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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普安县2022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普安县2022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简章

  为切实解决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县教育发展中心教师紧缺问题,补充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完善县教育发展中心师资力量,提升城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2022年暑期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44名,县教育发展中心教师6名。

  一、考调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考调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职位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44名,县教育发展中心教师6名。具体考调职位及要求详见《普安县2022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面向普安县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公办教师进行考调(2022年即将转接的特岗教师可报名参加考调);鼓励撤销教师及超编学校教师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年龄要求

  (1)中小学、教育发展中心职位要求40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幼儿园职位要求35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中小学、县教育发展中心职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岗位需专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年限要求

  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22年即将转接的特岗教师可报名参加考试)。

  4.工作量及教学质量要求

  (1)工作量要求。小学教师周课时量不低于14节(不含课后服务及晚自习),中学教师课时量不低于12节(不含课后服务及晚自习),幼儿园教师需入班;担任学校处室等行政工作的按学校制度折抵课时,处室工作量折抵课时数不得高于班主任工作量折抵课时数。任课课时及工作量折抵课时由任教学校出具证明,工作量不足的不得报考。

  (2)教学质量要求。中小学教师在2022年全县教学质量监测(初三按中考适应性考试)中,任教班级学科平均分在全县同级同科排名达到前三分之一且在去年基础上位次不降,或排名达到前三分之二且在去年基础上位次有提升方可报考。任2个以上班级(学科)的必须有一个班级(学科)达到以上要求且其余班级(学科)不在全县倒数10名以内。幼儿园老师较好的完成所带班级幼儿教育任务,教学效果明显,无不良影响。教学质量要求以教育局教研室认定为准。幼儿园老师较好的完成所带班级幼儿教育任务,教学效果明显,无不良影响。教学质量要求以教育局教研室认定为准。

  (3抽选到中心校、县教育局跟班学习人员工作量按满工作量计算,不作教学质量要求。

  5.其他要求

  (1)报考中小学、幼儿园岗位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须高于或等于报考学段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具体要求见附件1)。

  (2)身体健康,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有违反教师师德师风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公开考调工作按照发布考调简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选岗、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考调简章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教育局相关办公QQ群等平台发布考调简章,扩大考调知晓率。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考调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调过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17日。报名人员按要求扫描报名二维码,在网上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请扫面下列二维码或登录报名网址

  报名网址:https://www.wjx.top/vm/QgURdVN.aspx

  报名二维码:

  贵州普安县2022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简章

 

  2.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9日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

  (3)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A.报名表一式二份;

  B.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C.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D.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E.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两张(同时携带电子版)。

  F.《普安县2022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考生线下对接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

  G.《普安县2022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线下对接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

  上述材料中凡要求交复印件的,必须带原件到报名处审查。报考人员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入所有资料,并注明姓名、报考学段、学科及联系电话。

  3.报名费:100元/人。

  4.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同时按要求追责问责。

  (2)报名时,中小学、幼儿园岗位按同学段同学科统一报名;教育发展中心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后根据报考学段学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学段学科(岗位),按比例要求对该学段学科计划考调人数进行调减或取消(对应学校(岗位)指标相应调减或取消)。学段学科考调人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考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进行公示。

  5.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2年8月23日下午4:00

  发放地点:县教育局政工股。

  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笔试须知。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按百分制计算。中小学、幼儿园职位笔试内容为学科相关专业知识;教育发展中心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能力)。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进行公示。

  (四)面试

  1.人员确定。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均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可将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的比例标准放宽到1:1.5。在面试环节,出现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1.5的,按照1:1.5比例对招聘计划数进行调减或取消,调减、取消情况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进行公示。

  2.面试方式。中小学、幼儿园岗位采用试讲(无生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对应学段、学科教学内容;教育发展中心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人员思维、语言表达、分析研判等综合能力。

  3.面试分值。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4.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通知。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进行公布。

  ()选岗

  面试结束后,由考调办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选岗。中小学、幼儿园职位选定具体的学校,教育发展中心职位不用选岗。选岗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有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选岗。

  ()公示和调动审批

  (1)根据总成绩、选岗情况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调幼儿园职位的,若出现调出人员所在幼儿园班师比低于1:2的,可先办理调动手续,留一定数量考调教师在原单位继续任教,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留在原学校任教时间计为交流轮岗经历,待学校补充新教师后再到新单位上班。

  公示期间报考人员有举报查实违规违纪的,将取消考调资格,且不再顺延递补。

  (2)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调动人员,一经录用,不再享受原学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待遇,须重新参与调入单位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

  (3)考调人员调入新单位后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五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调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报考人员与考调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本次公开考调的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考调环节,均须提供《普安县2022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考生线下对接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附件4),并签订《普安县2022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线下对接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附件5),方能参见相应环节工作。参加考调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考调办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布的考调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6355(县教育局政工股)

  监督举报电话:0859—7232166(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组)

 

  附件:

 

  附件1:普安县2022城区学校考调教师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普安县2022年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普安县2022年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考生线下对接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docx

 

  附件4:普安县2022年考调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线下对接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docx

 

普安县2022年公开考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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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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