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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吉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和要求,现将长春市双阳区2022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1.持有长春市双阳区户籍或长春市双阳区有效期内居住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2.学校地址坐落在长春市双阳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长春市双阳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3.驻长春市双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长春市双阳区工作、居住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等与内地(大陆)申请人基本相同。

  二、申请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吉林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三、申请认定流程

  (一)申请对象

  1.双阳区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双阳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长春市双阳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由学校统一组织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开设认定点,收取认定材料,报名结束后,将认定材料提交给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长春市双阳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4.驻长春市双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在长春市双阳区工作、居住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网报时间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9月26日-10月9日。

  1.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请仔细阅读说明)。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2.“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包括长春市双阳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在持有的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 长春市双阳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学历信息按本科或专科上传;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3.上传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白底电子登记照(格式为: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b,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5.学历长春市双阳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学历按凭已取得的学历填写。

  网上申报信息要求本人填写,不得代填,出现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三)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人员:请于2022年10月8日-10月12日,上午8:30—11:00点,下午1:30—4:00点到双阳区政务大厅(鼎鹿广场)二楼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431-84233797;请申报人员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 四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一份(在预览中打印)现场受理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承诺书原件一份。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在户籍地认定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认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的学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驻长春双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据所在部队或单位的规定执行,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长春部队。

  4.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白底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0MM(宽)×40MM(高)。照片背面应注明申请人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及学科(如姓名张三、报名序号 27051247、学科小学语文)。

  5.长春市双阳区户籍社会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外省户籍社会人员提供长春市双阳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不能提供长春市双阳区户籍或长春市双阳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驻吉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据所在部队或单位的规定执行,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长春市双阳区部队。

  6.《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比对不成功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需将毕业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和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提供普通话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比对不成功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现场提供彩色复印件一份。

  9.《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自行下载,正反双面打印,表见附件),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认定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长春市内指定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中日联谊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四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另需增加《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相关项目。

  10.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省教育厅可为港澳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便利。

  11.视障人员、听障人员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时应依序装放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标注姓名、报名序号、所申报学科和电话。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现场确认人员需带口罩,提供健康码,测体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领取号码,按叫号顺序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必须是本人,不得代替。

  五、领取资格证

  现场确认合格人员,发证时间由认定机构另行通知,领证需凭本人身份证和《领取回执单》到双阳区政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证书不支持邮寄,他人带领需持带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领取回执单》办理带领事宜。

附件:

附件1:长春市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附件2:长春市双阳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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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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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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