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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合浦县2023教师招聘1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北海市合浦县2023教师招聘120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合浦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合办发〔2017〕45号)和合浦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2023年合浦县决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设岗78个,招聘教师120名,详见《2023年合浦县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一场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师德优秀,身体健康;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2日至2005年3月12日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5.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2023年合浦县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一场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报考,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一)2023年合浦县教育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将分场次进行,如第一场所有岗位均已招满,则取消后面场次的招聘;如上一场招聘结束后仍出现空缺岗位,则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上一场招聘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开展下一场招聘工作;如开展下一场招聘工作,所空缺岗位即为下一场的招聘岗位。所有场次的招聘信息均通过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发布。

  (二)2023年合浦县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一场招聘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2日(周日)9:30-14:0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地点: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现场,招聘方式:现场招聘(报名结束后随即进行招聘考试)。

  (三)特别提示:招聘单位不负责应聘人员的进场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2023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或自行联系广西师范大学,了解进场要求并提前做好应聘相关准备。如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或招聘点有关管理规定导致本人不能进场报名和参加招聘考试的,招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招聘程序

  招聘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合浦县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均在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发布,应聘人员可自行查阅并下载相关报名材料。因受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招聘延期或取消,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发布与本招聘有关的最新消息。

  (二)报名

  应聘人员填好《2023年合浦县教育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应主动与招聘单位面谈,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实际需求,按“自愿、双选”原则与招聘单位达成报考意向,然后再提交报考资料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每场招聘会的整个招聘过程中仅限选报其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1.招聘工作人员接受报名后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现场告知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到指定地点等候并参加招聘考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2.在报考资格审核中,应聘人员填写报考信息不实或隐瞒处罚经历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报考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导致错过招聘考试、签约、考察、体检等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考试

  本场人才引进招聘将通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并依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聘用。开考比例不受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限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报考乡村学校岗位的本科生不用参加笔试,资格审核合格后直接安排面试;报考县城学校岗位的本科生必须先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筛选条件,不计入总成绩,招聘考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2日(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2)笔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一卷)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1)面试方式: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时,当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面试范围:合浦县中小学现行使用的教材。教材由考务组提供,考生不得携带其他教材或资料书进入考场。

  (3)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外通知。

  (五)确定签约人选

  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签约人选1:1的比例,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没有笔试环节的另外加试。

  (六)签订就业意向书

  入围签约人选的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和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不按要求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视同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不得再参加年内其他场次应聘;所空缺的名额,招聘单位如需补员,将根据需要在同一岗位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以上“(五)确定签约人选”的办法进行递补。

  (七)考察、体检

  1.考察:招聘单位负责签约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按德才兼

  备标准和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查看考察对象的证件材料原件,核实考察对象的报考信息。

  2.体检:体检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

  3.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名额,招聘单位如需补员,将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以上“(五)确定签约人选”的办法进行递补。

  (八)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工资待遇

  1.拟聘人选正式上岗任教后,享受教育事业单位同类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2.通过编内方式引进的教育人才,经认定为合浦县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的,在享受目前合浦县教育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同时给予生活补助或安家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六、招聘组织

  招聘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合浦县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七、其他事宜

  招聘相关信息以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发布的为准,不对其他媒体转载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如受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招聘延期或取消,招聘方不负任何责任。

  本公告由合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合浦县教育人才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许老师(15807790996)

  办公电话:0779-7286579

  电子邮箱:15807790996@163.com

  详细地址: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小北街44号

  邮编:536100

  附件:

  附件1:2023年合浦县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一场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_附件2:2023年合浦县教育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docx

          合浦县教育局

         2023年2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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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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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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