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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2022年引进优秀教育骨干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2022年引进优秀教育骨干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教育骨干人才,满足荔湾区基础教育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充分发挥人才在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按照《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优秀教育骨干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荔教〔202110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荔湾区实际,拟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优秀物理、数学教师各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

  2.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非广州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617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1983617日及以后出生

  2.当前在推行新高考(3+1+2)省份的地级市及以上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或同类高中)任教,且有5年以上高中班主任和5年以上高三毕业班工作经历,教学业绩突出

  3.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4.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5.起始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士学位或以上。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引进工作程序

  按报名、初审考核、考核认定、研究确定、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617日—20221231日。

  2.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行下载并填写《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引进优秀教育骨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反映本人工作业绩材料等扫描成清晰的PDF格式文件后打包命名为:“姓名+广州市荔湾区优秀教育骨干人才引进”发送至电子邮箱LWJYRCYJ@163.com进行报名。

  (二)初审考核。

  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资格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报名者列为候选人,通过面谈、试教等方式对拟引进对象的个人资历、教育教学经验、教育管理经验、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自主考核初定拟引进对象。

  (考核认定。

  组织拟引进对象参加面试。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对象的个人资历、教育教学经验、教育管理经验、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获得专家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候选人视为通过面试考核的拟引进对象。

  (四)研究确定。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党组对拟引进对象进行研究,同意后视为确定引进的优秀骨干人才。

  (五)体检。

  考核合格后,组织拟引进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等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组织查实不影响引进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配和聘用手续;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组织查实影响引进的,经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研究后取消引进资格。

  三、服务保障

  (一)薪酬待遇和安家费补贴。

  拟聘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按广州市荔湾区同类事业单位执行,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薪酬待遇外,每年经考核合格后还可享受税后12万元的安家费,连续享受5年。

  (二)岗位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优秀人才的专业技术资格优先聘用到相应岗位。若无空缺岗位的,由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在“区管校聘”岗位范围内调剂解决。

  (三)优先培养。

  1.支持优秀人才建立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并担任主持人。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给予工作室专项经费保障。

  2.将引进的青年优秀人才纳入区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为青年优秀人才提供成长的平台。

  (四)优惠服务。

  配偶就业、未成年子女入学、户籍办理、入住人才公寓等事宜,由用人单位按照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协助解决,优先协助解决配偶为教师的就业。

  (五)其他待遇。

  获聘人员可按照广州市荔湾区相关文件申请认定为荔湾区各类别高层次人才,认定通过后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荔湾区高层次人才基本荣誉、奖励和福利。

  四、管理考核

  引进的优秀教育骨干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工作协议,且5年内不得离职。不满5年因个人原因要求调离荔湾区基础教育事业单位的,停止享受后续待遇,并全额追缴其已享受的安家费等福利待遇。

  在引进的前5年内,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对引进的人才实行跟踪管理考核,用人单位每年将引进人才考核情况书面报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承诺,考核不合格者,经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认定,停止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待遇,并由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重新调整工作岗位,其待遇按照调整后岗位的有关政策执行。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发放的安家费,并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对在任期内违规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或涉嫌违法的,取消其人才引进待遇并追缴其因人才引进已享受的全部福利待遇。

  五、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核等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防疫工作具体要求按省、市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引进公告、具体环节通知等信息均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等网站(www.lw.gov.cn)发布,请应聘者密切留意。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本次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合理调整,并及时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等网站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荔湾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933390,咨询时间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管,联系电话:020-81939593

  监督电话:020-81958161

 

  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引进优秀教育骨干人才公告.pdf

  附件: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引进优秀教育骨干人才报名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20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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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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