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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附属中学2020年招聘教师6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珠海附属中学2020年招聘教师63人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和华中师范大学合作创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级中学。学校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中国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的珠海,选址斗门区乾务镇,按照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341929.8平方米,设计规模120个全寄宿高中班,建成后将新增约6000个公办高中学位。学校依托华中师范大学及其附属中学优质办学模式,充分发挥华中师范大学强大的学科、人才、科研优势和成熟的办学经验,派出优秀管理团队主持学校的管理工作,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育资源,创新学校管理体制、用人机制和薪酬体系,把学校办成“高品质、高质量、特色明、创新型、国际化”的现代品牌学校。学校已于2019年9月开班办学,首批招生8个教学班。2020年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20个教学班(共920人)。为此,特面向全国招聘高中各科教师,欢迎全国知名中学在岗教师、国内知名大学特别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的毕业生、有相关从业经验者前来应聘。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类别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A类: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在职骨干教师(具体资格条件请看附件1)。

  B类: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内2020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具体资格条件请看附件2)

  2.年龄在30岁以下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往届优秀毕业生或在暂缓就业期内的毕业生。(具体资格条件请看附件2)

  3.国(境)外2018年、2019年、2020年已毕业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资格条件请看附件2)

  C类:

  具有相应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具体资格条件请见附件2)。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高中教师63人(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附件):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9人,物理5人,化学5人,生物4人,政治5人,历史3人,地理5人,体育2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1人,通用技术2人,宣传干事1人。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A类骨干教师)》(附件1)和《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B类、C类其他教师)》(附件2)。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附件3)。

  (二)相关待遇

  1.学校为珠海市新机制公立学校,全体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五险二金”。

  2.学校执行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的薪酬体系,实行绩效奖励制度,被聘教师工资参照珠海市在职在岗同等资历教师的工资上浮10%~30%确定,特别优秀者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提高。符合珠海市优秀人才引进政策的特别优秀的教师,经考核合格可办理进编手续,享受相应政策奖励与支持。

  3.依照珠海市有关职称政策,被聘教师在中高职称指标分配上享有适当倾斜政策,享有珠海市重点中学教师同等的评先评优等权利,在业务进修、专业提升、考研读博等方面享有华中师范大学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便利条件。

  4.为被聘教师办理落户珠海手续,学校可提供一间教师公寓。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分设A、B、C三类招聘岗位,分类组织面试、笔试。

  (一)招聘程序

  网络邮件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面试→笔试→确定拟录用名单→体检→考察→公示→签约。

  (二)报名流程、时间、方式

  1.报名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即:网上电子邮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2.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请在北京大学就业信息网、北京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华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珠海市教育局官网或华中师大珠海附中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zsfdxzhfszx)上下载并填写word格式《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及顺序编辑成一个PDF格式,将以上两个格式文件一并发送至ccnuzhfzz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类别+科目+姓名+手机号码,邮件大小不超过30M。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15日18: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报名截止之后的邮件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资料要求

  (1)《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4)及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现场资格确认时,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2)身份证等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学历及学位证书;

  (4)《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5)教师资格证;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珠海市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5);

  (8)属于国家重点领域人才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须经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应在考察环节提供书面同意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考察或聘用资格);

  (9)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10)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报名材料中提交《报名表》原件,其他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不予退回),并现场查验原件。相关证明材料请按下列要求和顺序装订及编辑PDF格式提交:①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⑷⑸⑺⑼项。②暂缓就业的2018年、2019年毕业生提供⑴⑵⑶⑷⑸⑺⑼项。③国(境)外留学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⑶⑺⑼⑽项。④A类教师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⑶⑸⑹⑺⑻⑼项。⑤C类人员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⑶⑹⑺⑻⑼,若属境外高校毕业人员还需提供(10)项。

  4. 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后,报考B类岗位考生如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生可申请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免笔试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2)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以招聘岗位要求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3)本次招聘设资格初审环节。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初审通过人数拟定为招聘计划数的5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4)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现场资格确认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对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于3月20日22:00前在华中师大珠海附中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zsfdxzhfszx)上公布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现场确认时需带三(二)3中相关资料并领取准考证。

  备注:

  ①原件备查后退回,复印件不予退还。

  ②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须本人参加,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③不接受现场报名。没有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不接受其参加面试。

  ④因今年疫情缘故,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及《面试须知》、笔试相关通知在华中师大珠海附中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zsfdxzhfszx)上另行公布,详情请持续关注学校公众号上通知。

  (四)面试和笔试

  1.A类考生符合面试条件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方式,满分100分,时间15分钟。1其中体育、音乐、通用技术、心理教师共4个岗位增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占个人总成绩的30%。

  2.A类考生面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序,以该学科招聘岗位人数为准,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录用,面试结束后次日10:00前在华中师大珠海附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录用名单,并开始草签聘用合同,其中如有放弃者则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3.B类考生如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0年应届免费师范生可申请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免笔试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4.B类考生拟按照该学科招聘岗位的3倍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名单。面试通过人员名单、笔试要求和时间,在面试结束后将在华中师大珠海附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通过者则进入笔试,笔试满分100分。B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通用技术岗位加试技能测试,该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说课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

  5.B类考生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序,以该学科招聘岗位人数为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录用,录用人员名单于笔试工作结束次日10:00前公布并开始草签聘用合同,签署就业协议书。其中如有放弃者则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拟聘教师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自行到三甲医院体检,于规定的时间前将体检报告邮递到学校,未按时交纳者视为主动放弃。拟聘教师名单学校将在华中师大珠海附中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zsfdxzhfszx)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同时组织人员对拟聘教师进行考察,考察、体检及公示中出现与本公告相违背信息时,草签合同和就业协议书作废,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其个人承担。

  四、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  0756-6289266,13417786579  薛老师18802539760;监督投诉电话:0756-6281319。

  (二)拟聘的国内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录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在考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未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

  2.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请考生按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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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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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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