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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23年第一批招聘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23年第一批招聘5人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商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商务人教〔201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为财政补助(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开展财经学科中专学历教育,承担财经专业培训,继续教育及职业技术和职业高中教育。学校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29号。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学校2023年第一批拟招聘工作人员5名,分别为专业技术人员4名和管理人员1名。4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为语文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和体育教师1名。1名管理人员岗位为食品安全膳食管理员。

  三、招聘对象

   具体条件详见《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届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可视同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等;如所学专业未在上述专业目录中,需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该专业所属大类、一级学科的归属证明;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应聘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在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任教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执行聘用合同相关条款;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9.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导致无法按时报到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10.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各岗位报考条件详见《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方案制定和公布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http://www.tjysx.cn/)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3月9日至3月17日,共7个工作日。

  六、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开始至3月20日17:00。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报名。报名时学历从高中起如实填写。

   2.网上审核与缴费

网上审核时间:3月16日9:00至3月21日17:00,审核包含具体条件审核和填写规范审核,因填写不规范(错别字、逻辑矛盾等)也会被退回。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并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经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应随时关注审查结果和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两部)联系畅通,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笔试缴费时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7:00,应聘人员到报名系统确认并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为45元/科。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考试环节。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通过审查后不可报考其他岗位。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比例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应聘人员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七、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百分制)、面试(百分制)。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还要参加体育学科素质测试,设置合格标准。

  (一)笔试、体育学科素质测试

    1.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或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必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报考语文教师、历史教师、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综合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内容涵盖: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知识(含时事政治)和职业技术教育学(主要包括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职业教育的课程与教学改革、职业教育的教学过程与方法等内容)。《学科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各学科对应的测试内容如下:语文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高中阶段语文学科专业知识;历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高中阶段历史学科专业知识;英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高中阶段英语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综合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内容涵盖: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知识(含时事政治)和职业技术教育学(主要包括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职业教育的课程与教学改革、职业教育的教学过程与方法等内容)。《学科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体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大学阶段体育专业知识。

   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还要参加体育学科素质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体育教师应具备的专业实操技能,体育学科素质测试设置合格标准,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可进入面试环节,体育学科素质测试项目及测试标准:详见附件《体育学科素质测试项目及测试标准》。

   报考食品安全膳食管理员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内容涵盖: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知识(含时事政治)和综合分析与写作等。

   考试地点: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具体内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打印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相关通知。

   4.笔试成绩及体育学科素质测试合格名单在报名网站查询,具体时间届时请关注报名网站相关通知。

   笔试结束后,语文教师、历史教师、英语教师、食品安全膳食管理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育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且体育学科素质测试应达到合格标准,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可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加盖公章的在校证明(证明中须包含生源地,政治面貌,就读专业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和毕业时间等信息);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以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学科教学专业报考的考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6)个人简历中提到的各类资格证书、奖项或荣誉证书;

  (7)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学校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2.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届时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相关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于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http://www.tjysx.cn/)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公布。面试准考证打印网站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以及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育教师岗位递补时还应满足体育学科素质测试达到合格标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http://www.tjysx.cn/)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相关通知。

   2.面试形式

语文教师、历史教师、英语教师、体育教师岗位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模拟授课成绩即为面试阶段的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

   食品安全膳食管理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

   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二代)、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八、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百分制)、面试(百分制)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具体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确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http://www.tjysx.cn/)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公布考试成绩。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入职相关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拟在指定的天津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付。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应聘人员,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学校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复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从原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十、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学校党委会审批。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http://www.tjysx.cn/)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从原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十一、其他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笔试、面试等上述工作安排需要调整的,将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http://www.tjysx.cn/)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另行通知。

    请考生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各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十二、咨询电话及举报或投诉电话

   (一)咨询电话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022-24955711

   (二)举报或投诉电话

    天津市商务局 022-58665650

附件1: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体育学科素质测试项目及测试标准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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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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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市)人民政府: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精神及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3〕15号)安排,2023年我省9个设区市65个县区共招聘特岗教师3412人(见附件1、2)。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要切实提高站位,进一步夯实部门主体责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精神和要求,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按时正常足额发放,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关于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有关政策。特岗教师在三年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其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补助部分,由县(区、市)政府承担。

二、切实解决特岗教师生活待遇。县(区、市)政府要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津补贴、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落实好特岗教师周转宿舍等生活待遇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县(区、市),应将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三、不断规范和加强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三年聘期(服务期)内由县(区、市)教育局(特岗办)代本级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计算工龄、教龄。县(区、市)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聘用合同及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四、保障和维护特岗教师权益。持续加大对特岗教师的关心帮扶力度,在工作和学习上多指导,思想和生活上多关心,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骨干选拔、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鼓励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继续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教育。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尽快完成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全力保障特岗教师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对特岗计划的总结宣传。加大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深入挖掘特岗教师群体的优秀典型,大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乡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定期总结交流,不断增强特岗教师的职业自信和使命感、归宿感,确保特岗教师安心舒心用心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省特岗办)联系。

联系人:周淼、赵芳

电话:029-85370059

电子邮箱:sxtgjs@126.com

附件:
1.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统计表
2.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福建宁德市福安市高级中学2024年招聘教师6名的通告

福安市高级中学地处福安城区,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环境幽雅,交通便利。现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数学教师3名

高中物理教师3名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师范类大学四年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顶岗、实习。

2.性格开朗、大方得体,对学生认真负责,有责任心。

3.职业道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承担学校工作任务。

4.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涉金融“三欠”,无犯罪记录。

三、报名方式

1.来电报名;

联系人:詹老师 13030966706

     江老师13706028910

2.应聘教师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2556339119@qq.com

3.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9日

四、待遇与福利

1.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2.工资待遇面议。

安徽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数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5月16日起同时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czsjt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等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届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报名,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5月23日8:00至5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由贵池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5月28日12: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8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学科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5月3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政策和师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附件2)为准。

(2)幼儿园笔试科目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园教师修养和幼儿教育课程理论等相关知识及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0日

上午 8:30—10:30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或《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池州市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考生于6月7日9:00至6月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上述人员于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办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教师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或原件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1.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2.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考评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技能展示每项20分)。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最终合成成绩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合成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5〕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贵池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3219827(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考务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石台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批准,决定开展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

引进教育人才共5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岗位表“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加体检、考察”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石台县人社局(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  

3.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登录公告网页下载自行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属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和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1名如有并列,则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进人才各环节信息,均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报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阅。同时,报名考生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6027685(县教体局)

                0566-329505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6-329666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566-60210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石台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招聘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非编教师、驻校教官、生活老师14名。

一、招聘计划

1.教师8名(其中高中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历史、日语教师各1名,体育教师2名)

2.驻校教官4名

3.生活老师2名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非编教师

(二)驻校教官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驻校教官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学历到高中;

2.限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党员、在部队期间曾担任思想政治工作、有学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生活老师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丰富的学校宿舍管理经验者,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2.限女性,年龄30周岁至46周岁;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福利待遇

1.参照在编教职工,待遇优厚,建立工资增长考核机制;

2.购买五险;

3.招聘录用后的教师,可参与职称评定。

四、招聘程序

1.非编教师

笔试→面试→体检

2.驻校教官、生活老师

面试→体检

五、报名

1.时间:即日起报名,聘满截止。

2.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一张个人生活近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48449713@qq.com(教师岗)、335830454@qq.com(驻校教官、生活老师),邮件及简历命名为“应聘XX+姓名+电话+应/往届+学历+毕业学校”。

应聘教师咨询电话:

13883898356(徐老师)

15223057608(石老师)

15023755792(刘老师)

应聘驻校教官、生活老师咨询电话:

13883864997(张老师)

15736504351(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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