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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选聘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名额

 2022年经开区选聘事业编制教师40名,选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全国普通高校及留学回国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一本线以上(不含专接本,专升本)学历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3日后出生);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如被聘用,则必须在聘任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在读学生;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受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相关事宜均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jk.gov.cn)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http://www.zjkgxq.gov.cn/)公布,应聘人员需及时查看网站公布信息,选聘相关事宜不另进行电话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按相关要求参加选聘各项环节的,视同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02:82

报名时间:9月19日9:00至9月23日17:00。

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2.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5)考生需如实填写并注明选聘要求的学历及相关信息。

(6)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7)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公告未尽事项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咨询效率。咨询电话:0313-4018583。

(9)重要提示: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请有参考意愿的考生提前按通知做好疫情防控要求准备工作,并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2)以备查验。

(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要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学信网下载)、相关资格证书、报到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凡未参加资格复审及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试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教育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如某岗位报考人数较多,不能在同一考场参加面试,可按抽签顺序蛇形排队,各考场按面试人数比例确定录取名额。

对面试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参照(面试人数达到3:1比例)最低录取分数线,作为不足3:1岗位的录取分数线。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经开区公开选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由经开区公开选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待遇

符合选聘条件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市主城区无房者,一经录用,政府免费提供三年住房。

未尽事宜由经开区公开选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1:《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职位表》

附件2:《健康承诺书》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附件1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附件2健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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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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