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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2020年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学院招聘启事-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京2020年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学院招聘启事

  一、学院简介 
  航天学院成立于2006年,下设航天系统工程系、航天光电信息系、航天控制工程系和教学科研实验中心,涉及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学院现有教职工96人,其中院士1人,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2人,入选省部级人才工程18人,现任院长为“嫦娥之父”叶培建院士。 
  学院成立至今,已培养本科生1400余人、硕士研究生500余人、博士研究生60余人,培养的学生就业于国防工业系统(航天、航空等领域)、世界五百强企业。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乌克兰国立航空航天大学、美国莱斯大学、慕尼黑工业大学、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南洋理工大学等国际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近年来,学院先后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际合作项目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863项目百余项,各类省部级项目数百项。参与了我国小行星和火星探测工程的前期论证工作,并承担了火星探测器信标系统的研制任务。在“嫦娥”探月工程、小行星探测器、暗物质探测卫星“悟空”、量子通信卫星“墨子号”、载人登月和空间站建设等多项国家重大专项中承担相关研究课题。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其中SCI收录260余篇,EI收录250余篇),获授权发明专利180余项。自主研制并成功发射了“天巡一号”微小卫星。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7项。学院与航天五院508研究所签署了“航天进入、减速与着陆技术”国防重点实验室共建协议,拥有“深空星表探测机构技术”、“空间光电探测与感知”2个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卫星通信与导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并与航天五院508研究所建立了“智能感知与无损着陆技术联合实验室”,与航天八院803研究所建立了“航天器动力学与控制技术联合实验室”,为学校航天特色发展和特色人才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办学十余年来,我院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学科影响力逐渐扩大,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未来发展前景无限。热忱欢迎各位优秀人才加盟南航航天学院,并与我们携手共创光辉灿烂的明天! 
  二、招聘学科 
  流体力学;  
  光学工程(与航天相关的光电信息处理、目标智能感知、遥感成像机理、空间光通信等)。 
  三、引聘对象及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1. 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2. 第二层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具有上述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相当学术水平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学科建设急需且业绩特别优异者,年龄要求可适度放宽。 
  3. 第三层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长江学者、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学校根据聘期工作目标及任务、学科类型等不同情况,结合国家提供的经费,配套相应科研启动经费、薪酬(可实行年薪制或人才津贴制)、实验及工作场所、科研助手、住房待遇等(基本标准见下表,学院可进行待遇补充,一人一议)。 
相关待遇基本标准一览表 

引进人才类别

年薪(万元)

住房待遇

科研配套经费

聘用方式及岗位

第一层次

80-120

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可以优惠价格申购学校人才引进留用房一套(190平方米以上);或提供相应额度的住房补贴。

在国家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基础上,学校根据学科平台条件给予相应科研配套。

事业编制聘任正高岗位。

第二层次

60-100

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可以优惠价格申购学校人才引进留用房一套(80-160平方米);或提供相应额度的住房补贴(120-200万元)。

第三层次

40-60

 
(二)长空学者计划 

类别

引聘对象

人才津贴

(万元/年)

研究生

指标

科研

条件

学术

指导

其他

长空英才

已在相关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且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以入选国家级高端人才计划为培养目标。

10

(年薪约40万)

优先推荐参评博士生导师,每年增配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指标。

优先保证入选者的办公用房和实验用房,在学科建设、组建学术梯队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为每个入选者配备校内外导师,为其科研成长和学术发展作指导。

资助1-2次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优先推荐出国进修项目。为子女提供幼儿园、小学、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

长空之星

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以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为培养目标。

6

(年薪约30万)

 (三)常规师资 
  引聘对象: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的讲师、副教授和教授(或相当职称者);应届博士学位获得者。 
  高级职称岗位直聘制度: 对于学术水平高、能力强的应聘人员,学校采用先上岗、后评审机制,通过考核审批者,可直接聘任副高及以上岗位,聘期内按照相应岗位兑现待遇,在约定的时间内要求通过学校正常的职称评审。 
  相关待遇基本标准一览表 

岗位类别

工作启动基金

(万元)

住房补贴

(元/月,不超过6年)

其他

博士/讲师

5-6

4500

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供引进人才过渡房或单身公寓租住。

副教授

8-10

5200

教授

20-30

6500

  (四)博士后研究人员 
  1.引聘人员:35周岁以下且博士后毕业三年以内的国内外著名高校毕业生。 
  2.引聘方式:以全职方式招收优秀的博士后。 

岗位

类别

年薪

职称评定

海外培训

择优选留

其他

国内

博士后

18万元起上不封顶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经本人申请、院校审核批准后,可推荐参加职称评审,指标单列。

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出国(境)与国际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出国合作经费由学校和设岗单位(含合作导师)按1:1承担。

被评为优秀博士后的人选可优先申报学校专任教师岗位或专职科研岗位。

其它待遇参照学校“非升即走”专任教师待遇执行,可就近安排入住学校公寓。

  四、应聘方式 
  1.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或者《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学科研岗位申请表》(南航人事处网站下载),发送至电子邮箱xieqian@nuaa.edu.cn。 
  2.以上岗位全年招聘。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29号315信箱,210016 
  常务副院长:陈金宝 
  E-mail:chenjbao@nuaa.edu.cn 
  党政办主任:谢茜 
  联系电话:025-84892803 
  E-mail: xieqian@nuaa.edu.cn 
  学院网站:http://astro.n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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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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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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