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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2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2022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我校是南通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公办高校,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先生创办的民立通州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现有开发区校区、崇川校区、如皋校区三个校区。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师资队伍,选拔优秀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5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能服从学校工作地点安排。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2)年龄条件。1981年6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应聘G12岗位的人员,可放宽至1976年6月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我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每季度启动一次考试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11月15日。学校及时公布招聘结果。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扫描件;(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3)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扫描件(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4)附件2和附件3电子档文件;(5)发表论文、项目、获奖等专业理论基础和学术水平情况概述。

  报名邮箱:ntgdsfxxrsc@163.com,联系电话:0513-55092061、0513-55092062,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

  3.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递交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视报名情况及时审核,学校按报名表填报内容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初审结果直接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请及时关注。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议,在资格初审结果邮件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可与我校联系查询原因,提出陈述申辩,电话:0513-55092061 0513-5509206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邮件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审,否则视为放弃资格。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我校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组织

  (一)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否则作弃考处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学校根据岗位报名和疫情防控情况,不定期举行考试,招满即止。

  2、考试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发区校区(南通市经济开发区育贤路2号)。

  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以邮件和电话形式通知。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基础、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面试评委组,学校监察处人员全程参与。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7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在考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我校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组织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和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ntnc.edu.cn,管理机构-人事处-人才招聘)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即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022年12月31日。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本次聘用人员性质为事业编制,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8年,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待遇(详见我校官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试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将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处电话:0513-55092032

 

  附件:

  1. 2022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2.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 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表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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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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