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重庆长寿区2022年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长寿区2022年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44号),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和流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长编办〔2010〕32号),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区内在编在岗教师75名,具体选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三、选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范围

  1.城区高中教师

  在全区教育系统现任高中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聘。

  2.城区初中教师

  在全区教育系统现任高中、初中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聘。

  3.城区小学教师

  在全区教育系统现任高中、初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聘。

  4.城区幼儿园教师

  在全区教育系统现任初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聘。

  5.城区中小学校医

  在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非医疗卫生机构(不承担医疗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医护人员中选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二)选聘条件

  ⒈遵守宪法和法律;

  ⒉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⒋具有长寿区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身份;

  ⒌三类、二类学校报考者,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一类学校报考者,男性教师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教师年龄可以放宽至52周岁(1970年9月1日及其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其以下职称的女性教师年龄可以放宽至47周岁(1975年9月1日及其以后出生)。一类、二类和三类学校名单,详见附件2;

  ⒍三类、二类学校报考者,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类学校报考城区高中、城区初中岗位者,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类学校报考城区小学、幼儿园岗位者,学历可以放宽至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⒎在我区农村学校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幼儿园保教保育工作5年及以上(定向农村小学全科教师6年及以上),或在我区城区学校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幼儿园保教保育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⒏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相同或相近(前、后学历所学的专业均可),或从事选聘岗位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且2022年春期仍在从事选聘岗位的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工作(经组织批准的支教学习、交流轮岗、借用借调、顶岗锻炼人员,视为仍在从事原岗位的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工作)。其中,一类学校报考城区小学岗位者,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为文科类的,可以报考城区小学文科类岗位;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为理科类的,可以报考城区小学理科类岗位;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为艺体类的,只能报考城区小学艺体类相同或相近岗位;

  ⒐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⒑语文岗位要求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岗位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11.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2.足球教练岗位要求取得国家足球裁判员证,篮球教练岗位要求取得篮球二级裁判员证;

  13.校医岗位报考者,按规定有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的,截至2022年7月应已满最低服务期;

  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医师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所选聘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⒈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⒉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6:00时,逾期不予补报。

  ⒊报名地点

  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咨询电话:40469077)。

  ⒋教师岗报名所需材料

  ⑴《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前学历和后学历)及复印件;

  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笔试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⑹由所在教管中心、直属学校(单位)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字样并加盖公章的《长寿区2022年暑假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

  ⑺在农村学校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幼儿园保教保育工作5年及以上(定向农村小学全科教师6年及以上),或在城区学校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幼儿园保教保育工作3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⑻任教选聘岗位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且2022年春期仍在从事选聘岗位的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工作的证明材料;

  第⑺⑻两项证明材料,详见《长寿区2022年暑假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任教年限和任教学科证明》(附件4)。各学校(单位)必须严格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证明材料不得涂改。

  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聘专技等级《鉴证花名册》复印件;

  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5.校医岗报名所需材料

  ⑴《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前学历和后学历)及复印件;

  ⑶医师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聘专技等级《鉴证花名册》复印件;

  ⑸需出具盖章的《长寿区2022年暑假面向区内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公开选聘城区中小学校医报名表》(附件5)。

  6.现场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50元。

  7.资格审查

  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参加报名、笔试、面试时,须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选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拟选聘名额;选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选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⒈笔试

  ⑴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⑵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 ),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⑶笔试内容及分值

  教师岗的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校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笔试分值为100分。

  ⑷笔试加分规定

  ①近五年来,相应学科区级现场赛课和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获得者,笔试成绩加2分;

  ②近五年来,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通报表扬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师风标兵、师德师风标兵提名奖、师德师风表现突出个人(原先进个人),相应学科区级现场赛课和现场教学技能大赛的一等奖获得者,相应学科市(部)级现场赛课和现场教学技能大赛的二等奖获得者,笔试成绩加3分;

  ③近五年来,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通报表扬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相应学科市(部)级现场赛课和现场教学技能大赛的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笔试成绩加4分;

  ④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包括洪湖镇称沱小学、洪湖镇中心校三合教学点、葛兰镇中心校大坝教学点、石堰镇中心校义和教学点、龙河镇中心校乐温教学点、云台镇中心校青云教学点、云台镇中心校鲤鱼教学点、海棠镇明金希望小学、海棠镇中心校建生教学点、海棠镇中心校清泉教学点、云集镇中心校飞龙教学点、云集镇中心校玛瑙教学点、云集镇中心校石塔教学点、飞龙九年制学校、黄葛九年制学校、石回九年制学校)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且现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工作的,笔试成绩加5分;

  ⑤经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文件批准,实验一小、晶山小学、桃花小学(原桃花九年制学校)、黄桷湾小学、川维中学、凤西苑幼儿园的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或借用结束后3年内,若符合城区学校面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聘教师的报考条件,借出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其报考;借用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笔试成绩可加5分。

  以上5项加分,以最高层级加分分值为准,不实行累加。

  (5)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发布《关于长寿区2022年暑假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2.面试

  (1)面试人选及面试比例的确定

  面试按2:1比例确定,其中实验一小语文、数学岗位按1.5:1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同一选聘学校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关于长寿区2022年暑假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请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教师岗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

  校医岗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4)面试分值

  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教师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30%+面试成绩×70%

  2.校医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当日下午6:00前,在报名处(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前往查询。

  (五)考核

  ⒈确定直接考核对象

  按照选聘岗位数额,根据报考同一选聘学校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直接考核对象。若进入考核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讲课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对象。

  ⒉确定调剂考核对象

  直接考核对象确定后,各选聘学校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同一选聘类别内报考同一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由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调剂时,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应当告知考生调剂的选聘学校及是否服从调剂。若考生放弃调剂资格,则转入下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直到无法调剂为止。

  同一选聘类别内调剂结束后若仍有岗位缺额,“城区小学⑴”报考同一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城区小学⑵”的相同岗位。反之,则不能。具体调剂办法,与同一选聘类别内的调剂办法相同。

  每位调剂考生,只有一次调剂机会。

  考生被确定为直接考核对象或调剂考核对象后,原则上不得放弃。

  (六)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s.cq.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人员,办理人员流动手续。其岗位聘用,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当前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社发〔2015〕83号)中“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交流岗位聘用的问题”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一类学校教师选调到城区三类学校工作,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聘用;相应等级岗位确无空缺的,经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保留原岗位等级,并明确过渡期限、消化方式,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教师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选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得徇私舞弊,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报名资格或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委编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3-40661621(区人力社保局人才流动科)

  023-40250762(区教委人事科)

  023-40892008(区委编办综合科)

 

附件:1.长寿区2022年暑假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

      2.长寿区一类、二类和三类学校(单位)目录(2022年)

      3.长寿区2022年暑假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

      4.长寿区2022年暑假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任教年限和任教学科证明

      5.长寿区2022年暑假面向区内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公开选聘城区中小学校医报名表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黄山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黄山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黄山市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黄山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黄山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黄山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黄山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黄山市的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黄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黄山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黄山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时间安排及认定机构

(一)时间安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安排两个批次。

市教育局第一批次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4月7日至4月20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取得合格学历毕业证书的申请人。符合黄山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体检时间:4月7日至4月24日;

线上确认截止时间:4月30日17时。

市教育局第二批次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6月15日至6月29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符合黄山市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在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体检时间:6月15日至7月3日;

线上确认截止时间:7月10日17时。

区县教育局体检和确认方式(现场确认或线上确认)、确认时间以各区县教育局公告要求为准。

(二)认定机构

黄山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2522753)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应选择“黄山市教育局”。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户籍(或居住证等)、学校所在地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公告发布网址等信息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栏目下,点击“安徽认定机构”查看。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即: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上传的白电子照片黄山市教育局将下载打印作为证书照片粘贴使用,请务必上传规范白底证件照。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线核验。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二)体检安排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自行前往体检。

体检表见附件(请务必使用本公告附件或指定医院统一提供的体检表,其他渠道体检表格式、内容错误不能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自行负责),A4纸双面打印,粘贴网报同版照片。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当前认定批次有效),体检表上的照片务必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

本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第一批体检时间为4月7日至4月24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周日),第二批次体检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周日)。第一批次认定体检结论可用于第二批次认定。

黄山市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为:(1)黄山首康医院(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梅林大道58号,联系电话:0559-2177188),周一至周六上午7:30开始,10:00停止抽血,要求空腹;下午不安排体检。

(2)黄山市中医医院(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鸿祥山路1号,联系电话:0559-2769009),周一至周六上午7:50开始,10:00停止抽血,要求空腹;下午不安排体检。

各批次申请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体检表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黄山首康医院或黄山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申请人应考虑体检报告生成时间、复检等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市教育局统一收回、申请人无需领取。

(三)线上确认

为方便群众办事,黄山市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线上确认,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有关材料的PDF文件。第一次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4月30日17时,第二次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7时。

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状态为“待审批”则表明线上材料审核(不含体检结论)已通过,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市教育局收到体检合格结论后完成审批;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则表明工作人员尚未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则表示材料不全或有误,请申请人根据留言内容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重新提交。申请人在审核时间段内保持电话畅通。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上传如下材料的PDF版,每项材料合成一个PDF上传,每项材料不超过500Kb:

第1项.身份证明材料:

(1)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户口簿(含户口本盖章本人页、本人页无公章的加传首页)。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3)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6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证明。

(4)驻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上传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黄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须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第2项.学历证明材料:

学历证书,经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未核验通过的,须按如下要求上传: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线上报名时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6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须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务必在系统中完成补充学历操作,如未及时补充学历信息或补充的学历经认定机构审核不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将不提供证书在线查询服务。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第3项.普通话证明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未核验通过的,须上传。

第4项.其他材料: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须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结论,并通过各级教育局各自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整个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所有环节涉及的事项均在各级教育局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线上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线上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四)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流程不变。

(五)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六)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七)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看。

附件:

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小学、初中、高中、中职)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幼儿园)

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黄山市教育局

2026年4月2日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小学、初中、高中、中职).pdf,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幼儿园).pdf,
附件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pdf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安排部署,现将我区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昭化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昭化区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考试合格证及职业能力证书。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现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要求。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6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认定时间为3月27日至7月23日;下半年认定时间为9月14日至12月24日。

1.申报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7日8:00至5月6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日8:00至6月18日18:00;

下半年:9月14日8:00至10月15日18:00。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和地点

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21日至5月9日;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5日至6月19日;下半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周一至周四9:00-12:00、13:30-17:00,周五9:00-12:00、13:30-15:30)到昭化区人民政府政务中心教育窗口进行现场材料审验和信息确认。

2.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及体检报告。

(5)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相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四川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五、证书领取

本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将合格人员名单公布于昭化区人民政府网。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仔细阅读网站提示,按照操作说明填报信息,并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自己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牢记网报密码,适时查询认定状态,随时浏览昭化区人民政府网。咨询联系电话:0839—5572123(广元市教育局),0839—8724345(昭化区教育局人事股),0839-8725513(昭化区政务中心教育窗口李老师)。

附件: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日

河南省三门峡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就三门峡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三门峡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临时居住证、居住凭条(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县、市、省三级审核。

各类成人教育(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等)师范毕业生不属于“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3.符合“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资料下载”查询),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

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注意事项: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三门峡市教育局”。

(二)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见附件)。

四、认定步骤

2026年上半年开展两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每次均为网上报名—体检—审核阶段—认定结论—证书发放五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 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6年4月7日8:00—4月17日17:00

认定人员范围: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非在读人员”;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申请认定。202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申请。

第二批次:2026年6月15日8:00—6月26日17:00

认定人员范围:符合认定条件的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认定的人员。

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已取得毕业证书且学信网显示毕业信息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系统核验本人学历信息,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中点选“非在读人员”。

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需先核验学籍信息,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中点选“在读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待学信网显示毕业信息后,请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系统核验本人学历信息,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中把“在读应届毕业生”更改为“非在读人员”,截至7月6日12:00时学历仍未核验成功的,不可取得本次认定证书,需参加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报名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报名。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认定机构应选择“三门峡市教育局”,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

“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应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等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

截图_选择区域_20260402175230.png

网上报名的照片必须与体检表粘贴照片一致

3.签署承诺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个人承诺书》签名不清晰、不完整,不符合中国教师资格网要求,从而影响认定机构开展认定工作的,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学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核验方法及申报时遇到的各种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

二)体检阶段

1.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2026年4月20日–4月21日(每天上午7:50-10:30);

第二批次:2026年6月23日–6月26日(每天上午7:50-10:30)。

2.体检地点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自行到三门峡市直机关医院进行体检,地址:文明路中段实验中学对面,联系电话:0398-2846168;0398-2846813。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体检(见附件)。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到各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当日须空腹,即禁食、禁水。

(2) 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自行下载打印,注意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下载幼儿园专用体检表),体检表上粘贴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使用正楷字体在体检表右上角备注本人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报名序号由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后生成

(3) 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三)确认阶段

1.网上确认

第一批:2026年4月17日–4月27日。

第二批:2026年6月26日–7月7日。

网上确认开通“全程网办”方式进行确认。

2.现场确认

第一批:2026年4月28日–4月29日

第二批:2026年7月8日–7月10日

确认期间,务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反馈(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将收到留言)。请申请人在“业务平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查询报名信息”处,查看是否有“有留言”按钮显示。若有留言,请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状态的,无需现场审核。

以下申请人需到现场确认:

(1)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硕士。

(2)中国教师资格网“留言”中,需到现场审核的人员(含持居住证人员)。

(3)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

(4)持有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的申请人。

(5)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高等教育学历、普通话证书显示“未核验”的申请人。

现场确认地点:三门峡市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D318教育局窗口(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迎宾大道与广场北路交叉口东200米、召公路与金谷东路交叉口南200米)。

咨询电话:0398-2816090。

注意: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

3.确认阶段申请人审核状态五种

(1)“网报待确认”。即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提交的申报材料还未完成线上或线下审核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2)“材料待完善”。即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经确认点工作人员审核发现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需根据系统提示修改报名信息并完善申报材料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修改报名信息。

(3)“材料合格待确认”。即经过确认点工作人员预审,当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齐全或符合认定要求,但仍需等确认点正式确认通过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4)“待认定审批”。即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经线上或线下审核确认通过,等待认定机构审批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5)“确认未通过”。即线上或线下进行确认时,工作人员审核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被受理。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审核为“待认定审批”状态的,申请人无需现场确认。

(四)认定阶段

三门峡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审核状态为“待认定审批”者,经认定机构再次审核后,做出“认定通过”或“认定未通过”的审核意见。

1.“认定通过”。即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政策,通过了本次认定,获得了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2.“认定未通过”。即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发现申请人某些条件不符合认定政策,没有通过本次认定,未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个人的认定状态。

五)证书发放

第一批:2026年5月底。

第二批:2026年7月底。

可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具体发放时间、地点和方式,以三门峡市教育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三门峡教育”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上传扫描件或照片必须清晰,不得多个证件拼图上传。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选择上传。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上传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上传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学历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上传:

1.学历证书原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证书原件)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上传原件。

)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须上传。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此类申请人必须现场确认),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上传。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需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须通过“个人信息中心”–“其他证书信息”栏目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

港澳台居民需上传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相关材料和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留言要求重新上传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网上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证书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江西省贵溪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贵溪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贵溪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贵溪市户籍(不含龙虎山景区、上清镇)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贵溪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贵溪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贵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上述学历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今年上半年已经通过认定的人员,下半年不能申请认定。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大陆)申请人无犯罪记录信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二、认定流程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访问“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并进行实名注册,后在该网站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登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2。

(一)网上报名

1.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4月8日9:00至4月21日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6月4日9:00至6月17日17:00。

下半年网报时间:10月8日9:00至10月20日17:00。

2.认定机构请选择贵溪市教育体育局。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申请人网上报名进行学籍、学历核验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完成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3相关说明)。

5.为便于完成认定,申请人在报名完成后务必加入“QQ群”群号为859336813(未在网上完成报名的申请人,请勿进群)。群中昵称改为“8位数网报号+姓名+学段学科”,如因未及时浏览信息而耽误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材料审核

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系统后台的审核状态和留言。材料审核时如出现问题,请申请人根据留言提示进行操作。如申请人未及时按认定部门留言提交补充认定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认定。

1.网上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暂定5月30日前完成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

上半年第二批次暂定6月30日前完成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

下半年暂定11月20日前完成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

2.网上材料审核

(1)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或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申请人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网报号、姓名、身份证号)。

(三)体检

体检在市内指定医院,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标准进行,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将在QQ群内(群号:859336813)以发通知方式告知,请申请人密切关注QQ群信息。

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写好个人基本信息。

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和对体检结果产生影响的药物。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须向主检医生提交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生理期女性可在完成其他检查项目7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成尿检。

(四)教师资格证书发放

经网上确认、体检等环节,为认定合格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时间:上半年两批次认定通过人员领证时间为7月,下半年认定通过人员领证时间为12月,如有变动,另行公告,领取地点:贵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行政审批大厅综合窗口。

三、注意事项

1.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2.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而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后即可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3.如对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认定机构。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4.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5.在贵溪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材料请提前致电贵溪市行政审批局协助办理。

6.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确认和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7.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鹰潭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

 

贵溪市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701-3770313

附件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docx

附件2:登录报名流程.docx

附件3: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现将我区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一)网报时间:6月9日—6月19日(系统开放日7:00-24:00)。

  (二)现场确认时间:6月15日—6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6月19日、6月20日、6月2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安排现场确认工作);

  (三)认定数据处理及证书发放时间:6月24日—7月15日。

  三峡大学符合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条件的学生以三峡大学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持有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满足下述任一条件,即可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的教师资格认定:

  (一)户籍在西陵区内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西陵区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流动人口登记凭证及其他居住证明材料均不被视为有效居住证,无法替代使用);

  (三)驻西陵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四)在西陵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违法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西陵区辖区范围为:学院街办、云集街办、西陵街办、西坝街办、葛洲坝街办、夜明珠街办、窑湾街办、东苑街办、南苑街办、北苑街办。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得再次申请其他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及条件

  (一)认定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西陵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宜昌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西陵区教育局认定。

  特别提醒:三峡大学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以三峡大学发布的公告为准,申请人本人无需到西陵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办理任何认定相关事项。

  (二)认定条件

  1.学历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2.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3.体检标准。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 特殊情况可根据宜荆荆都市圈办〔2024〕2号文件在荆门、荆州、恩施等三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三甲以上医院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特别提醒: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我区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4.其他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西陵区教育局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西陵区教育局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 190KB,格式为 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 190KB,格式为 JPG)。

  (4)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 190KB,格式为 JPG)。

  (5)如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特别提示:自2024年开始,核验学历需要通过学信网APP进行精准扫码授权。以往核验过的学历也需要重新核验。系统升级还兼顾到账号登录界面优化、全程网办材料上传个性化选择功能及上传材料环节前置、个人照片上传处理功能优化等。相关内容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常见问题”了解。

  (二)网上报名

  在我区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进行网报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申请地类型。以户口本申请的选择“户籍所在地”;以居住证申请的选择“居住地”。

  2.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西陵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宜昌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现场确认点。户籍地、有效居住证所在地在西陵区的选择“西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为现场审核确认点。

  注: 对选择“认定机构”把握不准的,请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咨询所属街办、居委会了解清楚区划,防止选择错误影响认定。

  4.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即半年内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半身冲洗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

  5.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特别提示:已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申请人,登录账号后,点击 “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包含报名号的本次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有修改图标,点击该图标,可进入报名信息的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在“网报待确认”和“材料待完善”的状态下,可以进行报名信息的修改。如果为其他状态,需要先联系确认点,将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修改为“网报待确认”后再进行修改。

  (三)现场确认

  1.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看系统“申报提醒”及“注意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西陵区政务服务中心;请先在一楼大厅取号机取号后再前往一楼A1窗口办理(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102号)。西陵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系电话:19371349590 (6月15日—6月22日现场确认期间请拨打此手机号码);西陵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17-6734938。

  注:请属于东苑街办、南苑街办、北苑街办辖区范围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选择西陵区现场确认地点。

  3.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为西陵区户籍的提交户口本原件;在居住地认定的申请人提交有效期内的西陵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注:选择“居住地”认定的申请人须持有西陵区辖区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流动人口登记凭证及其他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仅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应为空缺)。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半身冲洗证件照1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规范证件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下方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翻拍照片、手机自拍照或用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网报时,学历证书、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未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时需补充提交:

  (1)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未参加全国统考,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除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高校录取花名册申请人信息页复印件。复印件均须由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以及经办人和联系电话。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五、体检

  现场确认材料提交后,经现场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申请者到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为合理规避个人生理期体检,请提前一周主动与西陵区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717-6734938)后再联系指定体检医院预约体检。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尽量清淡饮食,在抽血、B超检查前空腹,禁食早餐,孕妇遵医嘱。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每项须有医生签名。体检结束后,申请人将体检表交到导医台工作人员手中,由医院将体检结果统一交西陵区教育局。《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3)用A4纸正反打印,粘贴申报时上传的同底版规范登记照片。体检表上须有体检医院出具的明确的“合格”结论,并有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才是有效体检结果。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确认时间结束,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果有效期。

  六、认定发证

  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予以认定,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具体发证日期请关注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划转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的通知》(宜编[2024]102号)精神,原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所属东苑、南苑、北苑3个街办已划归西陵区管辖,请持以上辖区户口本或居住证的申请人按照本公告办理。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信息系统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正确上传个人照片。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即半年内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半身冲洗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EG/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190K)。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

  (四)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个人学历证书信息的申请人,请提前联系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申请。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证书查验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必要时,西陵区教育局将向原发证地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发函核查,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zscx.neea.edu.cn/证书查询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系统查验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五)《思想品德鉴定表》改由《个人承诺书》替代后,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西陵区教育局在完成现场确认后对接辖区公安机关,发函进行背景核查;经公安机关核查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将不予认定发证。 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请申请人及时联系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西陵区教育局。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六)《个人承诺书》等认定申报材料必须慎重如实填写。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七)《宜昌市2026年上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在宜昌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关注。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申请人在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系统网报时,遇有技术问题,请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的常见问题;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人工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若遇网络堵塞,也可以在系统开放日的维护时段(17:00~24:00)尝试错峰网报。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

  3.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

  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