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河北省高碑店市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高碑店市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全面提升高碑店市教育综合发展水平,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288名,其中高中教师70名、中小学教师138名、幼儿园教师80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高碑店市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18-35周岁,即2004年 9月 16日至1987年 9 月16日间出生。《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所有岗位不限户籍。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的,对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但考生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其中,《岗位信息表》中因岗位专业不符的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在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报考幼儿园岗位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 9月16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其本科专业应与研究生专业一致)直接进入面试。其他岗位需进行笔试、面试。

9.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10.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招考比(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如个别学科招考比不足1:3,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招考比按1:2执行。再达不到1:2时,核减该学科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学科招聘。

2、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9494529d0b19ef83

3、报名时间:9月16日9:00至9月20日17:00。

审核截止时间:9月21日11: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1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网上报名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您已支付”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9月23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bd2021163@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2年9月23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科目

(1)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2)其他中小学教师: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教法、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案例分析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3)幼儿园教师: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幼儿学习心理、幼儿身心发展、教师心理等。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

采用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2022年9月25日上午 9:00—10:30。

4.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5.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绿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6.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试卷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按时间节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其他中小学教师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8.请考生于9月26日9:00左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详见报名系统通知。

2.地点:高碑店市开放大学(京港澳高速高碑店南口北侧东方纽伦堡底商)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复审时提供即可)高碑店市2018年、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和财政拨付工资校聘教师提供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任教证明加盖市直或中心校公章,校长签字(复审时提供即可)。

4.具体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中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参加复审。

5.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四)面试

1.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且通过资格复审的和报考其他中小学教师岗位同时进行面试考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方法、课程教材的把握等综合素质。时间10分钟,备课9分钟。

3.报考其他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4.幼儿园教师:面试方法为模拟课堂和技能测试,时间共20分钟,顺序、所占分值、时间及方法分别如下:
  ①情境主题画(10分),地点各候考室,时间10分钟。      ②模拟课堂(60分)。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进入此环节前有5分钟的备考时间。

  ③即兴弹唱(20分)。弹唱曲目在中国幼儿歌曲中随机抽取1首,用边弹边唱的形式展示。

  ④自选舞蹈或体操(10分)。考生自备以U盘为载体的乐曲(格式为MP3)。

  ⑤除情境主题画在10分钟内完成外,其他环节总计10分钟,各环节间的转换由考生自行掌握,但总体不得超时。

5.部分岗位由于面试人员较多,将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招聘计划均分到各组。

6.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7.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8.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只记面试成绩,个人总成绩=面试成绩。

报考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五)体检及考核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按照优先进入体检环节的顺序:面试成绩高者、有教师资格证者、学历高者、年龄小者。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3.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按要求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及政审材料、征信报告。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学校学科岗位需求,安排聘用人员岗位。

3.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及确定岗位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4.《岗位信息表》中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10名普通高中教师和20名初中教师,2022年办理入编手续,列全额事业编制、财政开支。

5.《岗位信息表》中,其他30名普通高中教师、30名职教中心教师、34名初中教师和84名小学教师,先在职试用,市教体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三年六次(每学期一次)考核均合格者,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财政开支。试用期间享受高碑店市在编教师工资制度及标准,其它补贴和福利待遇也参照享受。

6.根据保定市教育局、中共保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教人〔2019〕46号)规定,招聘的80名幼儿园教师不纳入编制管理,采取聘任制,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乡镇补贴和取暖费),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市教体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职称评聘和日常管理由市教体局负责。80名幼儿园教师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任教满三年后,符合在编教师报考条件者,可参加在编教师招考,不限制年龄。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报名资格条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报名技术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疫情防控医护保障由市卫健委会同疾控中心负责。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1-86661835;0312-2826189

(咨询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高碑店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湖滨校区)2024年招聘顶岗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湖滨校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美术教师1名、顶岗音乐教师1名,工作地点位于外附小湖滨校区(湖光路9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顶岗美术教师1名,主要承担美术教学等工作。

顶岗音乐教师1名,主要承担音乐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五)应聘教学岗位者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常住地在厦门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二)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请下载附件,并连同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发送到邮箱xmwgyxxfsxx@163.com。

咨询电话:谢老师 18205956536

(三)报名时间:2024年05月16日—2024年05月19日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人事干部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五)考试办法

1.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学校将及时通知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2. 学校将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

1. 体检: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为面试总分最高分者。应聘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自行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 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我校从面试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在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校园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负责解释。

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

2024年05月16日

附件: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最新).doc

福建厦门市大同中学2024年顶岗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大同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会计顶岗人员(6个月),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5.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初级或以上会计职称优先;

6. 常住地在厦门市。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报名方式:缴交电子报名材料

2024年6 月1 日前将下载填写的《厦门市大同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相片可用插入文本框粘贴)(详见附件1)发至2276103423@qq.com邮箱。符合条件人员面试时提供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即可归还)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日前

3.咨询电话:18205929092

4.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古楼南里32号(前埔校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学校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三)考试办法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厦门市大同中学签订拟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92-2075532

厦门市大同中学

2024.5.14

附件.doc
———————
来源:公考雷达
链接:https://www.gongkaoleida.com/user/article/1919613
转载请注明出处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大同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会计顶岗人员(6个月),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5.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初级或以上会计职称优先;

6. 常住地在厦门市。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报名方式:缴交电子报名材料

2024年6 月1 日前将下载填写的《厦门市大同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相片可用插入文本框粘贴)(详见附件1)发至2276103423@qq.com邮箱。符合条件人员面试时提供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即可归还)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日前

3.咨询电话:18205929092

4.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古楼南里32号(前埔校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学校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三)考试办法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厦门市大同中学签订拟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92-2075532

厦门市大同中学

2024.5.14

附件.doc

福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2024年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中学历史非在编教师1名,小学心理非在编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中学历史1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起;

2.小学心理1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起。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二)具备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证书:教师具备相应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要求:具备普通话等级二乙及以上(语文学科需具备普通话等级二甲及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5.集美区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

三、相关待遇

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集府办〔2022〕 71号)精神执行。其他福利待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xwjmfxbgs@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联系人:高老师、林老师 电话:18359200657、15980991018、0592—6078117。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现场问答、面谈等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学校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1.根据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员工工作领导小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列,就高聘用;面试结果于面试日次日公布在校外公示栏;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八、 非在编教职工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附件:厦外集美分校非在编(产假顶岗)教师报名表

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

2024年5月16日

附件: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招聘非在编、产假顶岗教师报名表.doc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本次我县负责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包括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学及中等职业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西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请登录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蓝田县的中国公民及在蓝田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提醒:《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有效期三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5.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及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6月21日17:00,网上报名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2.体检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体检时间为2024年6月3日—6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所有认定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县指定医院(蓝田县人民医院或蓝田县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要求详见《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3.现场确认

(1)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县职业教育中心院内)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①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户籍材料、居住证等;

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的蓝田县居住证原件;

在我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港澳台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醒: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⑦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4.认定结论及证书领取

我县完成认定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方式及时间请关注蓝田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lantian.gov.cn)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申请人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认定结论。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告未尽事宜可联系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2734969。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6日

内蒙古阿拉善盟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4﹞64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阿拉善盟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阿拉善盟的人员。

(二)持有阿拉善盟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阿拉善盟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阿拉善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四)持有阿拉善盟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阿拉善盟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阿拉善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申请高中、中等职业中学教师资格选择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选择户籍或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户籍或居住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的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选择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2024年上半年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于2024年6月21日在巴彦浩特镇西花园街阿拉善政务服务大厅一楼C区4号窗口进行现场确认,2024年下半年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于2024年9月30日在巴彦浩特镇西花园街阿拉善政务服务大厅一楼C区4号窗口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确认。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同所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与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联系)。

现场确认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阿拉善盟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阿拉善盟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阿拉善盟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体检合格证明一份(阿拉善左旗、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阿拉善盟中心医院体检,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当地医院体检)。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可下载。)

特别提示: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全程网办”需提供材料与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一致,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PDF扫描件,按期上传。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2024年上半年申领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请于2024年7月22日以后到巴彦浩特镇西花园街阿拉善政务服务大厅一楼C区4号窗口领取;2024年下半年申领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2日以后到巴彦浩特镇西花园街阿拉善政务服务大厅一楼C区4号窗口领取。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2024年阿拉善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2024年阿拉善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认定机构名称

办公电话

认定通知发布网址

办公地址

阿拉善盟

教育体育局

0483-8332420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http://jytyj.als.gov.cn/

巴彦浩特镇西花园街阿拉善政务服务大厅一楼B区4号窗口

阿拉善左旗

教育体育局

0483-8222591

微信公众平台

“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

巴彦浩特镇西花园街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大厅一楼B区1、2、3号窗口

阿拉善右旗

教育体育局

0483-6028808

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

http://www.alsyq.gov.cn

阿右旗巴丹吉林镇雅布赖路教体大楼三层303室

额济纳旗

教育体育局

0483-6521261

微信公众平台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

额济纳旗党群服务中心409室(额济纳旗教体局人事办公室)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5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