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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市2022年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人才引进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佳木斯市2022年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人才引进教师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结合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的“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教育局面向高校开展专场校园招聘暨人才引进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与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3人。其中高中教师9人,初中教师4人。具体岗位及其他要求详见《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人才引进教师岗位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届普通高校统招研究生、本科生,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高校现场招聘立足于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教育部所属6所师范类重本院校毕业生;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4.年龄:本科生27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

  (1)市直属高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2)市直属初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附件5),符合招聘单位岗位其他要求。

  6.2022年毕业生必须保证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和报到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延后一年获得教师资格证,即2023年7月31日前。如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9时30分—6月1日15时00分报名结束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师创空间一楼

  此次招聘为全国高校2022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招聘范围为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2022届毕业生。

  3.咨询电话:详见附表一

  4.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本人盖好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身份证 、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中共党员证明、奖学金证书等相关加分材料(校方提供等级证明)、在校思想政治考核材料;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签订《诚信承诺书》及《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以上材料含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所需招聘的高校报名点网站上公布招聘信息,同时公布相应附表及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招聘时间安排。具体招聘岗位以校园就业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及表格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

  依据审查和资历评价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资历评价打分相同,学历高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如学历相同,高考成绩高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面试环节,出现放弃情况使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时,依据资格审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面试岗位开考比例限制。

  资格、资历审查贯穿于现场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综合素质考核。由专家评审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考核。

  1、考核方式

  按应聘者报考学校及岗位进行考核。

  (1)考核项目共三项,分别是资历评价、教学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资历评价于报名时进行。另两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按学科抽签排序。每位应聘者备课15分钟,试讲8-10分钟,答辩5分钟。评委根据应聘者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70分的,不予聘用。

  (2)专家组考核评委由7人组成。随机抽取各类别专家,担任主评委及评委,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时适当增加主评委权重。

  2、考核程序

  (1)资历评价(20分)。

  报名时,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原始证书对其学历情况、职务、政治面貌、获奖励情况等进行资历评价。严格按照《资历考核表》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评分后由考生、专家评审组及组长在考生《资历考核表》中签字确认。

  (2)教学能力测试(50分)。

  ①确定应聘者考核顺序。抽取考核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考核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②教学能力测试。各专家考核组评委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考核项目、权重进行量化打分,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时间8-10分钟。考核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专家考核组评委及组长在考生《面试考核表》中签字。

  (3)专业素质测试(30分)。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时间5分钟。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专业理论知识。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考生、专家考核组评委及组长在应聘《面试答辩考核汇总表》中签字。

  3、核定总成绩

  结束后,由专家评审组负责将每位应聘者的三项成绩分别记入《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汇总表》,考生、专家考核组评委、组长在该表上签字确认。

  考核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四)签订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进入考核人选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如在现场聘用时,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经本人或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聘。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五)考核与体检

  由毕业高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对考核合格人员按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由教育局、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交体检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由佳木斯市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佳木斯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授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公开招聘(引进)录用通知单》,符合政策的人员兑现人才引进待遇。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黑龙江省防疫相关文件、哈尔滨市最新防疫相关文件及齐齐哈尔市最新防疫相关文件要求。

  1、报名当天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报名当天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将不能进入报名现场。

  2、考生须在报名点入口处接受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龙江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报名现场。

  3、报名当天,所有考生进入报名现场,须间隔1.5米以上,并全程佩戴口罩。陪同人员禁止进入报名现场。

  4、所有参加报名的考生必须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报名当天随着报名材料一并交给报名现场工作人员。

  如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进行现场报名及面试工作,市教育局会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ms.gov.cn/)发布补充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友情提示:我省高校陆续放假,请考生们放假前准备好报名时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免因材料不齐影响报名,错失良机。

 

  附件:

  附件1: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人才引进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人才引进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人才引进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附件5: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zip

    附件6: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人才引进教师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xls

 

佳木斯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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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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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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