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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2年常州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教师岗(人事代理) 公开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2022年常州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教师岗(人事代理) 公开招聘公告

  因事业发展需要,音乐与影视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教师岗,共招聘2人。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者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国内高校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17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202.195.100.6/Web/index.html注册报名,并提供下述材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如有);③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④个人生活照电子版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⑤曾获得的科研业绩和获奖材料;⑥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打包压缩上传,并备注“应聘部门+应聘岗位编号+姓名”,照片及扫描件请压缩至合适大小,相关原件在考核时查验。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100元。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请考生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名,报名成功,费用概不退还。

  4.招聘开考比例为1:3(即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聘人数,需达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5.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求学或工作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4)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5)国家和江苏省其他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人员。

  四、考核程序

  1.考核之前,由学校人事处组织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学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到个人。来校参加考核时学院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2.教学科研岗考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试讲,第二环节为面试。第一环节试讲(满分为100分)。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环节人选。第二环节为面试(满分为100分)。

  3.教学科研岗第一环节试讲合格线为70分,第二环节面试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试讲*50%+面试*50%。

  4.考核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往下依次录取(若出现相同分数,试讲成绩高者排前)。

  5.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考核按照常州大学相关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院负责组织。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及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有无犯罪记录审核、心理测试将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应聘者应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报到,否则学校视情况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七、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9-88519085

 

  附件1—音乐学院教师岗招聘计划.xlsx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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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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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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