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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市马龙区区直高中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曲靖市马龙区区直高中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公告

  为做好曲靖市马龙区区直高中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和《曲靖市马龙区区直高中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实施方案》规定,结合曲靖市马龙区区直高中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择优聘用。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由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本次招聘研究生为免笔试招聘,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严格按1:2比例进行。因达不到面试比例需按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或要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由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提交考生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不按规定提交或拒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或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需按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若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或要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由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抽取的课题备课、说课。说课稿准备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说课必须使用普通话。

  2.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须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时段内完成。

  (二)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把握教材、分析教材、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应试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和举止仪表等。测试教材范围为:马龙区现行高中教材(教材统一由马龙区教育体育局现场提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说课课题)的编制须在曲靖市马龙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考官于面试考官抽签前半小时内入围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由9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从面试考官小组中随机抽取6名考官与主考官共7人组成当场次面试考官,其中专业类考官不得少于4名。面试考官小组负责本学科岗位面试工作,实行封闭管理直至面试结束。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6月25日,上午8:00开始直至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曲靖市马龙区第一中学

  面试人员可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项的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立面试考场,须按要求设置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备考室,根据需要提供医疗、后勤相关服务,同时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信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面试开始前,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面试试题送到备考室(1),在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监督下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同时保密员将当场次本学科岗位考生抽取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和备考室(2),交给主考官和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课本和考生备考室书写的说课稿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面试时间到,主考官宣布面试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试题、课本和考生在备考室书写的说课稿,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须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从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考生面试成绩在考场外当场张贴公告并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二)面试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由曲靖市马龙区招聘工作主管机关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面试,如面试成绩再并列,再次组织面试,直至可以确定出成绩高低,并以最后一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九、体检、考察及录(聘)用

  体检、考察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2022年5月11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曲靖市马龙区区直高中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工作,邀请曲靖市马龙区纪委区监委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曲靖市马龙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记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此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递补,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组织面试的部门向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处理。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面试工作根据《曲靖市马龙区区直高中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本方案由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 0874―8880894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6032607

  监督电话:

  曲靖市马龙区纪委区监委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0874―8889076

  曲靖市马龙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874―8883256

  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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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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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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