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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精河县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79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精河县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79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快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全面推进幼儿教育改革,解决我县幼儿师资匮乏的矛盾,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涉及8所幼儿园园聘教职工138名,其中教师79名,保育员38名,保健医2名,后勤19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科局牵头,县人社、财政、卫生、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幼儿园设岗定向招聘,招聘人员身份为园聘人员,合格人员由各幼儿园签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变化,各幼儿园及时报县教科局。
二、招聘范围
专任教师面向全州(含兵团),保健医、保育员、后勤人员面向全县招聘。
三、报考条件
㈠政治思想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政治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热爱教师职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
㈡身体条件:专任教师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其他人员需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㈢年龄要求:
⑴参加招聘幼儿专任教师的年龄需在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以下;
⑵参加招聘保育老师和后勤人员的年龄需在40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以下;
⑶参加招聘保健医生的年龄需在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以下;
⑷在精河县园聘教师岗位上工作者,每工作一年报考年龄可放宽一岁,最多放宽三岁(园龄核算以工资表和合同为依据)。
㈣学历条件:幼儿专任教师须中专(学前方向、师范类专业)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保健医需中专及以上学历,卫校及医学学校毕业;保育及后勤人员须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同等条件下,专任教师有幼儿教师资格及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其他岗位有相关从业资格者优先。
四、招聘岗位
招聘简章及《2013年精河县招聘幼儿园教师、保育员、保健医、后勤人员的简章岗位表》均在精河教育信息网及网上精河中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报考者可自行下载使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17日在精河县教科局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报名。联系人:张凤莲,王殿云,联系电话:0909-5336033。
2、报名。
报名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其他相关证件、2张1寸免冠照片、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及以上证件材料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查。由教科局牵头、会同纪检委、人社局、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应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笔试
报考专任教师岗位者参加笔试,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只参加面试。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013年9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教科局五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无故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考查考生对汉语知识和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测试重点为现行初、高中汉语知识和幼儿教育基本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3.试卷命制
笔试试卷由县教科局统一命制,试卷用汉语命题并要求使用汉语答题,试卷满分100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9月28日。
2.面试的条件:按笔试及格者(分数达到卷面总分的60%为及格),择优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的比例,及格者可进入面试。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
3.面试的内容:
(1)教师
幼儿教育教学能力测试(60分)。采取面试授课形式,被考核人员按现行教学大纲,必须提前准备三份教学设计(书面教案),在面试现场交面试专家随机抽取一份进行试讲(不超过15分钟),试讲结束后由专家提出问题进行现场答辩,现场进行评分。
幼教专业技能测试(40分)。被考核人员声乐、舞蹈、器乐及美术等方面的特长展示(所需材料自备),时间为3分钟。
(2)保育员、保健医、后勤人员
相关业务专业知识问答,综合素质测试、实际操作、情景答疑等。
4、面试的要求:①招聘领导小组组成面试测评小组,与报考者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一律回避;②测评人员对应考者当场独立打分,并做好测评记录,由工作人员汇总测评成绩,面试测评小组组长签名,报招聘领导小组。
5.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2013年9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保育员、保健医、后勤人员到教科局五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无故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教科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纪检部门、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7.对考生的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凡在面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体检
体检由县教科局、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可在面试人员中递进。
六、录取、聘用及管理办法
(一)在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纪律和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发生。如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阅卷、登分、政审、体检任何环节发生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按政策规定录用的现象,将立即取消被聘人员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专任教师的录用总分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从高往低予以录用,保育、保健医、后勤人员的录用按面试分数从高往低予以录用。
 (三) 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科局牵头,县人社、财政、卫生、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幼儿园设岗定向招聘,并组织考试、政审、体检,合格教师实行动态管理,由各幼儿园每年考核一次,并签订合同,聘用合同作为办理工资基金有关手续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自然解聘。
(四)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基础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以及政治思想审查情况和体检情况,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对考生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被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有空岗,可进行第二次招聘。
(五)现有园聘人员如果未通过统一招聘,幼儿园可以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原来相关待遇自行聘用。
(六)根据人社局提供的数据,幼儿园所聘用的教职工每人每月工资将达到1901.51元(含五金),实发工资1000元、五金901.5元。
(七)招聘的幼儿园教职工,聘用满一年后,由幼儿园进行单列考核,对按比例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聘用人员,报县教科局审核后,当年给予奖励,享受一次性奖金800元;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享受一次性奖金1500元。
(八)聘用教师、保育员、保健医、后勤人员到其所报考岗位任教,试用期为三个月,聘期为一年。
七、招考工作纪律
(一)由纪检监察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笔试、面试、录用的全过程。
(二)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录取人员进行公示。
(三)为增强招考工作的透明度和保证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凡考试录用主管机关、用人单位的领导和招考工作人员及报考者,必须严格遵守考务制度。在笔试、面试、政审等项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将究其责任,严肃处理,对报考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已录取的坚决予以清退,且今后不得参加教育系统的招考。
(四)为了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设立了举报电话。
县纪委纠风办电话:0909-5335280,县教科局监督电话:0909-5336764。 
八、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精河县招聘幼儿园园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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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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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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