

高中思政

高中历史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历史与社会

音乐

体育

美术

合计

中学教师

1

2

7

7

6

7

2

2

2

 

36

小学教师

 

 

16

2

1

1

 

2

2

2

26

  2.定向雇员制教师招聘计划

学科

职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合计

中学教师

1

1

1

1

4

小学教师

2

 

 

 

2

  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职位的只分学科不分学段合并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计算总成绩,然后根据中学教师拟招聘计划,对符合中学教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划定中学教师拟录用对象,其余为小学教师拟录用对象,再分学段选岗;如遇拟录用人员少于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中学教师岗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面向社会招聘

  1. 中学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①生源地或户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②生源地或户籍不限,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原“985、211工程”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③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2020年应届毕业生;

  ④生源地或户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2020年应届毕业生;

  ⑤生源地或户籍不限,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中高中思政和高中历史要求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2. 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①生源地或户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②生源地或户籍不限,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原“985、211工程”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③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2020年应届毕业生;

  ④生源地或户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2020年应届毕业生;

  ⑤生源地或户籍不限,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⑥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2020年应届毕业生;

  ⑦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户籍,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近三年内因违规带生等师德师风问题受到查处的人员;

  (4)永康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5)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二)定向雇员制教师招聘

  定向雇员制教师招聘范围为在我市服务已满一年(时间截止到2020年2月底),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岗雇员制教师。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采集肖像等个人信息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定向雇员制教师岗位的不得同时报考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报名对象若同时也符合永康市教育局2020年雇员制教师招用条件,则可兼报同学段同学科的雇员制教师,详见《2020年永康市雇员制教师招用简章》。)经资格审查,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除因岗位取消相关人员可限时改报外,其余报名人员一经报名不能改报。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6日—2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高川花苑北侧,乘K7、K15公交车可达)。

  3.报名时所需材料:

  报名表(可事先下载打印好)、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要求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户籍才能报考的对象需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本人信息页面);要求师范类专业才能报考的对象需提供相应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才能报考的对象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与申请学科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已经参加工作的要求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外地具有正式事业身份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留学人员以留学的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联合组织的业务考试。面向社会招聘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定向雇员制招聘业务考试采用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按25%计入笔试成绩;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75%计入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说明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社会考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

  笔试时间:初定2020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考《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30-17:00考《学科专业知识》,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笔试要求: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分:除音乐、体育、美术外,其他学科设置《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根据实际参加考试(含公开招聘和雇员制)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计算出各《学科专业知识》的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定向雇员制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入围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面向社会招聘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音乐、体育、美术面试采用“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50%;其他学科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或技能测试其中有一项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测试具体办法面试前另行通知。

  面向社会招聘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定向雇员制招聘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定向雇员制教师招聘因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人选时通过加试确定。

  3.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延期到下一期教师招聘时一并进行体检、考察。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拟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至2020年7月31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不予聘用。在聘用后两年内(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拟聘用人员的正式聘用手续在2020年8月办理(具体以录用文件为准),聘用前须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4.所有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限合同,在服务期内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5.所有聘用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或经核实报名时个人身份为永康市事业编制的,或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永康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在永康。

  2.户籍认定以2020年2月6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证书要求在2020年2月6日(含)前取得。

  3.除2020年应届生报考人员外,其余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2月6日。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招聘工作中涉及人员比例计算的,均采取“四舍五入取整”的方式。

  6.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如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准考证领取,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名单等)均在以下网址公告,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政策咨询电话:0579-86468267、87101350(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

  永康教育城域网(网址:www.zjykedu.net)

  7.所有报考人员在招聘前保持电话号码不变,以保证信息通畅。

  8.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在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9.永康市人力社保及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

  10.报名时相关报名详情见报名须知,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在报名前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报名表下载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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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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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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