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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2020年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科技大学2020年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一、学校简介

  江苏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素有"天下第一江山"之美誉,地处中国第一大经济圈——长三角都市圈,是宁镇扬一体化核心城市,是国家知名的生态文明城市和生态宜居的创新型城市,拥有发达的铁路、公路和水路交通,是沿江南北联动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经济发展潜力。

  学校现有镇江东、南、西3个校区和张家港校区,占地2650亩的现代化、数字化、园林式的新校区正在建设中。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名,在校普通本科生25000余人(含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7000余人),研究生3900余人(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外国留学生800余人。学校下设15个学院,63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7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程学、材料科学和化学3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拥有15个国家级、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1个省部级公共服务平台,2个国家级、省部级技术转移机构,11个国家级、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领军人才

  1.顶尖领军人才(A类):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和图灵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顶尖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杰出领军人才(B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国家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下同)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3)、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具有冲击国家级人才潜力的海外著名大学知名教授,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杰出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青年领军人才(C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AB类入选者,国家三大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5)、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3),具有冲击国家级人才潜力的海外著名大学知名副教授,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青年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后备领军人才(D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C类入选者,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双创计划”人才(事业单位创新类),江苏特聘教授,国家三大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5),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具有冲击省部级及以上人才潜力的海外著名大学助理教授,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后备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学科(学术)带头人

  1. 国内应聘人员条件

  (1)国内引进人员原工作单位一般应是“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知名研究机构的教授博导或相当层次人员;

  (2)符合我校三级教授及以上岗位聘任条件;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 海外应聘人员条件

  (1)博士毕业于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或国内博士毕业后有连续4年及以上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并在海外担任助理教授或相当层次职位2年及以上;引进时仍在海外或回国未满1年;

  (2)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在本学科SCI一区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本学科SCI二区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或在影响因子排名本学科前5%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优秀海归博士(后)

  (1)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博士毕业或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2年及以上的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博士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近;引进时仍在海外或回国未满1年;

  (2)攻读博士(后)期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权威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

  (3)能够运用外语讲授专业课程;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优秀国内博士(后)

  (1)博士一般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知名研究机构);

  (2)攻读博士(后)期间在本学科领域发表(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权威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后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学科(方向)/专业/联系人

  船舶与海洋工程、力学、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工业设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暖通空调与人工环境、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畜牧学、生物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数学、物理学、光学工程、外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哲学、法学理论、科学技术史、公共管理、政治学、社会学、体育学。

  具体招聘学科(方向)/专业及学院联系人见附件。

  四、引进待遇

  学校为加盟我校的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优厚的引进待遇,具体如下:

  1.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以上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1)购房补贴、安家费标准:

岗位类型

购房补贴、安家费(万元)

备注

领军人才

A类

面议

领军人才可执行协议年薪;

带头人享受人才津贴

B类

面议

C类

120-140平米住房1套+70万安家费

D类

120-140平米住房1套+50万安家费

海内外学科(学术)带头人

120-140平米住房1套+20万安家费

  补充说明:首聘期内(进校前三年,下同)获批更高等级人才项目的领军人才和获批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并达到领军人才级别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可兑现购房补贴、安家费差额。

  (2)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岗位类型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备注

理工农类

经管类

人文社科类

 

领军人才

A类

面议

 

B类

C类

100-200

80-150

60-80

 

D类

70-100

60-80

30-50

 

学科(学术)

带头人

海外

60-80

40-60

30-40

 

国内

30-40

20-30

15-20

 

  2.补充师资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1)购房补贴标准:

岗位类型

购房补贴(万元)

上浮购房补贴原则

备注

总计

基础

标准

上浮范围

首聘期奖励

   

海归博士(后)

紧缺专业

40-58

40

5-15

3

满足突出综合业绩条件中的N条,可上浮购房补贴5×N万元,最高可上浮15万元

另享受科技处奖励政策

一般专业

35-53

35

5-15

3

国内博士副高、博士后

紧缺专业

35-53

35

5-15

3

一般专业

30-48

30

5-15

3

国内博士

紧缺专业

30-48

30

5-15

3

一般专业

25-43

25

5-15

3

  补充说明:首聘期内获批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达到领军人才级别的海内外博士,可兑现购房补贴差额。

  (2)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岗位类型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备注

理工农类

经管类

人文社科类

海归博士(后)

紧缺专业

35

30

25

 

一般专业

25

20

15

国内博士副高

博士后

紧缺专业

10

8

6

一般专业

8

6

5

国内博士

紧缺专业

8

6

5

一般专业

5

4

3

  3.其他引进待遇

  (1)人才津贴:海外学科(学术)带头人提供人才津贴10万元/年,国内学科(学术)带头人提供人才津贴3万元/年;均保留三年。

  (2)业绩津贴:学科(学术)带头人按正高四档发放业绩津贴,海归博士(后)按副高一档发放业绩津贴,国内博士后、博士副高按副高二档发放业绩津贴,国内博士按副高三档发放业绩津贴;均保留三年。

  (3)职称政策:特别优秀的海内外博士可申请快速认定教授、副教授。

  (4)购房优惠政策: 2020年12月31日前新入职的师资可享受我校新校区优惠购房政策购房一套(最低价为每平米3500元)

  (5)过渡房福利:各类优秀人才均可享受过渡房一年,免房租;若无过渡房,可享受租房补贴1年,租房补贴标准为:学科(学术)带头人1500元/月,海内外博士1000元/月;领军人才过渡房政策面议。

  五、应聘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获奖证书等材料同时发送至各学院邮箱和人事处邮箱。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部门+应聘专业+毕业院校;若所学专业适合多个岗位,则应分别发送简历至相关学院招聘邮箱。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212003)

  联系人:邵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511-84401019(26)

  人事处邮箱:rsc@just.edu.cn

  官网:https://121a7aa334896ba35ecb2a9ba6556758ids.v.just.edu.cn:4443

江苏科技大学2020年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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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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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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