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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156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现将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1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7月2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1、《2022年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2。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经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同意,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其他岗位,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4日-2022年7月26日  

  报名地点: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善博楼3楼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的《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4)。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交辞职证明材料(或解除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上述材料中2、3、4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在现场报名时,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技能操作)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考试人员,不退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需缴费。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核现场办理审核和减免手续。具体审核材料包括: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后,现场公布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

  四、考试

  考试形式分为两种,一是笔试和面试,面向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人员。二是技能考试和面试,面向报考专业课、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参加人员

  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人员。

  2.考试内容

  拟聘岗位学科知识。

  3.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

  (二)技能操作

  1.参加人员

  报考专业课、体育教师岗位人员。

  2.考试内容

  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能力(含相关理论测试)。

  3.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技能操作)结束后,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

  1.试讲

  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教学组织能力。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现行学段教材内容,试讲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2.时间和地点

  详见面试证。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技能操作)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技能操作)、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有相应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

  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2.报考专业课、体育教师岗位的。

  按技能操作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工作由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职位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职位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单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县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在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此次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均在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xi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疫情防控工作按照《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执行(见附件5)。报考人员填写《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4)。

  3.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4672253  

  监督电话:0530-4680029(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八、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配强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简章、应聘人员资格审査、考试考务、体检、考察、回避等材料须存档备查。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1:《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附件1-2:《2022年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附件4: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

  附件5: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3日

 

  附件1-1:2022年单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xlsx

  附件1-2:2022年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xlsx

  附件2: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5:2022年单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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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市铜山区2024面向社会招聘教师选岗通告

根据《2024年铜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相关要求,经过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现将选岗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岗时间和地点

选岗时间:2024年6月11日

选岗地点: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D504室(市内乘19、82等公交车到“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站下车即到,地铁3号线“无名山公园”站下步行10分钟即到)

二、选岗注意事项

1. 请进入选岗人员严格按照附件中安排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并保持安静。提前确定选岗时间及地点,不得迟到,因迟到造成选岗顺序后置,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故不参加选岗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签字笔现场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3.因考生放弃选岗资格出现缺额时,一次性递补。考生选岗后不得放弃所选岗位,如坚持放弃将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16-80266980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4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湖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 幼儿园教师资格;

2. 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包括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衡南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在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县户籍;

2.在我县居住,并持有我县有效居住证;

3.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4.持有我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衡南县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凡在衡南县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请到衡南县人民医院康园参加体检(体检表凭身份证和近照一寸照片在医院免费领取,体检要求空腹进行)。体检时间第一批次:5月20日到7月1日(星期日除外)。衡南县人民医院地址:衡南县云集镇云峰路与正德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734-8099120。

体检表由医院提供,申请人完成各项体检内容后,体检表交医院工作人员验收;体检发票由申请人保留,以便查询。体检相关结论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异常结果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后一周内反馈,仅可复查一次;体检结论合格的,不另行通知。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直接转送至本认定机构,不需申请人领取。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网上申报的时间: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时间分两批次:第一批次为5月20日8:00—6月21日17:00,第二批次另行通知。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现场确认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第一批次请于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4日(节假日除外),到衡南县政务中心三楼A区11号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衡南县政务中心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请全部带原件):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可由学信网出具)。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县部队。

③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身份证后四位数和姓名。

④学历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医院体检后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⑦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现场认定流程

(1)取号

到衡南县政务中心三楼大厅取号(合理规划现场确认时间,尽量避免前两天的高峰)。

(2)核验材料

按照取号顺序到窗口核验相关证件,扫二维码填写领取方式(如选择邮寄则在地址处填好详细地址,如选择自取则在地址处写“自取”二字)。

4.专家审查

衡南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会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作出审查意见。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衡南教育网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户口簿、居住证、在读学籍证明(学信网下载)仅需提交一项符合在衡南县认定资格的资料即可。

7.资格证邮寄注意事项: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务必填写详细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邮件必须本人签收,接收邮件期间请不要随意变更电话号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以免因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或邮件退回,因地址有误导致邮件延误或退回则由本人自己承担责任。

六、咨询方式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734-8559379。

(2)网报成功可以申请加入衡南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960774172

 

                                                            衡南县教育局

                                                           2024年5月4日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4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湖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区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包括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二、我区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居民条件,可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珠晖区;(2)申请人在我区居住并持有珠晖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办理回执单等均不能等同);(3)申请人就读学校位于珠晖区行政区域内(仅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仅2024年第一批次可在学校所在地认定,2024年第二批次回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4)申请人为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5)申请人为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体检: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珠晖区指定体检医院为:衡阳市珠晖区人民医院。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北路238号珠晖区人民医院六楼,联系电话:0734-8332506。可以乘坐131路、118路、125路、132路、133路、137路、138路、140路、149路、160路、181路公交车到达。

体检时间:第一批次为2024年5月20日至6月18日。

申请者可凭身份证和一寸近照在医院免费领取体检表,体检要求空腹进行。申请人完成各项体检内容后,体检表交医院工作人员验收;体检发票由申请人保留,以便查询。体检相关结论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异常结果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后一周内反馈,仅可复查一次;体检结论合格的,不另行通知。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直接转送至本认定机构,不需申请人领取。如没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的申请人将不参与本次认定。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2)网上申报的时间: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时间分两批次:第一批次为2024年5月20日9:00至6月20日17:00。(第二批次另行公告)

参加第一批次网上申报的2024年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其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具体安排由就读高校统一通知。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网报时可选择自取和邮寄两种方式。申请人注意在填报地址时尽量详细,精确到县市区和街道门牌号,若因填报地址不详或有误导致收不到证书和存档认定表的,本认定机构将自动默认为自取方式。

2.现场确认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第一批次请于2024年6月17日至7月2日(节假日除外。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现场确认由学校统一组织,我机构将不按此时间段、提前受理,具体时间安排由就读高校统一通知。)到珠晖区新政务服务中心A区15号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珠晖区酃湖乡双江安置小区东南方向即联新路与双江路交汇处)。交通方式(市内可乘坐148路公交车到珠安家园站下车,步行至双江安置小区正门口再按指示路牌即到;也可乘坐145、146、137、136、160路公交车到湖南工学院站下车,步行至双江安置小区正门口再按指示路牌即到。)。珠晖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请合理规划现场确认时间,尽量避免前三天的高峰期。

(2)申请人须提交确认的材料(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请现场确认时务必带齐所有原件):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也可提交由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区部队。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第①②项作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地材料,只需满足一项即可在我区申请认定。

③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④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在网报结束前应取得毕业证书并上传至网报系统。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⑦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专家审查

本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作出审查意见。

受理审查期间,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并及时处理”留言”所述内容予以更正、以便我机构审核。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网上佐证材料上传错误或在指定时间内(6月20日前)没有上传对应的佐证材料从而导致审查没通过的,由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请申请人务必确保网络申请系统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我认定机构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其中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不予认定的原因,由认定机构告知申请人就读高校负责人,再由就读高校通知申请人。

4.颁发证书

经公安机关查询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之后,珠晖区教育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存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请关注珠晖区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

四、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珠晖区教育局官网、珠晖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认定QQ群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本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确认审核等,如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认定机构在本批次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户口簿、居住证、在读学籍证明(学信网下载)仅需提交一项符合在珠晖区认定资格的资料即可。

7.证书和认定表邮寄注意事项:邮件必须本人签收,接收邮件期间请不要随意变更电话号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以免因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或邮件退回;如因填报的地址、电话信息有误导致邮件延误或退回则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

8.保证上传的照片清晰,符合标准要求。若因申请人上传照片不清晰、不符合上传条件而导致照片显示不出、照片打印不清晰等情况,由认定机构联系申请人。

五、咨询方式

珠晖区教师资格认定联系电话:0734-8239099。

网报成功后请务必加入QQ群,查阅相关公告。

珠晖区2024年第一批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1群:364104924 ;

珠晖区2024年第一批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2群: 756527267。

珠晖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2日

 
江苏连云港市新海高级中学2024年招聘编制内骨干教师26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连云港市教育局决定为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骨干教师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教育网(http://jyj.lyg.gov.cn)查询、下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五)具备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六)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4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报名平台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等附件材料。

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市教育系统”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09:00–6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09:00–6月20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每天的0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6月17日09:00–6月22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拨打相关岗位政策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8-85822179、0518-85822152(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初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9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23号403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经连云港市教育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情况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1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试讲均由连云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方可进入试讲。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面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试讲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试讲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四)试讲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试讲,试讲主要评测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试讲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试讲成绩×100%。总成绩及排名将于试讲结束后在连云港教育网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市教育局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加试办法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经连云港市教育局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连云港市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2024年8月31日前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对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22127。

2.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68719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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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骨干教师岗位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1日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4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57号)及《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石鼓区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种类有:

幼儿园教师资格;

小学教师资格;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石鼓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同时石鼓区负责松木工业园人员的申请认定。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在我区教育局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区户籍;

2.在我区居住,并持有我区有效居住证(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

3.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石鼓区行政区域内;

4.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持有我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应届毕业生仅在2024年第一批次可在学校所在地认定,2024年第二批次回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石鼓区行政区域内。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凡在石鼓区教育局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须到由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我区指定衡阳市华程医院(体检表凭身份证和近照一寸照片在医院免费领取,体检要求空腹进行)。体检时间:第一批次为5月20日-6月18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周日除外)。体检地址:石鼓区船山路2号(原老市公安局),可乘坐103路,104路,101路,105路,112路,156路,158路,161路公交车到新大桥站(船山大桥)——往西步行250米至衡阳华程医院,联系电话0734-8205378。

体检表由指定医院提供,申请人完成各项体检内容后,体检表交医院工作人员验收;体检发票由申请人保留,以便查询。体检相关结论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异常结果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后一周内反馈,仅可复查一次;体检结论合格的,不另行通知。如没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的申请人将不参与本次认定。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的时间: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时间分两批次:第一批次为5月20日9:00—6月21日17:00。(第二批次另行公告)

申请人须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此照片将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上)。

(6)网报时可选择自取和邮寄两个方式。建议选择邮寄方式更为高效,石鼓区教育局可以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通过快递的方式邮寄。申请人注意在填报地址和联系电话时尽量详细,精确到县市区和街道,邮件必须本人签收,接收邮件期间请不要随意变更电话号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若因填报地址不详或有误或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或邮件退回导致收不到证书的,本认定机构将自动默认为自取方式。

2.现场确认

(1)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建议错峰进行。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第一批次申请人员请于6月28日—7月4日(双休日除外)到石鼓区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地址:石鼓区蔡伦大道华耀城商务中心,虎形山公园对面)进行现场确认,交通:市内可乘坐161、165、171路公交车。石鼓区政务中心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联系电话:0734—8177101。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请全部带原件):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区部队。

③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身份证后四位数和姓名。

④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指定医院体检后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⑦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专家审查

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作出审查意见。

4.颁发证书

石鼓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请查阅所在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在石鼓区教育局申请办理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方式有”邮寄”和”现场领取”。(1)邮寄:通过邮政EMS快递送达,邮件收到后由申请人本人承担邮费;(2)现场领取:领取地点为石鼓区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具体领证时间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通知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户口簿、居住证、在读学籍证明(学信网下载)仅需提交一项符合在石鼓区认定资格的资料即可。

7.保证上传的照片清晰,符合上传要求。若因申请人上传照片不清晰、不符合上传条件而导致照片显示不出、照片打印不清晰等情况,由认定机构联系申请人,申请人自费将照片寄至本认定机构。

石鼓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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