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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延期组织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延期组织公告

近日,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多地散发、情况复杂。10月21日以来,西宁市全域实行居家办公,海东市、海南州、海北州也陆续出现疫情,全省多地均采取交通管制、区域封控等措施。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下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决定延期组织我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并至2023年上半年一同举行。本次受延期考试影响的考生,即日起暂停“扫码打卡”工作,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退费周期较长,预计为考后30个工作日左右,请考生耐心等待。

感谢广大考生朋友长期以来对我省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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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科技城新区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师12人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绵阳科技城新区拟公开考核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2名(详见附件1《四川省绵阳科技城新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条件要求;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条件要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为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条件要求;其中,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本科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因不可抗力、非主观因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协商解决;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4.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5.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共服务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报名实行“网络报名”的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7日上午12:00。

报名网站: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开招聘考试网络报名系统(https://szyunkefu.com/rsapp/wp/login.php)

1.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7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szyunkefu.com/rsapp/wp/login.php),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科技城新区招聘考试网络报名系统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科技城新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名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4年5月17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1.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2.报考者在网络报名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谢老师15182366683。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和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以下个人资料:

①《绵阳科技城新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贴彩色免冠近照或插入近期免冠电子照片)1份。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教育主管部门与考生签定的《公费师范生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学历报考者需提供);

④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以及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承诺书,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⑤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⑥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层次和学科必须完全一致,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报名时,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3.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方式:采用试讲的方式现场进行考核。

2.面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4年5月25日下午,科技城新区玉泉路小学。

根据报名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3.面试

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下同)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面试成绩、主考官分数均相同的,则安排面试加试。

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室前将隔离备课,面试开始后向考官组进行试讲。

参考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遵守纪律,不得将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带进候考室及考室,已携带者必须关机后自觉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舞弊处理。面试时,参考人员不能介绍自己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不得询问考官及工作人员姓名、身份等信息。

六、体检

(一)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报考者保持关注。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区公共服务局和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商确定(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共服务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综合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区公共服务局和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商确定(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无效:未能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时,未解除与其他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的。

十、本次公告,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科技城新区公共服务局

0816-6335991

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

0816—6334518

监督举报电话:

绵阳科技城新区纪检监察办

0816-6336101

附件:1.绵阳科技城新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科技城新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绵阳科技城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4年4月30日

四川省甘孜州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的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甘孜州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稳定基层人才队伍十七条措施》等规定,经批准,甘孜州拟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教师计划共64个岗位76名计划,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其中:州属学校(单位)18名、县(市)属学校58名。所有招聘岗位计划均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甘孜州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需求信息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招聘范围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截止现场报名当天)。

  8.符合《需求信息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有效毕业证所标注的专业名称,须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栏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符(毕业证所标注的专业名称后带有括号方向的,括号前的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相符)。

  9.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尚未转正的试用期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一)招聘会名称:甘孜州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专场招聘会。

  (二)招聘会现场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三)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16:00)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选择与自身实际相符的一个岗位于招聘会现场报名日当天上午09:00—下午16:00携带相关资料到招聘会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⑴从公告附件栏下载并正反双面打印《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3份,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⑵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由所在院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所学专业、拟取得的学历、学位和发证时间等)。

  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有效期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1份。

  ⑸应聘岗位“其他要求”栏中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现场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下列要求执行:

  ①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当天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及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2024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当天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能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须在现场报名当天提供由毕业院校教务处开具的本人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证明(盖鲜章)原件及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⑹应聘甘孜州康北民族高级中学中职体育特长班教练员岗位(岗位编码2401062)的人员还须在现场报名当天提供一级运动员证书和省运会赛事前两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本岗位其他条件无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放宽教师资格证准入条件,若被聘用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聘用单位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⑺符合招聘条件的归国留学人员学历、专业等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初审由教育主管部门考核招聘组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资格条件、招聘范围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拟于2024年5月16日至17日进行,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考核招聘组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为一科,总分100分。主要内容包括各学科专业知识(85分)和综合知识(15分)。考核招聘组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英语教师岗位用英语面试,其余学科均用普通话面试。由招聘组负责组织评课、评分工作。

  (四)体检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总成绩和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若招聘岗位出现无人应聘或进入体检的人员少于招聘名额的,招聘组可从资格条件完全相同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愿意调配”的剩余应聘人员中,经征求拟调配人员意见后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调配,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甘孜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确定的拟进入体检人员资格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要求

  由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组负责通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复)检中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取消体(复)检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综合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素质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法进行,据实出具考察材料。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再次审核确认。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审核材料不齐的均视为审核确认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并根据单位隶属关系派遣到州、县(市)部门(单位)报到安排工作。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其中:拟聘用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人员必须最迟于2024年8月1日向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逾期未参加审核确认或无法提供及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聘用管理

  (一)新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后须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新聘用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方可申请办理流(调)动。

  七、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九章的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真实,并保持畅通。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招聘组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通知,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及违反回避制度的,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会后续有关事项将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做好相应安排。

  (四)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6-2834772。

  咨询电话: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836-2823132;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附件:1.甘孜州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2.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信息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30日                  

 

  • 附件1:甘孜州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 添加日期:2024-04-30
  • 附件下载
  • 附件2: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 添加日期:2024-04-30
  • 附件下载
安徽合肥市市属学校2024年春季面向部分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49人教师公告

为打造“学在合肥”品牌,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推进市属学校高质量发展,合肥市市属学校面向部分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49名,其中,合肥市第一中学21名、合肥市第五中学5名、合肥市第六中学2名、合肥市第八中学7名、合肥市第九中学5名、合肥市第十中学5名、合肥一六八中学2名、合肥特殊教育中心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部分高校中符合本次招聘专业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届优秀毕业生。报考人员须是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届毕业生。(具体招聘范围见附件2)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3.符合招聘范围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报考岗位表中明确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予以解聘);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含)以下。“25周岁以下”为1998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人员,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招聘学校联合成立招聘工作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评、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现场签约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4月30日起在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8:00至5月15日24:00。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见附件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报名材料打包压缩以“校园招聘+报考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命名,发送到岗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明:校园招聘+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每人每次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笔试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将在高校就业信息网公布或电话通知。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所填写专业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的,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笔试、面试考核及心理测评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在笔试后,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面试考核采取专业测试考核形式,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25分、上课占60分、答辩占15分。面试考核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高校就业信息网公布或电话通知。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合成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以及心理测评的有关事项另行在高校就业信息网公布或电话通知。

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各招聘岗位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

(六)选岗、签约

选岗人员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各招聘岗位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优先选岗人选;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人限选所报考的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成功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选岗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拟聘人员在招聘学校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市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市教育局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社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考生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除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如无特殊理由,不予退费。

(四)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

0551-63505251、63505181(合肥市教育局)

0551-62911018, 0551-62912028(合肥市第一中学)

0551-64631389(合肥市第五中学)

0551-63158180(合肥市第六中学)

0551-63688801(合肥市第八中学)

0551-62809808(合肥市第九中学)

0551-64459968(合肥市第十中学)

0551-63803905(合肥一六八中学)

0551-65533874(合肥特殊教育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51-63505156(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合肥市市属学校2024年春季面向部分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2.合肥市市属学校2024年春季面向部分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高校名单.docx

3.合肥市市属学校2024年春季面向部分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中共合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日

海南省五指山市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

  为做好 2024年春季五指山市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参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基本情况

(一)五指山中学:五指山中学系五指山市唯一一所市属完全中学,现开设46个教学班,学生2250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70人。

(二)省垦实中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省垦实中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系一所省级规范化初级中学,现开设27个教学班,学生1241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20人。

(三)五指山市第一小学:五指山第一小学系一所省级规范化完全小学,现开设56个教学班,学生2582人。学校现有教职工95人。

(四)五指山市第三小学:五指山市第三小学系一所市级规范化完全小学,现开设28个教学班,学生1180人。学校现有教职工54人。

    二、设点学校、招聘对象及范围、招聘人数及学科安排、招聘方式、岗位条件等

(一)设点学校

本次招聘为校园招聘,考点设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人数及学科安排

本次共招聘48名教师,具体招聘人数及学科见附件1。

(四)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体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要求);

4.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毕业具体时间要求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条件要求);

5.取得对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一致,并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语文学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英语学科的,应持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的等级证书;

7.报名人员为研究生学历人员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为教育类研究生的:教育类研究生学科对应关系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可以报考:①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毕业,专业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②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毕业,学术学位或部分专业学位,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为非教育类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但本科需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并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8.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5)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9)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有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1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提交三方协议、报到、体检、公示预聘名单、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4月30日- 5月11日。

(二)报名组织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47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日8:00-5月14日18:00

(3)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含电子版);

②《2024年春季五指山市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见附件2);

③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④学业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

⑤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交贴有本人相片并加盖院校公章的证明,见附件3;并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4);

⑥取得对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但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并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5)。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自负;

⑦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英语学科提供),暂未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须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6;

⑧三方就业协议书,暂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7;

⑨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8;

⑩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见附件9;

⑪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⑫“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⑬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除电子版材料外,为纸质版的,均应扫描电子版上传。纸质版可彩色打印复印的,均应彩色打印复印。报名初审合格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指定资格审查点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现场收复印件并核原件。

报名注意事项: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如聘用前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安排

①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②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7日中午12:00

报名人员本人必须按时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为查阅报名人员所提交相关材料真实性等。

资格审查贯穿于校园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半年)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有关要求

①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研究生(含)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含)、硕士(含)以上学位的2024年优秀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②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如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暂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须就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情况提交有关证明(见附件3)及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应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③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专业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原则,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可报要求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小学英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见附件5),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应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应届生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见附件6),承诺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资格,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结果发布及公示

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结果在考点现场予以发布,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先组织面试,后组织笔试。

本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以实际入围面试环节人数组织面试。

考生应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或笔试。面试或笔试开考时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1.面试

(1)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微格教学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学科的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面试人员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0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

(2)面试组织:面试由市招聘工作专班组织。

(3)面试分数线: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考点面试现场公布。

2.笔试

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3)笔试分数线: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及公示:笔试成绩在考点现场予以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为考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试综合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选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考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五指山中学及省垦实中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的初中同学科岗位及市一小、市三小学校根据同学科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进行具体选岗。

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面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出现以上情况之外其他情况的,由市招聘工作专班确定。

如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考点现场发布公告,公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见附件7)。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五指山市教育局。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市招聘工作专班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五指山市教育局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考生个人。

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市招聘工作专班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出现同分情况的按确定拟聘人选有关办法办理)。

(六)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1.毕业报到

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五指山市教育局师资管理室报到,由五指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按要求所提交材料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所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由市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出现同分情况的按确定拟聘人选有关办法办理)。

2.体检

入围拟聘人员毕业报到后,由市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结果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公告时间3天。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于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天内向市招聘工作专班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具体医院由市招聘工作专班另行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取消拟聘资格。

3.考察

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由市招聘工作专班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4.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最终拟聘人选,最终拟聘人选名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以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有空缺岗位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确定聘用人员

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最终拟聘人员按程序呈报市政府研究确定为聘用人员。

2.报到及办理聘用手续

市教育局协调做好拟聘人员报到工作。各用人单位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第三方公司根据聘用计划将人员派遣至各用人单位工作。

3.试用期、人员身份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人员身份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任制教师采用第三方公司管理的方式进行使用,为非在编教师身份。

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一次为期三年,到期后可续签。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在合同聘期之内,接受五指山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及第三方公司的管理,聘用人员需按约定要求承诺服务满服务期,在合同聘期之内,除存在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情形外,如聘用人员单方提出辞职的,本人需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为个人全年全部应收入除以年度月份的月平均应得收入乘以剩余合同聘期月数所得金额,剩余合同聘期月数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聘用人员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除外)、不胜任教学岗位需要或不服从管理等应辞退情形的,需及时予以辞退,被辞退人员需向市教育局支付按前述方式计算违约金的一半金额。有关违约记录按要求通报有关部门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聘用人员按“同工同酬”方式,一经聘用,试用期工资待遇参照新进试用期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转正后工作待遇参照新进试用期满后转正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受与我市事业编制教师按政策可以享受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但政策规定须具有在编身份方可享受的工作福利待遇除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有关福利待遇如需变动调整的,由市教育局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市政府确定。

聘用人员服务一个聘期满期时,可在本聘期期满之日提前三个月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由用人单位审核后向市教育局请示综合研究确定,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协调用人单位及第三方公司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个人档案

所有聘用人员需将个人档案转至五指山市教育局。

(二)最低服务年限

除在试用期期间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原因不被聘用外,聘用制教师在五指山市最低服务年限以聘用合同聘期为准(即3年,含试用期半年),且3年内不得因个人原因辞职或参加各级各类招聘考试或调离五指山市。如因购房等原因有新约定最低服务期的,以新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主,但最低服务期的期限要求不得少于1个合同聘期。

(三)聘用制人员聘期满后有关安排

聘用人员在两个合同期内(服务1年以上),经统筹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际,结合本人年度考核结果及综合表现情况,如本人自愿申请留在我市任教且服从市教育局工作岗位分配且经综合考核为优秀的,优先且分批次逐年安排转为我市编制内教师。

(四)生活补贴及有关人才政策等

1.生活补贴

给所有聘用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研究生学历人员按1.8万元/人˙年发放,本科学历人员按1.2万元/人˙年发放。

生活补贴在每年年度考核后发放,聘用人员的生活补贴以合同聘期为准,一个合同聘期按3年发放,最长发放年限为2个聘期,即6年。

年度考核按量化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以用人单位有关要求为准。

聘用人员聘用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而出现自行辞职等违约情况的,应退还本聘期内已发放的生活补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的,不发放试用期期间生活补贴。

聘用人员在聘期之中按政策要求转为我市编内教师的,其个人在正式转为编内教师且办理入编手续后的当前月起不再享受生活补贴。

2.有关人才政策等

聘用人员符合五指山市人才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对应的人才引入政策,如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等。

聘用人员住房保障按照《五指山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英语学科的考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公告发布前,为应届毕业生的,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能报考,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其不及格科目已补考合格的不受限制。

(五)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七)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九)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十)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40号)精神,应聘人员提交应聘报名资料时应同时提交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应聘人员失信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属于失信惩戒人员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精神,在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时将查询拟聘用人员有无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

(十二)招聘信息主要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及考点予以发布。

(十三)本公告由市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笔试、面试命题由市招聘工作专班委托具有考务资质的机构负责命题,市招聘工作专班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宣传、报名、资格审查、保密、监督及考务组织工作。

(二)本次校园招聘工作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2〕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3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方案中未列明或其他未尽事宜以上述相关文件规定为准,由市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并根据工作情况及时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为准。

  七、纪律和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含市招聘工作专班成员、参与具体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提供考试服务的相关机构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含市招聘工作专班成员、参与具体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提供考试服务的相关机构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过程及信息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咨询、监督及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0898-86639073 许老师  刘老师

(二)监督及举报电话:0898—86622183

 

    附件1 2024年五指山市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 2024年五指山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 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附件4 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承诺书
    附件5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附件6 暂未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的承诺书
    附件7 暂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书的承诺书
    附件8 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9 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附件10 2024年五指山市教师招聘报名材料目录表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为依法有序实施2024年上半年岳塘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机构权限、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等申请人须知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构权限

  岳塘区教育局的认定权限是属地范围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

  匹配机构权限后,申请人应仔细查阅认定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附件1)。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条件宽限至2024年7月15日,其余各类申请人都应在2024年6月28日前达到认定教师资格的全部条件和材料要求,否则此次认定不成功。预计符合认定条件者,可预约完成体检(附件2),预备申报材料,密切关注本批次认定程序。

  申请人预备申报材料,请注意以下要点:

  (1)网上申报系统: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2)请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对照操作,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提前完善个人准确信息(实名身份、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等信息);

  (3)“民族”信息项,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要认真校对,以免有误;

  (4)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录,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原则上,2007年之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要求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然后点“核验”按钮,通过系统核验;

  (5)请预先按材料要求(附件1)制作好个人电子证件照和其他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

  三、认定程序

  岳塘区教育局本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全程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一网通办”,程序分为网上申报、受理审查、审批发证等三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2024年4月30日—6月28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申报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对照手册操作,请注意以下要点:

  1.对驻岳塘区高校在读学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毕业研究生)而言,若个人信息中心的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和学历证书信息三项核验状态均“已核验”,则要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处完成“同步学籍”。学籍核验成功的,后续的网办材料都不需提交;学籍核验不成功的,请将湘潭学籍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传至网办材料的“学历学籍证明材料”项。

  2.对外地高校在读学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往届毕业生而言,学籍不可作为有效的申报信息,请将①岳塘区户籍的户口簿本人页②岳塘区居民的居住证正面(居住证办理凭证、办理回执单不可作为属地材料)③驻岳塘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证明或④来岳塘区的港澳台居民相关通行证双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四种属地身份材料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上传至网办材料的“身份证明”项。

  3.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4.普通话证书信息核验状态为“待核验”的,请在2024年6月28日前将普通话证书制成PDF文件(500KB),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5.学历证书信息核验状态为“待核验”的,请在2024年6月28日前将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四种学历材料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上传至网办材料的“学历学籍证明材料”项。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材料的提交时限宽限至2024年7月15日。

  6.在“请选择确认点”处,按个人是否具备驻岳塘区高校在读学籍选择,从“预计毕业时间”可看出2024年上半年在驻岳塘区高校就读即可。

  7.在“个人简历信息”处,应填写至今的不少于两条连续的简历。在“证书领取方式”处,建议申请人选邮寄,便捷高效。

  8.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提交。

  9.在网上申报期间,本认定机构不作审查与反馈。

  (二)受理审查:2024年7月1日—7月15日

  本认定机构组织审查专家完成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初审、反馈与复核,同时集中完成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查询,依据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的事前、事中公示通过岳塘区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对核查出的申请材料问题,本认定机构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报系统或短信告知申请人,并限期补正。此期间,申请人须保持手机短信通信畅通,也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

  (三)审批发证:2024年7月16日—7月26日

  准予行政许可信息将首先通过岳塘区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长期接受社会监督。在完成整批教师资格法定凭证制作后,本认定机构邮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持证人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归档。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仔细查阅本通告(含附件)。因错过时间,选错机构,未按规定完成网上申报及限期补正的,本认定机构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严肃处理。

  3.申请人不能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4.特殊情况。对需要协查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需补充材料的,本认定机构另行联系申请人。

  5.联系方式

  工作电话:0731-55580015(岳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赵志珍)、0731—55568390(岳塘区教育局 彭老师)、0731—55568379(岳塘区教育局 唐老师);

  工作邮箱:501867592@qq.com;

  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长潭路18号959室(湘潭市岳塘区教育局人事劳资股)。

  附件:

  附件1湘潭市岳塘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docx

  附件2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docx

湘潭市岳塘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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