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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707名列编教师。详情见《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5.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有特殊规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由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岗位表》中明确。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简章发布日,即1986年5月17日(含)至2004年5月17日(含)期间出生。

7.具备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户籍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在《公开招聘岗位表》中明确。高考入学前为巴彦淖尔市户籍的毕业生、在服务地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到本简章发布日(2022年5月17日)。

9.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条件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简章发布之日前(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以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岗位表》中明确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准,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简章发布之日。2022年应届毕业生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10.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定向招聘岗位

1.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各旗县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设置岗位时,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项目人员”。“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项目人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应聘者须为在简章发布之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2年应届大学生退役士兵)。

截至报名开始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2.按照实际工作需求,设置部分“蒙汉兼通人员”岗位。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网站为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bynr.gov.cn/)。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相应页面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2.报名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或将核减计划数调入普通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第二批次为普通岗位。报名时间具体为:

第一批次:“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至5月26日17:00。

第二批次: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17:00。

注: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应聘信息”功能中选择任意岗位查看相应岗位报名人数等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选择好职位尽早报名,防止出现网络拥堵现象,影响报名。

3.第二批次报名结束后,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笔试结束后适时退费。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用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并提前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6.报名时,应聘人员应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相关信息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填写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待业)。否则,各招聘单位不予审查通过。

在注册报名账户和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务必确保信息准确。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提交后应再次核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要及时点击“打印表格”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注: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修改。所有应聘人员都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应聘人员在注册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有效和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电话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7.本次公开招聘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名称中包含“类”字的为专业类,不包含“类”字的均为具体专业名称。应聘人员要及时查阅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须选择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与本人毕业证专业一致的岗位应聘。

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外学科等,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开始后尽早报名并提交审核(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因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判。

8.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笔试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注:“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笔试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应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部分”须使用蒙古文作答。其他岗位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笔试必须选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9.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10.应聘人员对《公开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以在工作日(报名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通过《公开招聘岗位表》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之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第一批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至5月27日12:00。

第二批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31日9:00至6月3日12:00。

(三)报名结果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2.初审通过人员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20元,其中,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截止时间前仍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应聘。

第一批次缴费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至5月27日17:00。

第二批次缴费时间:2022年5月31日9:00至6月3日17:00。

3.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缴报考费;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报考费。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采取先缴后退的方式进行。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减免的费用由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还到应聘者交费的银行卡,办理退费手续后30日内未退费到账的,请及时与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78-7909950)。

符合减免政策的应聘人员需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本人以下材料:

(1)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2)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

(3)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

笔试

1.报名成功的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打印时间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

2.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6月19日,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教师专业知识》,每科满分100分,卷面总分满分2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专业知识等。

4.笔试按岗位专业特点设置七类试题,七类试题分别为:

D1中小学教师语文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等教育机构的语文科目教师岗位;

D2中小学教师数学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等教育机构的数学科目教师岗位;

D3中小学教师英语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等教育机构的英语科目教师岗位;

D4中学教师物理类:主要适用于中学等教育机构的物理科目教师岗位;

D5中学教师化学类:主要适用于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化学科目教师岗位;

D6中小学教师综合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其他科目教师岗位。

D7中小学教师蒙汉兼通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各科目教师蒙汉兼通岗位。

各岗位对应的试卷类别详见《公开招聘岗位表》。

5.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卷面实际得分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科目卷面总成绩÷2+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是指: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政策加分分值为2.5分。

6.本次笔试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每一环节同一岗位计划递补最多不超过3次。人社部门下发批复文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不再递补。

(五)资格复审

1.从本环节起,应聘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岗位人员的相关信息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应聘各旗县区岗位人员的相关信息在各旗县区政府网站发布。请务必明确自己应聘岗位的所属地区,并随时关注相关地区网站,及时登录查询。

2.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要求的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同级人社部门监督指导;各旗县区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和各级人社部门监督指导。

2.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地点、方式、面试合格分数线以及有关要求等,由面试组织单位发布公告予以明确。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规定要求参加面试。

3.“蒙汉兼通人员”岗位面试试题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部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作答。英语等语言类学科的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言文字作答。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选,在相关地区网站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应聘人员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检与考察

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面试组织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

(1)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2)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1)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与聘用

1.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招聘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下列人员不予聘用:

(1)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

(2)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3)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本次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应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六)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相应网站上发布。

(七)本简章由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公开招聘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栏。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8-7909950

3.监督举报电话:0478-7917600

附件: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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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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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高级中学2024年5月教师招聘公告
因教育教学需要,深圳市高级中学定于 2024年 5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7个,拟聘 14 人。具体岗位见《深圳市高级中学2024年5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

2.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考生所学专业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截至公告报名首日)。

5.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

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延至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办理聘用手续。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开始报名,预计在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

网上报名地址:https://szgjzx.wjx.cn/vm/OJQniYs.aspx#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址:5月24日上午9:00,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招聘大厅(温馨提醒:外校考生凭身份证及报名表或个人简历即可进入校园)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1.基本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扫描公告中的二维码并上传,待进入考试阶段后携带原件至现场核验。扫描件应清晰明确。报名材料要求如下:打包成压缩文件或合成PDF,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高中语文岗位-XX大学-李XX)。

(1)报名表(附件3,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按照5分制出具的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拟聘人员知情承诺书》。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三、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审核

用人单位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线上提交的报名材料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审查不通过。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现场报名审核

未进行线上报名的考生可在指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到现场报名,用人单位对考生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所有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将全部进入笔试环节。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官网的补充公告中发布。笔试内容等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获笔试资格的考生。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可将所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工作结束后在用人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针对考生的报考学历、专业、年龄、职业资格等岗位计划要求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考生须携带材料原件。对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者,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始终。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官网的补充公告中发布。

面试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无生试讲,考核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试讲及现场提问。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内容为与本学科相关的测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招聘数量等额的拟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总成绩合格线、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用人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高级中学官网网站(www.cn-school.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主管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的材料指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赴外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深圳市高级中学官网: www.cn-school.com

咨询电话:  0755-83939880

本公告由  深圳市高级中学   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高级中学2024年5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赴外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高级中学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赴外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拟聘人员知情承诺书

深圳市高级中学

2024年5月17日

黑龙江绥化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为扩大“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成果,解决望奎县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及招聘方式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招聘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与岗位相应的能力素质。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3日(含)至2006年6月2日(含)期间出生。要求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3日(含)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具有岗位要求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的资格证等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望奎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项目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等。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以上服务期、辞退等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按满年满月计算。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home)、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hlwangkui.gov.cn/)、“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报名网站(https://wk2024.ibaoming.net/)发布,发布时间: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8日。

(二)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2024年6月6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考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资料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每名报考者只限报考1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45元,面试不收费。

2.报名网址:https://wk2024.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3.报名使用近三个月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毕业证书、带有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或相关资格要求的须上传相关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书等。

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学位或资格证书的全日制2024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带有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报考岗位代码为202401、202402、202403、202404的考生,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层次、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放” 等内容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1. 网上报名上传的相片、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均须为jpg格式,单张照片文件大小在1M字节以内,画质清晰。

5.网上报名时,报考者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与《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信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7.政策咨询电话:0455-6487341(工作日8:30-11:00 ,14:00-17:00);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364。

8.网上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等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截止2024年6月7日9: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9.报名后的各环节事项,将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以《公告》或《通知》方式发布,请报考者持续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三)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为报名成功。招聘单位于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6日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6月6日15: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6月6日15: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公开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对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改报1次,未按期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考生,全额退回笔试费用。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政策加分

1.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政策加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加分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项目生,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首次合同期内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1. 申请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标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2日(含)。

3.报名时无需上传政策加分相关材料,待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时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材料。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拟定于2024年6月11日开展,具体开展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另行公告,请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报名后持续关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勿错过现场政策性加分审核时间。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写作。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考生可在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及排名。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

  1. 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人选,入闱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仍并列以客观题高者优先。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有关资料进行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以望奎县人民政府和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未按时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职工,在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及公示期间,凡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依次递补。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的,均视为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将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①幼儿园岗位面试内容为:器乐、声乐、舞蹈、简笔画、讲故事等。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分析判断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②面试总分100分,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当到现场实际参加面试仅1人时,面试成绩需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核环节。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4)各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当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以考试总成绩原始折合分数(不四舍五入)进行比较名次;如依然并列,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2.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体检结果告知后24小时内申请一次复检,超时不受理复检申请,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核资格。应聘人员没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到加分项目有关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和心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当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按体检人员的递补原则确定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有严重问题经查实不予聘用的,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3年(含试用期)内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四、考试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要求,对在报名、考试、现场资格确认、体检、考核等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方案,由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1: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各类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明细表;

附件4: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审核认定表;

附件5: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附件6:专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附件7:本科—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附件8:研究生—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望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

河南省焦作市北清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焦作市北清中学是2015年7月经焦作市教育局批准,由北京大学博士朱鹏创建的一所市直民办高中。现拥有焦作市北清中学(陶瓷路先锋街10号)和焦作市北清中学明德校区(森林公园南门东100米)两大校区,办学规模升级,实现跨越发展。

建校八年来,学校连续获得“焦作市民办教育质量一等奖”,并荣获“全省民办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民办教育优质特色学校”、“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焦作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焦作市平安单位”、“焦作市平安校园”、“焦作市雷锋志愿者单位”、“市级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学校延揽贤达,聚纳英才,师资一流,由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教师和硕博团队组成。现有在职博士四名、客座博士5人。

学校以“为中国服务,为世界服务”为校训,致力于培养有理想、敢担当,对未来充满信心、具有实践创新能力的国际新型人才。

二、招聘岗位

序号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学历

岗位条件

1

高中语文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相关专业,有教学经验优先

2

高中数学教师

3

本科及以上

相关专业,有教学经验优先

3

高中英语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相关专业,有教学经验优先

4

高中俄语教师

3

本科及以上

俄语专业,有教学经验优先

5

高中物理教师

3

本科及以上

物理相关专业,有教学经验优先

6

高中化学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相关专业,有教学经验优先

7

高中生物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相关专业,有教学经验优先

8

高中政治教师

3

本科及以上

相关专业,有教学经验优先

9

高中历史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相关专业,有教学经验优先

10

高中地理教师

3

本科及以上

相关专业,有教学经验优先

11

高中西班牙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西班牙语专业,有教学经验优先

12

集团公司财务

1

本科及以上

相关专业,有教学经验优先

三、应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敬业爱生,充满激情与活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应、往届毕业生,有教师资格证。

3.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学能力,能够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4.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及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5.能够胜任班级管理工作。

四、薪酬福利

1.月工资:3000–9000(人民币元),特殊人才面议。

2.提供食宿。

3.缴纳社保。

4. 提供培训、职称评定、晋升等学习考察机会。

五、应聘方式

有意者将个人简历和应聘岗位发至学校邮箱:beiqingzhongxue@126.com

    邮件名称:姓名+应聘岗位。学校将电话通知相关面试事宜!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91-8306091

面试地址:焦作市解放区陶瓷路先锋街10号

关于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六大有效期的说明

一、笔试成绩有效期
教资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疫情期间部分同学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3年)。在最先通过科目的成绩有效期内,同学们需要通过所报考学段学科的所有笔试科目,才能参加面试。在笔试成绩有效期内通过面试,才能获得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就要重新考成绩失效的笔试科目。
如果笔试成绩一次过的话,那么在2年有效期内,同学们一共有5次面试考试的机会。不清楚自己笔试有效期的同学,可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查看自己的成绩,成绩旁边就标注有有效期限。
二、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
笔试和面试科目都合格后,就能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学们在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中也能查询到。这个证明是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前提。
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同学们需要在3年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如果在有效期内没有进行认定,证明将失效,需要重新报考笔试。
三、普通话证书有效期
根据教育部规定,在2003年6月15日之前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仍然执行5年有效期;2003年6月15日之后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则长期有效,全国通用。
建议还未拿证的同学认真准备,尽早报考,等级越高则越不容易受限。
四、体检证明有效期
教师资格认定时,需要到当地教育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方能领证。
建议同学们在进行教资认定时,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因为体检报告是有有效期的,各地情况不同,一般为1个月到半年不等,具体以当地教资认定公告要求为准。同学们最好不要提前太长时间进行体检。
一般一次体检报告只能用一次,在当次教师资格证认定时有效。
五、教师资格证有效期
教师资格证本身是永久有效的。但在从事教育行业且有编制的情况下,需要每年审核一次,每5年注册一次。连续两年审核不合格,将被撤销教师资格。5年一注册的政策是为健全教师管理体制,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而设立的。
对于有教师资格证,但未从事教师岗位的同学来说,教师资格证属于长期休眠状态,还没有被激活,不需要进行审核,长期有效。
六、各类身份证明有效期
除了考试成绩等有效期外,各类身份证明有效期也对同学们报考教资笔试、面试和后续的教师资格认定有很大影响。身份证明主要包括身份证和居住证(异地报考考生需要)。
不同年龄段的身份证有效期不同,16-25岁,发放有效期十年的身份证;26-45岁,发放有效期二十年的身份证。很多同学正处于身份证更换的关键时期,一定要及时查看身份证有效期限,如果发觉临近过期,可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更换,避免因身份证影响教资报考和认定。
异地考生报考还需要有居住证。以北京为例:普通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如果过期,异地报考考生很可能就在报名环节,或者是教师资格认定环节被卡住。所以要异地报考的同学一定要确保自己的居住证有效,一旦发觉过期了就要及时办理。

浙江丽水市遂昌县2024年上半年教育系统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全力实施“双招双引”战略举措,打造“学在遂昌”品牌,大力引进集聚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全力推进教育提质行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遂昌县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定于2024年5月25日组织我县教育系统(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6名,其中:遂昌中学化学、政治、地理教师各1名;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政治、历史教师各1名;遂昌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教师1名。具体的招聘学段、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2024年上半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引范围及条件

(一)招引范围

1.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引进: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引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8年5月25日至2006年5月25日期间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78年5月25日至2006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5.报考人员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在该招聘报名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教师资格证要求,需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6.身体健康;

7.符合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引进程序及办法

本次赴浙江师范大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公示公告栏)。

浙江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zjnu.edu.cn)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10:00—13:00到浙江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现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相应用人单位展位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需填写《浙江省遂昌县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另外:①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类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不需提供)、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②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不需提供)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③如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在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遂昌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

(四)考试

在浙江师范大学现场报名后即到指定地点考试。

采用上课、面谈相结合方式。

①上课(占总成绩的80%)。上课内容由评委从教学大纲内抽取,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谈(占总成绩的20%)。面谈注重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了解,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上课成绩×80%+面谈成绩×20%。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确定后当天与遂昌县教育局(或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拟引进对象与遂昌县教育局(或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如递补人员总分与该岗位入围体检人员总分差5分及以上的,则取消递补。其它情况一律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又不能说明情况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相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

3.本次招聘引进的教师为事业编内专业技术人员。除享受相应岗位待遇外,符合条件的,可依据相关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引进奖励政策。未满5年服务期提前离职的,需按比例退还享受政策奖励。

本次招引工作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昌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遂昌中学、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8132599

遂昌中学办公室0578-8198216

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公室0578-8179019

监督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528165

遂昌中学纪委0578-8198235

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纪委0578-8178016

附件:1.2024年上半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2024年上半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xlsx

2.浙江省遂昌县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浙江省遂昌县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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