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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长兴县2020年招聘教师岗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州市长兴县2020年招聘教师岗10人公告

  长兴教育概况

  长兴县现有普通中学20所(其中高中5所,初中15所)、职业学校4所、中心小学35所、教育实践中心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中心幼儿园30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2所。在校学生(幼儿)89708人,在编教职工5512人。

  2001年建成省教育强县,2014年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2015年通过省教育基本现代县评估,省教育强乡镇和湖州市示范性教育强乡镇实现全覆盖。4所普通高中是省重点中学,其中省一级特色示范高中1所,省二级特色示范高中3所;4所职业高中被评定为国家级重点或省重点职业高中;22所学校成为不同类型的省示范学校。

  长兴坚持推进教育改革创新,2001年,在全国首创教育券制度,先后荣获“第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入围奖”“浙江改革开放三十年创新举措一百例”等荣誉。2005年“德育导师制”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一等奖”。此外,长兴在推进职业教育的小组合作学习课程改革、加强教师培养和校长队伍建设、创新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等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探索,基本实现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

  长兴中学简介

  浙江省长兴中学,创办于1940年,1998年被省教委认定为“省一级重点中学”。2009年,学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4年4月被授予首批“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校园现占地216亩,建筑面积6.1万m2,拥有一流的硬件设施,融自然环境和人文精神为一体。

  学校坚持“以学生的终身发展为本”的办学理念,首创“德育导师制”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奖”案例评比一等奖。学校大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学生男子篮球队荣获全国冠军1次,省冠军3次,先后输送了周苏红、李荣祥、计凤琴等一大批国家级优秀体育人才。学校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理念,2009年以来,长兴产生13个市高考“状元”,2个省高考状元,北大清华录取总数近50人,2019年一本上线率达625人,稳居全市第一。

长兴县太湖高级中学简介

  学校位于五峰路与回龙山路交叉口西北侧,紧邻水木花都公交枢纽站,环境优雅,设施一流,交通便利。学校占地面积200亩,总投资4.3亿元,总建筑面积7.38万平方米。校园内,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错落有致,现代图书馆、大型体育馆,设施一流;数字化、智慧型校园,魅力独具。学校按《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设计建造,拥有省内最先进的教育教学设备:创新实验室、创客空间、3D打印实验室、VR视觉体验中心、电视台演播厅等。学校集科学与人文为一身,融历史与现代为一体,截止目前,是长兴县投资最大,设施设备最为先进的现代化学校。

长兴职教中心简介

  长兴职教中心是我县规模最大的一所全日制公立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3278人,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实训面积3万多平方米,拥有14000平方米的开放式实训中心,专业设备总价值40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19万余册,建有中心广场、文化公园、艺术馆等活动场地。学校拥有数控、电气、汽修、信息等九个专业大类,数控、汽修和电气为省级示范专业,数控为国家级实训基地。现有专任教师300多人,其中研究生18人,中高级职称占63%。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能力为重、面向社会、服务经济”的办学宗旨,积极推行教学改革,先后获得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首批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首批浙江省中职名校立项学校等荣誉称号。近三年,高考上线率达99%,本科上线人数占全县高职类的95%,居湖州市中职学校之首,有10人进入全省前10名。学生在全国技能竞赛获奖有16人次,全省技能竞赛获奖227人次,全市技能竞赛获奖565人次,被誉为“长三角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长兴技师学院简介

  长兴技师学院占地面积260亩,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2010年成为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2012年升格为省内第一家县级技师学院,先后获得浙江省先进技工院校、省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省中等职业教学创新课程试点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院积极探索“厚基础、重技能、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模式,现有教职员工159名,其中高级讲师占比31.9%,有各级名校长、名教师、教学能手、技师、高级技师60余人,各工种国家职业技能考评员16人,“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88%。

  学院立足长兴,面向浙北,放眼长三角,着力打造特色明显、在行业和区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在同类院校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蓝领培养基地。设升学部、机电系、财经系3个系部,形成加工制造类、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类及交通建筑类四大专业群,下设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等十多个专业方向。其中,机械加工、数控技术应用为省级实训基地,机电技术应用、模具设计与制造、国际商务为省级示范专业,数控加工、会计为省级品牌专业,机电技术应用为省级骨干专业。

浙医二院长兴院区/长兴县人民医院简介

  长兴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40年10月21日,是长兴县域范围内唯一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杭州医学院教学医院,皖南医学院、湖州市师范学院医学院的实习医院。

  在浙江省医疗卫生领域“双下沉、两提升”的背景下,2015年11月“牵手”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下简称浙医二院)启动医联体建设,挂牌“浙医二院长兴分院”,18个临床科室设有浙医二院教授级专家工作站,每周不少于35名浙医二院专家坐诊、查房或手术,致力打造辐射浙北区域的肿瘤中心、眼科中心、心脏中心、呼吸中心和肝胆胰疾病诊治中心;2017年8月改挂“浙医二院长兴院区”;2018年1月纳入浙医二院医疗集团统一管理。

  基于浙医二院长兴医联体框架,长兴院区在两个不变(行政隶属不变、政府投入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执行院长负责制,共同构建人财物贯通的紧密型医联体,重点在人才培养、学科发展、优质服务等方面,探索一种长效、可持续、值得推广和复制的综合医改“长兴样板”,力争通过5到10年的努力,成为名副其实的浙医二院医疗集团的一部分,立足浙北、辐射皖苏的医学中心,乃至值得患者信赖的目的地医院。

  截止2018年底,医院拥有正式职工1200余人,设有临床和医技科室41个,病区23个(包括ICU);拥有浙江省县级龙头学科2个(呼吸病学、骨外科学),湖州市重点支撑学科1个,湖州市重点扶持学科2个,湖州市重点学科2个,浙江省县市级重点专科1个,长兴县重点学科9个。核定床位600张,实际开放床位740张。2018年医院门急诊人次102.23万、出院人次4.85万、医疗总收入7.51亿元、四类手术量2933台次。

  按照长兴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总体部署,2019年起,以长兴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林城、小浦、水口、煤山、太湖街道、龙山街道、雉城街道、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等8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医共体集团,下设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集中采购调配管理、医疗业务管理、健康服务管理、资源信息共享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医保管理和党群服务管理等“九大中心”,按照“一家人、一盘棋、一本账”的总体思路,实施“八统一、一融合”为核心的运行机制,着力构建贯通省县乡三级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简介

  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位于和平镇天能路19号,占地20亩,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总投资9000万元,于2016年3月16日整体搬迁投入使用。医院现有职工193人,其中:副高职称5人,今年有8名医护人员通过高级职称考试,中级职称26人。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18家,辖区内服务人口达53988人。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口腔科、检验科、影像科、内镜室等临床、医技科室。核定床位126张,目前开放内科,外妇科两个病区,开放床位90张。配置有16排CT、飞利浦彩色多普勒、电子胃肠镜、迈瑞生化免疫流水线等先进医疗。2015年8月,由湖州市中心医院全面托管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授牌“湖州市中心医院长兴分院”。派常驻专家3名,近60名晋升前资源下沉卫技人员,每周开设心、呼吸、消化、肾内科,内分泌,骨科,口腔,中医,五官等18个不同专科22名副主任以上级别的专家坐诊,开展教学查房,指导特殊检查和手术。今年门诊坐诊专家增加到30名,在专家前期的指导下,已能独立完成胃肠镜检查,每年开展胃镜1000余人次,肠镜200余人次。重点培育中医、肝胆外科、骨科、消化内科4个特色专科,由湖州市中心医院对应科室一对一帮扶。

长兴县中医院简介

  长兴县中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国家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是浙江省重点建设中医院、首批浙江省中医名院建设单位,是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一院、浙江省肿瘤医院等5家医院的协作医院,是安徽中医药大学、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湖州卫校的教学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60亩,医疗用房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设有临床科室23个、专病专科门诊37个、职能科室23个、医技科室11个、病区15个及重症监护室、血透中心各1个,开放床位730张。2018年医院门急诊人次77.59万、出院人次2.94万、医疗总收入4.25亿元。现有职工872人,其中卫技人员795人,高级职称136人,中级职称222人,研究生80名。

  医院秉承“厚德济生、仁爱精诚”的精神,以“名院、名科、名医、名药”战略为主线,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拥有一大批区域内知名专家,包括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1名、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3名、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2名、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1名、省基层名中医5名(在培1名)、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2名(在培1名)、省中医护理优秀人才1名、省医坛新秀培养对象2名以及各类市县人才20余名。医院着力打造区域优势学科群,针灸康复科被列为全国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的建设基地、浙江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推广适宜技术基地,中西医结合肾脏病科被列为浙江省县级龙头学科、浙江省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基层优势类),脾胃病科被列为“十三五”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基层优势类)建设项目,肾病科、儿科被列为浙江省重点中医专科,骨伤、肿瘤、儿科等被列为湖州市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扶持专科,呼吸病科被列入湖州市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拥有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肿瘤科、儿科、显微骨科、肾病科等县级重点学科11个。拥有的医疗设备有飞利浦DSA1台、16层螺旋CT 2台、DR机4台,C型臂X光机3台,全自动生化免疫检测流水线1套、进口彩超机9台、口腔CT1台、呼吸机16台,还有高清电子胃肠镜、眼科oct、超声乳化治疗仪、钬激光治疗仪,双能X线骨密度仪,高清腹腔镜等。

  在一系列科技创新激励政策的鼓励下,近五年来,院各学科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14项,优势病种75项;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31项,取得厅局级以上科研奖励2项,承担省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 13 项,其中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1项,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20篇,其中获奖论文1篇。

  在持续奋进的道路上,医院不曾松懈。最振奋人心的是,经最新一轮浙江省三级中医院(DRG)质量绩效数据显示,技术指标已和部分三甲中医医院相当,MDC、RW值等在全省排名均靠前,出院人次在全省三乙中医院中位居榜首,出院均次费用指标控制较好,低于全省平均值2千余元。在2015~2018连续四年荣获长兴县卫健系统绩效考核三家县级公立医院组第一名。

长兴县妇幼保健院简介

  长兴县妇幼保健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预防、教学、培训为一体的非营利性三级乙等妇幼专科医院,担负着全县妇幼卫生防治、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先后获国家级爱婴医院、省级文明单位、省妇幼保健先进集体、省级平安医院、省级绿色医院、省级卫生先进单位、产科病区“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妇科病区“职工小家”等荣誉称号。

  医院挂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长兴儿童医学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长兴分院、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技术协作医院、长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査管理中心、产前诊断筛查中心、生殖保健指导中心、妇产科腔镜诊治中心、不孕不育诊治中心、宫颈疾病诊治中心。被确定为浙江省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妇女儿童),对医师培训、人才建设、医学教学、诊疗水平提高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医院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推进科技兴院、人才强院战略,以发展为主题,全院职工发扬“严谨、求精、勤奋、奉献”的医院精神,以精湛的医疗技术、先进的医疗设备、温馨的就医环境、完善的功能设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

  (一)教育人才招聘

  一、招聘岗位:中小学教师

  二、招聘人数:10人

  三、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教育岗位的基本素质,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其本科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

  3.户籍不限。

  4.报名时专业不限,但在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符合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具体事项届时可查看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zjcxrc.zjcx.gov.cn或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发布的招聘公告。

  联系电话:0572-6228136

  (二)卫生人才招聘

  一、招聘岗位:临床、医技等岗位

  二、招聘人数:20人

  三、报名条件:

  1.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护理学等。

  2.资格条件: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报名方式:具体招聘事项届时可查看长兴县人事人才网:http://zjcxrc.zjcx.gov.cn

  联系电话:1810572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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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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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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