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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2020第一中学招录人才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枣庄市2020第一中学招录人才的公告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 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 号)、《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枣发〔2019〕9 号),结合学校需求, 为枣庄市第一中学面向社会招录人才 43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才范围

  1. 教育部直属 6 所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 4)、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附件 5)择业期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 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校师范类学生从业 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

  3.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年龄应在 35 周岁以下(1984 年 3 月 9 日以后出生)。

  (四)招录范围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正在就读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或在读证明等。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

  (六)应聘考生须在 2020 年 7 月 31 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相应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招录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 以及招录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招录范围;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证 明的;峄城区在编教师;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无法提供 所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证明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 位招考(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 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他法律规定的不应 该招聘录用的情形。

  三、岗位要求

  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2020 年枣庄市第一中学招录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 1)。

  四、招录程序

  ( 一 ) 发 布 招 录 信 息 。 通 过 峄 城 区 政 府 网 站(http://www.ycq.gov.cn)及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录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 年 3 月 9 日上午 9:00—2020 年 3 月 12日下午 16:00。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峄城区政府网站,2020 年枣庄市第一中学招录人才报名入口,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

  具体要求是: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并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下载并如实填写《2020 年枣庄市第一中学招录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 2),并将《2020 年枣庄市第一中学招录人才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成pdf 格式, 上传到报名系统。每人限报 1 个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 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 报名材料:

  (1) 《2020 年枣庄市第一中学招录人才报名登记表》;

  (2) 身份证扫描件(请上传正反面);

  (3) 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就业报到证》扫描件;

  (4)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扫描件;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另须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 件;

  (5)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6) 在高校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荣誉奖项、资格证书、任职及工作经历证明的扫描件。

  4.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 7 天内,在峄城区政府网站公布,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

  5. 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1) 身份证;

  (2) 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就业报到证》原件和 复印件;

  (3)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 生另须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5) 在高校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荣誉奖项、资格证书、任职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1 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2 张(和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

  (7) 有本人签字的《2020 年枣庄市第一中学招录人才报名登记表》;

  (8) 有本人签字的《2020 年枣庄市第一中学招录人才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 3)。

  以上资格复审材料(1)至(5)项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录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步选拔。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到招录计划 5 倍及以上的,将增加初步选拔环节。初步选拔是按照学历优先、名校优先、专业对口、以用为本等原则,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招录,按招录计划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最终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将核减到“语文”岗位,并及时在峄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ycq.gov.cn)进行公示。

  初步招录原则:①优先选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次选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②按照清华、北大、教育部直属 6 所师范大学等名校人才、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人才、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人才、全国省属重点师范高校人才的顺序进行选择(国外高校可参照“QS 世界大学综合排名”中相当层次的国内高校进行排序)。③ 选择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相符或研究方向最贴近的人员。④ 在同等条件下,对比荣誉奖项、资格证书、任职及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按综合能力高低进行选择。

  (四)面试。面试采取综合测试方式,包含试讲和面谈交流,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应对能力、仪表气质等。试讲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面谈交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综合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尾数四舍五入),试讲占 70%,面谈交流占 3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定为 70 分,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应侧重于 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录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自动放 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峄城区政府网站。

  (六)公示和聘用。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招录人员,在峄城区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对拟招录人员名单公示后再出现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录人员 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管理培养

  (一)试用期管理。招录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入编、聘用和转正定级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 3 年的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试用期满综合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后续管理。招录人员作为优秀年轻教育干部重要来源, 由教体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六、其他

  本次招录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峄城区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1-5

  1.《2020 年枣庄市第一中学招录人才岗位一览表》

  2. 《2020 年枣庄市第一中学招录人才报名登记表》

  3. 《2020 年枣庄市第一中学招录人才诚信承诺书》

  4. 教育部直属 6 所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5. 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

2020 年枣庄市第一中学招录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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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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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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