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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古田县2020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告(选调)-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宁德古田县2020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告(选调)

各学校:

  根据我县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发展需要,经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等单位共同研究,决定于2020年秋季从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选调101名教师补充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一、选调条件

  (一)人事关系在农村的本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二)具有与选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    

  (三)近五年(2015-2016、2016-2017、2017-2018、2018-2019、2019-2020学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在校表现良好。

  (四)服务年限及人事关系在农村学校满5年(2015年8月31日前,  入职第一年在城区跟岗的视同在农村服务年限)。

  (五)学历要求:

  1.选调小学、幼儿园教师需大专以上毕业(含后学历);

  2.选调初、高中教师需本科以上毕业(含后学历)。

  (六)每人限报一个学科选调岗位;参加2020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委托考试,以笔试成绩总分达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再进行面试。

  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1.网络报名的方式

  今年参加选调教师的笔试报名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网上报名,报名者首先要确认进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点击“教师招聘考试”,在“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2020网上招聘报考平台”中点击“注册”栏目后进入“2020年福建省教师委托考试网上报名注册入口”模块报名。请务必准确选择报名模块(委托考试),避免误报名造成报名不成功。

  2.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8:00(系统开启)-3月22日17:30(系统关闭),参加选调人员应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www.eeafj.cn)进行网络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标准2寸白底身份证照。

  3.网上缴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缴纳报考费。

  4.岗位备注:由于选调学校、科目较多,参加选调人员网络报名缴纳报考费支付成功后需返回个人平台首页岗位报考信息下方“岗位备注栏”进行岗位备注,填报岗位代码(计划表第一列:岗位代码)以示区别选调学校和学科,未注明岗位代码的不予网络资格初审,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参加选调教师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网上初审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以及后续资格审核不通过等问题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教育局人事股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将安排专人负责选调人员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联系人:郑老师,0593-3800298;陈老师,0593-3804080。

  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网络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者,请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时间安排在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科目、地点安排

  1.笔试时间:按照国家和我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有关部署精神,原定于2020年4月12日举行的全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是每位选调者必考科目,“专业知识”由选调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相应专业科目参加考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其他工作要求

  1.本次笔试涉及31个科目,所用的考试大纲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不指定其它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实行全省集中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和网络评卷。

  3.笔试成绩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我局后予以公开发布。

  4.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五、选调办法

  1.参加选调人员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的40%+专业知识的60%)须达合格线90分(含90分)以上,生管教师教育综合知识达90分(含90分)以上,达到合格线的方可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确定: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人员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按在农村实际任教年限(含第一年跟岗)长短,年限长者优先;若农村任教年限出现并列,按学历高低,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出现并列,按年龄大者为优先(年龄以人事档案为准)。

  3.选调考试录取人员,人事、工资关系在8月份办理。

  六、注意事项

  1.选调教师录取后试用期为一年,期间出现表现不好、不能胜任选调岗位教学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有关规定等情形的,退回原校任教。

  2.已聘为中高级教师职务的,选调后不带原校岗位职数,到任职学校后予以缓聘;职称评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因所学专业、任教学科、评聘专业、所在编制与所选报专业岗位不符等原因造成后续职称评聘、编制等方面问题由选调者个人承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考试:

  (1)违法违纪受纪检、监察、公安、教育等部门处分(处罚),处分(处罚)期未满者;

  (2)全年旷工累计7天以上者;

  (3)2015年9月1日以来擅自离岗达15天以上者;

  (4)2015年以来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选调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凡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教师,取消选调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6.选调人员名单在古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是一项涉及师资队伍的稳定和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们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杜绝不正之风,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以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20年古田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计划表.xls

古田县教育局  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古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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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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