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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2年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2022年沈阳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考试考核岗位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考核岗位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应聘考试考核岗位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应聘考核岗位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博士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各岗位招聘方式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和我单位人事处官方网站(http://rsc.syn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

  1.考核岗位: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考试考核岗位: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2日。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考试考核岗位应聘者请登陆沈阳师范大学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210.30.208.202:82/zp_wolf/zhaopin/zhaopinSY.html)报名;考核岗位应聘者应将简历发送至邮箱:ssdrsc@163.com。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务必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聘用(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加盖社保局公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yn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与考试考核

  1.以考核方式招聘岗位:

  考核方式为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讲课技能、科研潜在能力、岗位专项技能、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束后,按岗位计分排序,考核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总成绩。

  考核时间等相关事宜电话通知。

  2.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岗位: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分为一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水平和基础素质,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将通过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ynu.edu.cn/)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我校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210.30.208.202:82/zp_wolf/zhaopin/zhaopinSY.html)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我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ynu.edu.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我校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210.30.208.202:82/zp_wolf/zhaopin/zhaopinSY.html)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ynu.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和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y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顺畅,以便学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师范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86592986(工作日9:00-17:00)

  纪律监督电话:024-86578965(工作日9:00-17:00)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沈阳师范大学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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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北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上海市市北中学创办于1915年,1954年首批被确定为上海市重点中学,2005年首批被命名为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2018年首批被评为上海市文明校园。学校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培育“学友文化”,从而“创造人文生态的高中生活”,引导学生登上巨人的肩膀。

近年来,市北中学立足“双新”,以“登攀书院”建设为抓手,建设兼顾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层次多、选择空间大的“一体两翼”式课程体系;同时加强社团建设,现有校级学生社团50多个,男子排球队是上海市高水平二线运动队,学生合唱团是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

市北中学还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奥运排球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现有教职工128人,其中专任教师117人,特级教师5人,正高级教师5人,高级教师44人,静安区学科带头人14名,学生近1100人。

二、教师岗位需求

·物理

·体育

三、报名方式

欢迎有意向的人员先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件以及证明材料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bzxrenshi@163.com。邮件主题:2024应聘(3)+学科+姓名。【2024年正式招聘(第三批)报名通知待上级部门核准后再行公告】

四、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电话:021-56633988转318分机

联系人:顾老师

(工作日9:00-16:00)

五、学校地址及交通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永兴路365号(近西藏北路)

交通:地铁八号线中兴路站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2024年春季第一批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
依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无为市2024年春季认定教师资格公告》要求,经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审查等认定工作程序,共有143位申请人符合春季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5月2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反映,电话:0553-6322645。
发证公告将于公示期结束后另行在本网站发布,届时请通过人员按公告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2024年春季第一批教师资格拟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陕西西安工商学院5月测试计划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3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线下报名
3、报名人数:1344人
4、测试人数数量:8批次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47人
2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47人
3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4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5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6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7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8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西安工商学院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3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线下报名
3、报名人数:1344人
4、测试人数数量:8批次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47人
2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47人
3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4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5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6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7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8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西安工商学院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我县即将开展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长宁县的中国公民。其中,仅居住地在长宁县的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认定权限

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

三、办理教师资格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4年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申请人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照。

(二)体检:2024年6月3日至6月20日。申请人到长宁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表上粘贴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相同,照片粘贴处需加盖医院公章。所有体检项目需完善体检内容并有医生签字,体检结论须明确“XX符合(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并有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体检标准见四川省教育厅官网。

(三)申请条件现场确认

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核阶段教师资格审核材料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6月25日,审核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地点为: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原教师进修校三楼3-7),电话:0831-4626944。现场确认后,网报信息不能再修改。

1.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7种基本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证明复印件或居住证明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国考合格证一式一份(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3.在职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印章)。

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相关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四川教育网:

http://www.scedu.net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0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4年6月份普通话测试计划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测试定于6月5、6、7日进行,考点为长清校区、千佛山校区。计划考生2000人。只面向本校校生。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05-22
2024-05-24
2000人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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