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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2023年教育局选调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天水市2023年教育局选调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教育局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其中面向选调生选调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天水市所辖市直部门单位、各县(区)党政机关、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央、省直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不在报名范围内。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要求见《公开选调岗位表》;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与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或其他报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8)未经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审核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监督下,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至3月15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方式及地点:根据公开选调公告资格条件,市直部门单位报考人员由本部门单位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组、党组(党委)初审同意并签注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天水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四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红底照片4张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现场报名;县区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监察组、县区组织部初审同意并签注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由县区组织部统一将《天水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四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红底照片4张提交到市教育局人事科。

  每个单位参加选调人员不超过2人。

  (二)资格复审

  市教育局组织相关科室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特别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市教育局于3月17日将复审结果反馈县区组织部、市直部门单位组织人事科。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市教育局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组织笔试(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按照40%计入综合成绩。

  (四)面试

  2023年3月19日(星期日)组织面试(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按照40%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由市教育局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商后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笔试、面试前通知应试人员。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差额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考察由市教育局派出2名以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政情况,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总分100分,考察成绩按照20%计入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和考察成绩20%的总和确定。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选调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

  (七)公示

  对通过体检的拟选调人选,在天水市教育局网站、甘肃党建天水市平台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审批和调动

  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到岗试用三个月,期满进行考核,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接受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3.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938—8213896

  监督电话:0938—8210364

附件:

甘肃省天水市2023年教育局选调3人公告天水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甘肃省天水市2023年教育局选调3人公告天水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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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2024年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推进宁波高新区教育人才建设,结合区域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3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2022、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已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在职人员。在浙江省内全日制学校任教满一年及以上(任教年限统一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②获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称号或相当荣誉;③获得县(市、区)基本功比赛、单项教学业务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④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名教师、学科骨干、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新秀班主任及以上荣誉。⑤现在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下属公办中小学连续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编外教师(任教年限统一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应届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在职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级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者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除2024年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资格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指标数、专业及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至5月27日16:00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能低于3:1;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能低于2:1。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至5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至6月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报考美术、体育、音乐的考生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4年6月1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及相关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美术、体育、音乐岗位按招聘指标数1∶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或者技能测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或者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按附件4清单顺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3.专业技能测试

美术、体育、音乐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特长展示,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别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以下简称笔技折算成绩和,笔技折算成绩和=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的高低依次排名(笔技折算成绩和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之和,满分100分;美术、体育、音乐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及面试成绩3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其中美术、体育、音乐岗位以笔技折算成绩和排序;总成绩和面试(美术、体育、音乐岗位以笔技折算成绩和)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门,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名单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区教育文体局提交书面申请。在查阅人事档案时,若发现人事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就业协议书,如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则取消体检、考察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社会人员中如属于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七)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报经高新区组织部核准后,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招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招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招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招聘人员录用后须自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满1年的按规定予以聘任;工作未满1年的,不定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予以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第一日(5月22日)前取得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24年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在聘用1年内取得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4.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网上报名第一日(5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6.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288845(工作时间开放: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监督电话:0574-89288844(工作时间开放,同上)。

本次招聘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http://www.nbhtz.gov.cn/

附件:

附件:附件1:招聘岗位、指标、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等.doc

附件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doc

附件3: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4:资格复审材料清单.doc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福建泉州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编制内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加速推动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育教学需要,泉州市教育局决定组织我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编制内教师。本次招聘实行“长期接受报名、不定期组织考核”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长期接受报名,各招聘单位不定期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直接考核,招满即止,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招聘岗位及人数更新信息。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23人,详见《2024年泉州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编制内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4)现役军人;(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佐证。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其中,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佐证,且证书或佐证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3.报考人员相关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聘用后一年内取得。

  (三)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2024年12月31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支持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同时必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以“报考单位+报考+姓名+手机号码”命名的压缩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具体如下:

  (1)《泉州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编制内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附件3)、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佐证,但2024年12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4));

  (3)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暂未能提供者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由各招聘学校(单位)另行通知,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决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主要根据岗位性质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学习、教育教学情况、现场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及入围人员成绩在各招聘学校(单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面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参加面试时一并带上报名所需材料。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佐证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在综合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为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佐证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拟聘用教职员工的准入查询工作由拟聘用的中小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模块中提交查询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查询结果。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招聘学校(单位)隶属关系分别在泉州教育局网站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人社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人才福利待遇

  对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最高30万元的经济补助及50万元的购房补助;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服务、培养培训、城市配套服务等政策优惠,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或符合“涌泉”行动、市级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的,可同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详见附件5)。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泉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quanzhou.gov.cn/)、泉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quanzhou.gov.cn/)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市、区)政府网站或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佐证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1630。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112393。

  附件:1.2024年泉州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编制内教师岗位信息表
     2.泉州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编制内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3.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5.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
河北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燕大附中教师笔试公告

现将公开招聘燕大附中教师笔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至11:00

二、笔试地点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路41号)

三、笔试考场安排(见报名初审结果及考场安排)

四、笔试要求

1.上午8:00组织考生进入考点,8:30后考生不准入考点。开考后考生不得中途离场。

2.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模版附后,下载自行打印,并粘贴与《诚信承诺书》同版照片)进入考点。

3.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橡皮、中性笔和饮用水外,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考生须遵守考试各项纪律,出现违纪行为,取消考试成绩。

附:准考证模板

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

准考证模板第二小学

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春季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补充龙华区师资力量,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将分批次赴西安、长沙两地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72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二批次西安、长沙考点)》(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均要求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如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2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须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设置了西安市、长沙市两个考点,请考生自行选择相应考点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个考点仅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可同时报考两个考点),具体详见附件岗位表。

  整个招聘流程如下: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笔试确认→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操作说明请查看《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系统人员招聘网站操作说明》(附件6),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选择人员身份类别为“报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同一考点允许线上修改2次岗位(点击新的岗位后面的“我要报名”按钮)。

  西安考点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8:00;

  长沙考点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8日18:00。

  (二)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请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考生如通过笔试,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时也将按以下顺序核对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1.基本资料

  (1)报名表(仅现场资格复审提供,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在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考生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进行承诺(见附件3)。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7)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其中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考生,须提供与岗位方向相关的校级及以上的荣誉证书;如无法提供的,可开具院系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有对应的专业特长。

  2.有下列情形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网上资格初审

  龙华区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开展网上资格初审,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上传证明材料或修改报名资料,上传或修改后,等待重新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资格初审只是对报名信息的初步判断,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四)参加笔试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需要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其中西安考点需于2024年5月22日18:00至24:00进行确认,长沙考点需于2024年5月28日18:00至24:00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西安考点笔试考试时间初定为5月26日上午,长沙考点笔试考试时间初定为6月1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请在笔试前一天登录招聘系统查看笔试准考证。

  2.笔试组织

  (1)笔试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分为A、B两种试卷类型,其中A卷主要用于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特殊教育学科岗位,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B卷为除以上学科外的学科岗位,测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考生为资格复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考生都列为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发布笔试成绩公告时一并公布,报考者应按照网上报名时所要求提供的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原件及复印件,供工作人员查验,复印件应清晰明确。

  1.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料复审。

  2.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间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

  1.面试时间及考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安排请在面试前一天17:00后登录招聘系统查看面试准考证。

  2.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招聘系统打印)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总成绩、面试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总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签约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须按时和招聘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尚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招聘单位提供),同时现场说明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的原因,并承诺在取得三方就业协议的3天内(以寄出协议书时间为准)将协议书寄送到招聘单位补签。如未按上述要求履行相关手续的,取消其体检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相关文件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解除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日常管理,非深圳市户籍考生须在入职备案后的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户籍迁至深圳市。

  (六)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

  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www.szlhq.gov.cn/bmxxgk/jyj

  微信公众号:龙华教育—资讯速递—2024招聘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0755-233363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本公告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2日

广东肇庆市德庆县2024年赴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县决定到岭南师范学院设点现场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德庆县本次参与招聘学校中的香山中学、孔子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德庆中学、启智示范学校为县城区学校,其他均为乡镇学校。

  二、招聘岗位

  本次赴岭南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共4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德庆县2024年赴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登录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2、2023年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3.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以上3类招聘对象除汽修(L01)和烹饪与营养(M01)岗位外,其余岗位以本科学历报名的须是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报考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93年5月19日至200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辅修的专业不得报考;

  8.具有拟任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23日17:00。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岭南师范学院第三教学楼一楼111室(赤坎区寸金路29号)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考试、签约时间:2024年5月25日-5月27日。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参加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的前一天。报名时限内,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咨询电话:德庆县教育局人事股:0758-7788501 梁老师、陈老师。

  3.加分申请: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德庆县2024年赴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粘贴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9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人事或劳动关系承诺书(见附件3)和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佐证材料(社保缴费记录纸质凭证)。

  5.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方可报考;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所有拟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6.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

  7.以本科学历毕业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所读专业属师范类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8.符合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加分申请表(附件5),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网上报名时需将上述材料上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考生),复印件(招聘单位留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填报《德庆县2024年赴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学习,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资格审核。

  (四)资格审核

  1.考生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在报名现场张贴公布笔试名单、时间和地点,考生可前往现场查看或扫描现场二维码自行查询。

  六、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招聘考试。

  笔试、面试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德庆县教育局统一划定。

  (二)笔试

  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结束后,将适时在报名现场张贴公布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名单,请考生密切留意,也可以自行扫描现场二维码进行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 1:3比例,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签约

  1.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请密切留意,也可以自行扫描现场二维码进行查询。在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和选岗顺序,将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2.集体约谈,签约。招聘工作小组与入围考生进行集体谈话,双方达成一致即现场办理选岗,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组的学校并与德庆县教育局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需参加后续的体检和考察工作。

  (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德庆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德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三)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期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招聘各环节时间视现场情况有可能作调整,具体以现场安排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教师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影响聘用的,德庆县教育局有权立即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德庆县教育系统服务五年,服务期未满5年辞职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庆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7788501,联系人:梁老师、陈老师。

  附件:1、德庆县2024年赴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德庆县2024年赴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人事或劳动关系承诺书.docx

     4、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德庆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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