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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人公告

  重庆科技学院坐落于重庆直辖市,地处西部(重庆)科学城,紧靠歌乐山、缙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毗邻重庆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师范大学等十余所高校,周边有重庆市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多所。教育、体育、医疗、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学习、工作、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校园四季常青、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是重庆市“文明单位”和“园林式单位”。

  重庆科技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有70多年办学历史。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重庆市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全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重庆市属高校转型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以工为主,以石油与化工、冶金与材料、机械与电子、安全与环保为特色,理、工、经、管、法、文、艺多学科协调发展,行业优势突出,扎根地方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现有16个二级学院(部)70个本科专业,拥有一级学科30个;有国家级一流专业4个,重庆市一流专业19个,有10个本科专业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处于重庆市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及重庆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市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省部级质量工程项目、市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市级研究生导师团队等百余项。

  学校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等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教育部与重庆市共建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协同创新中心1个,重庆市协同创新中心2个,复杂油气田勘探开发、纳微复合材料与器件、非矿山安全与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工业发酵微生物、能源工程力学与防灾减灾、纳微生物医学检测技术、稠油开采等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非常规油气田开发、工业过程在线分析与控制、复杂金属矿产资源增值处理与清洁提取等3个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1个、高校工程研究中心3个、社科研究中心2个、省部级科普基地3个。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于1991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于1986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凭已取得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1日之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学校负责专业资格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5月26日9:00起至2022年6月5日24: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如填报内容存在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查询审查结果。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系统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后至2022年6月6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在2022年6月7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且完成缴费者可在笔试开考前3天打印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5.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若招聘岗位未能形成有效竞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后续环节。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内容包括:心理测试、笔试、适岗能力测试、综合面试。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针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笔试之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笔试

  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6月18日,若后续受疫情影响,时间有变化,以学校人事处官网的公告栏最终通知为准。笔试时间、地点在打印的准考证上告知,笔试时间90分钟。

  A类、B类、C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认进入适岗能力测试的人员。若从高到低依次确认时,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低于5:1的比例,则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适岗能力测试环节。

  D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认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若从高到低依次确认时,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低于5:1的比例,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若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实际竞争比例2:1),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三)适岗能力测试

  适岗能力测试分值100分,时间不低于1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学校人事处官网公告栏发布。

  A类、B类岗位适岗能力测试为试讲;C类岗位适岗能力测试为实操;D类岗位无适岗能力测试。

  A类、B类、C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占比30% + 适岗能力测试成绩占比30%之和,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

  适岗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若从高到低依次确认时,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占比30% + 适岗能力测试成绩占比30%之和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适岗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四)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低于1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和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均通过学校人事处官网的公告栏公布。

  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综合面试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实际竞争比例2:1)的岗位,参与综合面试的考生综合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D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综合面试成绩×60%

  A类、B类、C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 + 适岗能力测试成绩×30% +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适岗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决定。递补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弄虚作假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可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官网的公告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执行相关待遇。

  九、纪律要求

  学校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及其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应聘人员也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其他

  1.考试考务咨询电话,请详见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

  2.学校人事处官网公告栏网址:http://zzrsb.cqust.edu.cn/

  3.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及时查看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的通知。

 

  附件:

  1.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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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师范学院附属中学2024上半年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人数

  4人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4日24时。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者登录南昌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官方网站(http://fszx.ncnu.edu.cn)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如未填报,将视为报名无效处理。 三、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91-88330707

  联系人:周老师(18979195016)

  冯老师(19970072281)

  电子邮箱:ncsfxyfszx@126.com

  通讯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学院路265号

  邮政编码:330029

  具体岗位及相关条件 请扫描二维码查看

福建厦门市集美区2024海凤实验幼儿园非在编人员招聘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5名,顶岗教师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非在编教师5人 ,顶岗教师3人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非在编教师、顶岗教师

  1.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有普通话二级乙及以上证书、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录用。

  4.面试合格方予录用。

  三、相关待遇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参照集美区统一规定的非编人员待遇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 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发至电子邮箱:hfyey202309@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6371855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面试项目及要求:

  1.主题画:根据命题进行绘画,材料由幼儿园提供。

  2.弹、唱、跳:边弹边唱一首幼儿歌曲总用时3分钟以内、看简谱视唱总用时3分钟、自备一个2分钟的舞蹈。

  3.片段教学:根据命题设计教案进行备课(20分钟)展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回答面试考官的若干问题。

  5.面试结果将于幼儿园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

2024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docx

山东济南市商河县2024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吸引更多县域外优秀教师参与推动教育强县建设,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商河县引进县域外在编在岗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计划

  本次拟引进县域外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9名(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本人籍贯或户籍为商河县的,或父母、配偶在商河县长期工作生活的,具有事业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影响期(处分期)已满,但影响尚未消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相关政策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档案中存在问题未处理到位的;按照法律或有关规定不宜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17:00前,有意向的县域外优秀教师在征得现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请报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shxjtjrsk@jn.shandong.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

  1.《2024年商河县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承诺书》(附件3);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

  5.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

  6.父母或配偶在商河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未缴纳社保的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工资流水等工作证明);

  7.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现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加盖公章。

  (二)资格初审

  引进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初审结果。报名材料不齐全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伪造、变造信息、材料、证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面试

  面试分两轮进行,限报名材料齐全的人员参加。

  1.第一轮面试。限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参加,以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教材。主要测试引进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等方面的能力。  

  2.第二轮面试。如有剩余岗位计划,则根据个人条件及意愿,组织第二轮面试,不分学段学科,采取结构化的方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每轮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通知为准。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准入查询、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问题未查清,处理不到位的,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档案或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第二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根据面试轮次、引进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拒绝选岗)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第二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引进。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若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请引进人员密切关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引进期间因通讯工具未接通或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对教师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74730  

  附件:附件1:2024年商河县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商河县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2024年商河县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3日

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新要求,现就阿鲁科尔沁旗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阿鲁科尔沁旗的人员。

(二)持有阿鲁科尔沁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盟市、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 持有阿鲁科尔沁旗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四)驻阿鲁科尔沁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认定机构选择:阿鲁科尔沁旗户籍或阿鲁科尔沁旗居住证的申请高中以下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申请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赤峰市教育局。

特别提示: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未开通“全程网办”功能,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因阿鲁科尔沁旗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人选择确认点有关要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教师资格确认点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旗县区教育局;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确认点选择赤峰市教育局。

特别提醒: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旗县区教育局提交进行初审,由旗县区教育局将材料统一提交市教育局,个人无需到赤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6月18日至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集通路东天元大街北45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

0476-7235729(教育局)    0476-7231712(政务服务大厅)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驻阿鲁科尔沁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阿鲁科尔沁旗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未通过系统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根据要求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完毕请将体检表放到体检中心由工作人员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请把本人的报名号和申请资格种类写在体检表的右上角;体检时需空腹)。

(1)体检时间:2024年6月18日-6月21日

(2)体检医院:阿鲁科尔沁旗蒙医医院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存入个人档案)将以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申请人。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所有申请人请添加“阿旗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其他事宜请关注群里通知。

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  

2024年5月21日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元宝山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为元宝山区的人员。

(二)持有元宝山区境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元宝山区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持有元宝山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赤峰市元宝山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认定机构选择:元宝山区户籍或有元宝山区居住证的申请高中以下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元宝山区教育局。申请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赤峰市教育局。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受理范围:现场审核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证明材料;现场初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证明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平庄汽车站东走300米路南) 

咨询电话:0476-3510421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驻赤峰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赤峰市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不符合上述要求者现场确认不予通过)。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体检合格证明

现场确认合格后领取体检表和体检须知,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现场确认时另行通知。

8、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持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按上述时间和现场确认地点(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教育局终审,个人无需到赤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要存入个人档案),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请及时关注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的领取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赤峰市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六)申请人请扫描微信群二维码进入“元宝山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其他事宜请关注群里通知。

元宝山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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