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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县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成都市新津县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认定范围
1、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新津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注: “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费单的单位);
2、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在2013年9月20日—10月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3.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体检表;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小学、幼儿园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初级中学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原件及复印件;
⑥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注:1.该表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2.学校在职教师由单位出具,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交验下列材料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五、户籍不在新津县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新津县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六、咨询电话及公告网站
028-82511600 新津教育信息网http://www.xjjy.gov.cn

新津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О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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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受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委托,现将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面试资格复审和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413人,具体名单详见《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面试名单及分组安排》(附件1)。

资格复审后,部分岗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决定对部分岗位予以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岗位。具体名单详见《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面试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岗位一览表》( 附件2)

襄阳市测绘研究院招聘岗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4年6月1日,1天,面试实行半天封闭管理,开考时间全省统一为:上午8:30,下午14:00。

(二)面试地点。襄阳科技职业学院1号楼。具体地址为襄阳东津新区东津大道6号,详见《襄阳科技职业学院位置地图》(附件4)。 

请各位考生认真确认各自报考职位对应的面试报到时间、分组等,提前熟悉考点周边环境,做好路线规划,按时报到。

三、面试形式

(一)教师岗位 

面试采取说课、试讲的形式。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3分钟、试讲时间7分钟。

(二)除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四、注意事项

1.面试当天,考生须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纸质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在上午7:10前、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在中午12:40前到达面试考点,经身份核验通过后,由引考员集中带到候考室。开考前40分钟,未到达指定候考室(抽签区)的面试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 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候考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抽签信息。考生进入候考室前,所携带的学习资料和通讯工具等物品须交存包处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如在面试场所发现仍携带有通讯工具、学习资料的,无论是否使用,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等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家庭人员的姓名及就读学校、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面试公告发布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对所有面试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未达到75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710-3607160

考务咨询电话:0710-3628706 

附件:1.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面试名单及分组安排

2.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面试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岗位一览表         

3.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教师面试用书范围

4.襄阳科技职业学院位置地图

襄阳市人事考试院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xlsx
附件:2.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面试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3.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教师面试用书范围.xlsx
附件:4.襄阳科技职业学院位置地图.docx

原标题: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xiangyang.gov.cn/xwzx/zlzp/202405/t20240528_3616862.shtml

广西贵港市港南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4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经核准,确定黄淑媛等468名考生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未入围考生无需参加资格审查。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6月3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七楼会议室(贵港市江南大道181号)。

三、递交材料的要求

(一)考生自行提前打印《递交材料清单》1份(见附件2),考生实事求是填写《递交材料清单》,并按照表中所列内容,务必带齐相关证件及材料参加现场审查。如提供原件验证,收复印件1份;如提供复印件验证,收原盖公章复印件。

(二)考生自行提前打印《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3)。

(三)如委托他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写好委托书(见附件5)。

(四)考生自备规范纸质档案袋1个。

(五)遗失证件的考生,须提供发证机关的相关证明。

四、其他要求

(一)超过规定时间不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以现场签到为准),视为放弃报考。

(二)面试资格审查中若有出现放弃资格或审查不合格的,将按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下一位考生进入资格审查。

(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需要考生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4),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递交到审查地点(可当面提交;也可拍成图片发送到指定邮箱:rsg5903178@163.com,并由考生本人主动电话告知工作人员)。如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又不主动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并记入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处理。

(四)面试资格审查期间,请考生尽量不扎堆、错峰审核,审查结束后快速离场。如需帮助,请联系现场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我区将及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留意。发布信息网址:http://www.ggg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录。

(五)本次考试我区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对面试资格审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港南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5—5903178、5909103。

附件:

1.2024年贵港市港南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名单

2.面试资格审查递交材料清单

3.诚信承诺书

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5.面试资格审查委托书

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9日

安徽蚌埠市禹会区2024年高层次优秀教师招聘60人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和《蚌埠市引进和培养教育人才实施办法》(蚌政办〔2021〕10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蚌埠市禹会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24年蚌埠市禹会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60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uhui.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engbu.gov.cn/)统一发布。

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uhui.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同时具备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岗位表中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3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聘任在高级职称岗位或获省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一等奖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6.具有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现仍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不含中职学校、幼儿园)。

7.从教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8.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6月19日(含)之前取得所在单位确认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其中:蚌埠市公办中小学在编人员须在报名之前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认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同意报考意见书见附件2)

9.具备相应或高于招聘学段,并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任教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含市级教育部门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的评比表彰: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青年骨干教师等相应层次的表彰)。

2.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电教部门组织的“数据驱动因材施教”优质课、教师“四赛”市级总决赛(不包括单项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核心成员。

5.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在教育、文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第五名及以上的个人名次(或市级及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第三名及以上的个人名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查处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等媒体发布。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2024年蚌埠市辖区中小学校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20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20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20日12:00前改报。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uhui.gov.cn/)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其中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要求学位的岗位需提供学位证书。

(3)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资格条件中符合要求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6)同意报考意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现场资格审查后一日内进行一次改报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s://www.yuhui.gov.cn/)公布。

(五)专业测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本次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考生免缴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1.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专业测试形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专业测试时间15分钟。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90分,答辩1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专业测试分数当场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依次以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排序。若考生试讲、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需按规定要求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1.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报考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同一招聘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依次以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排序。若考生试讲、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考察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内,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须在考察前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uhu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公示后不再递补。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蚌埠市禹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4年蚌埠市禹会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uhui.gov.cn/)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52-4034142(禹会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

0552-4950180(禹会区纪委监委)

0552-4010076(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蚌埠市禹会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同意报考意见书(参考样式).doc

蚌埠市禹会区教育局

蚌埠市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广东清远市清城区2024招聘教职员270人公告(编制)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清远市清城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270名,其中初级中学教师118名、小学教师147名,财会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具体招聘单位情况详见《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招聘学校简介》(附件2)。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应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及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参加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且已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职业资格要求

1.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岗位代码为1031、2043的,应具有对应学段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4.报考岗位代码为2037的,应具有与其所学专业(本科、研究生)相对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6.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承诺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不含首日)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专业要求

1.考生报考所修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的要求。

2.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考生的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考生所学专业按所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报考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报考。

4.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在网上报名和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境内学历考生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考生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后续环节提供原件查验。

对于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在招聘全流程任意一个环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为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四)学历学位要求

1.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考生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考生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五)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3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六)其他要求

1.岗位代码为1001、1009、1016、1018、1022、1028、2005、2022、2027、2031的岗位,仅限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学历)报考。

2.岗位代码为2042的岗位,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定向岗位。

(七)“三支一扶”定向岗位

1.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笔试不另外加分。如报考其他岗位,学历及专业需要达到该岗位要求,同时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2.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清远市清城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中违约人员;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递补、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00:00至2024年6月7日23:59′59″(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用报考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qcqjyjzp024)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3.报名流程。

(1)考生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4)报名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4年6月11日00:00至2024年6月13日23:59′59″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无法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5)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9:00—2024年6月22日开考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三)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笔试(占综合成绩50%)。

(1)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等知识。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占综合成绩50%)。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面试工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入综合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并经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5)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综合成绩,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

(五)面试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本人在面试前(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带齐资格审查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面试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导出并用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岗位);

5.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

6.完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

7.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其他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部分岗位);

9.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10.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部分岗位);

1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12.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没有专业代码)的,境内学历考生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考生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上述材料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符合报考要求。

若有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出现没有按时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招聘单位认定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将取消该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

考生须诚实守信,报名材料一经确认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面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查验原件后,原件交回本人,只收复印件,其中证明材料需收原件。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按1︰1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选岗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组织部门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选岗及签约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选岗按岗位依次进行,同岗位内的考生按综合成绩高低先后选择具体学校并签约。

(八)考察

选岗确定具体学校后,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签约时有考生放弃签约的;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3.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4.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依时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间,不能够参加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六、其他

(一)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二)考生在报名时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公告规定的证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五)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考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六)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聘用后须服从并接受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短信通信畅通。

(八)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赵老师0763—3333000、徐老师0763—3322095;

(九)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负责,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监督、指导职责。

(十)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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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表.xls

2. 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招聘学校简介.xlsx

3. 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8日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31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来人社规〔2022〕2号)、《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延长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教师有效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象州县拟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面向社会招聘中学教师31人,其中:高中学校教师26人(含人才引进3人)、中职学校教师4人、初中学校教师1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五)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以《象州县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象州县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表》为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记录在诚信档案库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七)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县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5月2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非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2024年5月29日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

(3)所有考生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8:00—6月21日17:00止。

报名邮箱:xzjs5922 @163.com。

网络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扫描件,2024届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以“报考单位全称+姓名”为格式命名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不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提交报考材料或者命名格式不正确的视为无效报名。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需持纸质版报考材料到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时间另行通知。网络报名的考生未按时持纸质版报名材料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报名,取消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若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招聘工作人员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现场给予审查通过。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资格审查人员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资格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考生报名登记表。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三)开考比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

三、考试

(一)笔试+面试岗位

1.笔试人选的确定。

要求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笔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笔试。

2.笔试内容形式。

笔试采取编写教案的方式进行。

3.笔试的组织管理。

笔试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笔试考务工作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4.笔试的地点和时间。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20分钟。

笔试地点:象州县花山小学(象州县象州镇幸福大道38号)。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作为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一项内容,仅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二)直接面试岗位

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1.直接面试岗位:直接面试的岗位如报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15人,则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15人的,则需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的方式为编写教案,笔试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笔试考务工作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笔试结束后,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面试人选递补,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笔试+面试的岗位: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比例,笔试成绩合格即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内容形式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地点和时间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签到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地点:象州县花山小学(象州县象州镇幸福大道38号)。

(五)面试形式及选用的教材

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教材是象州县目前所用教科书,教材和备课用纸、笔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统一提供。试讲教材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当招聘岗位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七)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五、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要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检和考核工作,逾期不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怀孕缓检的考生一般应在分娩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体检工作。

体检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人才引进不低于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凡涉及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象州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研究,报中共象州县委员会、象州县人民政府决定。

(五)报考人才引进岗位的,聘用后按照象州县人才引进、

培养和管理实施办法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咨询电话:象州县教育党工委综合股0772—4361510

监督电话:0772—4364061

附件1:象州县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12岗28人)24.5.29.xlsx

附件2:象州县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表(3岗3人)24.5.29.xls

附件3:象州县第三次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24.5.29.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24.5.29.xlsx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4.5.29.xl

象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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