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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大化县2022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河池市大化县2022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2022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决定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18-35周岁(即1986年10月10日至2004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即1981年10月10日至2004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具体报名条件以《大化瑶族自治县2022年第三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10月1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岗位设置生源地或户籍为大化县的除外)。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0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办法及方式

(一)招聘办法

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办法。

(二)招聘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一旦发现一人报多个岗位将作弃权处理。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网上报名方法: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大化瑶族自治县2022年第三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s://hcdh2210.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3.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8:30至10月14日17:00。

4.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2022年10月10日8:30至2022年10月16日17:00。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5.网上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各一份: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和学位证;③教师资格证;④户口簿(岗位要求户籍为大化县的或报考学历为大专的考生提供);⑤其他资历证明材料。网上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为PDF文档或JPG、PNG图像格式,证明材料图片方向调整正确。

招聘单位将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进行电话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特别提示:

因报名时间截止后2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网络延迟或其他原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对象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1:3的,需参加笔试;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无需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2.打印《笔试准考证》需要笔试的岗位报名成功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10月19日8:30至10月21日17:00。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阶段。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4.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10月22日9:00至11:00。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考试方式两个科目综合为一套试卷,闭卷考试。

6.笔试满分为百分制,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只作为判定是否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面试总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7.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2年10月24日8:30至10月28日,报考人员可登陆“大化瑶族自治县2022年第三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s://hcdh2210.glrgds.com)”查询笔试成绩。

8.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一致)。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2022年10月29日8:30至18:00。

3.面试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实验小学

面试时间和地点视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变动,以最新的变动公告为准。

4.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原则上按照同一岗位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5.发布进入面试人选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s://hc.gxrc.com/)上发布面试人选公告。

发布面试人选公告的时间:2022年10月24日

6.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22年10月24日8:30至10月28日10:00。

7.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五楼会议室(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兴化路252-1号)

8.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①《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一式二份,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④户口簿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⑤其他资历证明材料;

⑥《诚信报考承诺书》一式二份;

以上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成册,一式二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9.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每天8:30-12:00,15:30-18:00。

特别提示:仅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者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从同一报考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无递补的则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10.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场工作人员、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11.面试成绩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12.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招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可以在后续场次招聘继续使用。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聘用审批

(一)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考生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办理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12个月,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六、纪律监督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管理。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单位本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届时在河池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笔试、面试当天,所有应聘者及工作人员必须持本人现场应聘当天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应聘现场参加应聘并佩戴口罩(考生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体温异常者(超过37.3℃)不得进入考场。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5812171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5812120、5812213   

附件:1.大化瑶族自治县2022年第三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2.10.8.xlsx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2022.10.8.xls

3.诚信报考承诺书2022.10.8.docx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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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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