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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安排,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定于4月14日起开放注册,4月14日至17日报名,5月13日至14日考试。为做好我区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知晓。

  考试有关政策要求和报考常见问题请考生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此文公布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社会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和“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

  一、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均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相关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未具备上述学历条件的报考。

  (1)符合以下情形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学生。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2)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学历的人员,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不得报考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3)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中职教育等),尚未取得毕业证书不得报考。

  二、时间安排

  (一)注册时间:4月14日8:00起。

  (二)报名时间:4月14日8:00至17日17:00。

  (三)审核时间:4月14日8:00至18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4月18日17:00)。

  (四)交费时间:4月14日8:00至19日24:00。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5月8日至14日。

  (六)考试时间:5月13日至14日(个别考区可能要增加考试时间,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的时间为准)。

  (七)成绩公布时间:6月14日起。

  三、报名须知

  面试报名流程见附件1。

  (一)注册。

  考生报名前须先注册(在我区参加2023年上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除外)。考生通过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ntce.neea.edu.cn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寻求帮助。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二)报名。

  所有考生须于4月14日8:00至17日17:00期间报名,逾期不安排补报名。

  考生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让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单位代为报名,或填报信息有误、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已交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考生报名时,应按当前有效身份证的姓名和号码报考。考生如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了姓名、身份证号码,需要先申请笔试成绩信息变更,否则无法报名面试。申请办法为: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笔试成绩查询页面截图、申请书(写明申请更正事项、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zg@gxeea.cn。考生的申请材料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须在4月12日17:00前报送更正申请材料,否则可能因来不及办理而无法报名当次面试。

  (三)考区设置。

  面试在全区14个设区市设置考区。考区即考试所在地,符合在广西报考的考生,可选择任意考区报考。但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等科目只在南宁考区开考,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宁考区,如果选择其他考区,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信息审核。

  报名信息的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或电话告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有2种呈现方式,分别为:“审核通过,待支付”或“审核不通过”。

  审核通过即可交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写正确的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成功提交报名信息,恢复“待审核”状态。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正确报名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常见审核不通过的原因及解决办法请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

  考生查看报名信息为“待审核”,即未进行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正常情况下,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会给出审核结果,超过48小时或审核截止时间后仍为“待审核”状态的,建议考生更换其他电脑查看审核结果,如仍为“待审核”状态,请考生联系考区主管单位咨询(附件2)。

  (五)交费。

  审核通过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支付考试费。考试费只能网上支付,不安排现场交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交费完成即报名成功,不能再修改考区和考试科目信息。除政府行为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概不退费,请考生慎重报考。

  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50元/人次。

  四、考试事项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系统将于5月8日至14日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请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认真检查《准考证》个人信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考试要求。

  考生要提前了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本人所在考区发布的考试要求,认真阅读和知悉考场规则(附件4)、《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进入考场时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或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如遗失或不在有效期内的应及时补办。

  临时身份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出具,并且要包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公安部门公章,考试时间在有效期限内。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桂E+”查看附近的广西警e邮设备站点,前往自助机办理;也可到公安机关办理。

  (三)考核内容。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的“资料下载”查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大纲,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 “考试命题-其他考试命题”(或者直接使用链接http://www.gxeea.cn/ksmt/qtksmt.htm)查看广西自命题科目试题示例。

  (四)考核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考生须按以下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计算机的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由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广西自命题科目面试,由考官根据试题清单上提供的问题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方式。

  除了抽题和备课环节,其他规定程序与以上考核方式相同。各考区在抽题和备课环节的要求如下:

  钦州考区:考生须预先准备2个不同的试讲内容,由考官现场选择其中1个进行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5份。

  来宾考区:考生须预先准备3个不同的试讲内容,由考官现场选择其中1个进行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3份。

  崇左考区:考生自备试讲教材,考试时由抽题员从考生提供的教材中指定相关章节进行现场备课后试讲,无需提供教材复印件。

  除钦州、来宾和崇左外的其他考区:考生须自行确定试讲内容,预先备课,做好教案,考试时直接试讲。考生面试前须向考官提供试讲教材相关章节及教案的复印件1式3份。

  (六)违规处理。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被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查询和复核

  6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六、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二)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http://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三)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考区主管单位咨询。

  附件:1.报名流程

  2.各考区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3.面试科目和代码

  4.考场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

  报名流程

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附件2

  各考区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考区 主管单位 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南宁 南宁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 南宁市民乐路4-1号 0771-2814310

0771-2801203

柳州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市社湾路30号柳州职业技术学院D区行健楼2楼0772-3156275
桂林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桂林市解放东路6号0773-2881993
梧州梧州市招生考试院梧州市新兴二路5-4号0774-3825068
北海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北海市广东南路北海市教育局504室0779-3200219
防城港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山路500号市教育局10楼0770-2883842
钦州钦州市招生考试院钦州市钦南区新兴街26号0777-2839151
贵港贵港市招生考试院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内0775-4573863
玉林玉林市招生考试院玉林市香莞路11号三楼0775-2685211
百色百色市招生考试院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0776-2853268
贺州贺州市教育局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贺州市教育局0774-5139519

0774-5139579

河池河池市招生考试院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河池高级中学科教楼5楼0778-2185005
来宾来宾市招生考试院来宾市兴宾区华侨大道505号0772-4225317
崇左崇左市教育局人教科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17号0771-7832581

  附件3

  面试科目和代码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幼儿园 141
(二) 小学
小学语文 241
小学英语 242
小学道德与法治 243
小学数学 244
小学科学 245
小学音乐 246
小学体育 247
小学美术 248
小学信息技术 249 广西自命题科目
10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50 广西自命题科目
11  小学全科 251 广西自命题科目
12  小学特殊教育 252 广西自命题科目(仅南宁考区开考)
(三) 初中
语文(初级中学) 343
数学(初级中学) 344
英语(初级中学) 345
日语(初级中学) 345A 广西自命题科目(仅南宁考区开考)
俄语(初级中学) 345B 广西自命题科目(仅南宁考区开考)
物理(初级中学) 346
化学(初级中学) 347
生物(初级中学) 348
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349
10  历史(初级中学) 350
11  地理(初级中学) 351
12  音乐(初级中学) 352
13  体育与健康(初级中学) 353
14  美术(初级中学) 354
15  信息技术(初级中学) 355
16  历史与社会(初级中学) 356
17  科学(初级中学) 357
18  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 359 广西自命题科目
19  特殊教育(初级中学) 360 广西自命题科目(仅南宁考区开考)
(四) 高中
语文(高级中学) 443
数学(高级中学) 444
英语(高级中学) 445
日语(高级中学) 445A 广西自命题科目(仅南宁考区开考)
俄语(高级中学) 445B 广西自命题科目(仅南宁考区开考)
物理(高级中学) 446
化学(高级中学) 447
生物(高级中学) 448
思想政治(高级中学) 449
10  历史(高级中学) 450
11  地理(高级中学) 451
12  音乐(高级中学) 452
13  体育与健康(高级中学) 453
14  美术(高级中学) 454
15  信息技术(高级中学) 455
16  通用技术(高级中学) 458
17  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 459 广西自命题科目
18  特殊教育(高级中学) 460 广西自命题科目(仅南宁考区开考)

  附件4

  考场规则

  一、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持有《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如考生未按时到达,因此耽误的备课时间不予补足,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可携带试讲的教材和教案)、具有无线接收和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包含机械表、电子表)、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考生入场时,应遵守考点的安排,将非考试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

  四、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和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被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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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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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中共天峻县委党校2024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党校事业发展用人需求,中共天峻县委党校将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

  中共天峻县委党校教师1名。

  (二)主要职责

  承担宣传阐承担宣传阐释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国内外、省内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开展相关知识讲座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提供服务,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资政服务。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具备良好教学素养和潜质;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学历:博士研究生;

  (2)专业名称: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50107)具体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3)四十周岁以下。

  (五)不予报考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编制招聘计划

  根据空缺岗位数及工作需要制定公开招聘计划。

  (二)发布公告

  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三)考生报名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拟招聘人员将以下材料发至电子邮箱:416753795@qq.com。

  1.《2024年天峻县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

  2.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的PDF扫描件;

  4.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10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11日18时

  (四)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线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至5月15日(星期三)到天峻县委党校(天峻县北二路与新源北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90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本年度同意报考的证明。

  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无毕业证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学院)学籍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4年10月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核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考核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2.考核内容:招聘岗位采取说课(占50%)+试讲(占50%)的方式进行考核。

  3.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天峻县委党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个人档案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还要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凡考生个人诚信、个人档案等违反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的,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专业划分

  招聘岗位专业大类参照教育部、人社部公布的各学历层次专业目录中的学科或一级学科设置,小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新旧专业,若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须经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定。

  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知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24年5月8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应取消招聘资格。

  (三)报考年龄及时间认定

  1.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4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5月8日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5月8日。

  (四)递补要求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未达到同类岗位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五)回避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监督电话:天峻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8261868

  咨询电话:中共天峻县委党校19197160906

  附件:天峻县委党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附件【天峻县委党校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青海师范大学2024招聘10人公告

  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4〕21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青师校字〔2024〕58号)等规定,现将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位匹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且须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求的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初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时–5月10日18时,修改信息时间为5月6日9时–5月11日18时,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6日9时–5月12日18时。

  2.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试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5.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公布。

  6.考试具体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及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www.qhnu.edu.cn)发布的公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青海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资格审核组具体负责,并向报考人员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初试时间及内容

  1.初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18日–5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内容

  (1)审计人员、学报编辑校对:采取笔试形式,主要是通识性知识、专业技能素质等内容,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2)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初试采用专业知识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两部分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和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各占初试成绩的50%。

  3.设定初试合格分数线。

  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的,设定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初试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23日–5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学校官网公告为准。

  初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国(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暂未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注明学习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

  5.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拟定于为2024年6月7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学校官网公告为准。不能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3.成绩占比。

  (1)审计人员、学报编辑校对: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2)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

  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至两位小数。

  4.总成绩并列处理。

  审计人员、学报编辑校对: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初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初试成绩相同的,按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的优先条件确定。

  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人员:总成绩有并列的,先按初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初试成绩相同的,按初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学校对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突出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在组织考察(政审)时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并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拟聘人员,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报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与原单位存在法律纠纷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专家充分论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报考资格。

  1.招聘岗位的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304/t20230419_1056224.html

  2.招聘岗位研究生专业参照研招网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

  3.招聘岗位研究生专业的一级学科名称和专业学位类别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2209/t20220914_660828.html

  4.招聘岗位研究生专业的二级学科名称和专业学位类别参照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印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3/200512/t20051223_88437.html

  5.上述学科专业目录未包含的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交叉学科名称和专业学位类别参照教育部网站公布的名单,网址:  http://www.moe.gov.cn/jyb_xxgk/xxgk/neirong/fenlei/sxml_gdjy/gdjy_xwgl/xwgl_glbf/202209/t20220908_659458.html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为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考生在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考生学历证书中的专业要与招聘计划中要求的专业一致,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原单位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者,审查不予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博士研究生实行常年招聘、考核聘用的方式,不受此次招聘报考时间、招聘人数等限制,需求专业和相关政策参照《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执行。

  (六)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实施时间和要求,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七)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二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的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5月6日。

  (八)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 系 人:李老师 侯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00957、5205060

  监督电话:0971-6316394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青海师范大学

2024年4月29日

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招聘岗位

    类别

职位代码

招聘岗
位等级

招聘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最低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需求专业

招聘

 范围

年龄条件

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职责描述

备注

本科专业

研究生专业

1

专业技术岗

63101001

初级

审计人员

1

研究生

硕士

审计学、财务管理、会计学

会计学、审计、会计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2

专业技术岗

63101002

初级

实验技术人员

1

研究生

硕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保密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计算机学院的实验室管理与实验辅助教学工作。

 

3

专业技术岗

63101003

初级

学报编辑校对

1

研究生

硕士

专业不限

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教育学原理、教育史、高等教育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新闻学、传播学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学报编辑部社会科学版的审稿、校对等工作。

 

4

专业技术岗

63101004

初级

信息技术人员

1

研究生

硕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图书馆信息技术工作。

 

5

专业技术岗

63101005

初级

新闻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电影领域)、戏剧与影视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新闻与传播、播音与主持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

 

6

专业技术岗

63101006

初级

教育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类专业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教育技术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

 

7

专业技术岗

63101007

初级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英语、翻译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持有英语专业八级资格证书。

从事大学英语教育教学工作。

 

8

专业技术岗

63101008

初级

体育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

体育教育训练学、 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摔跤项目的教育教学工作。

 

9

专业技术岗

63101009

初级

音乐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舞蹈学

音乐与舞蹈学、舞蹈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舞蹈教学、舞蹈编导等方向的教育教学工作。

 

10

专业技术岗

63101010

初级

美术学院
专任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美术学

艺术(美术领域)

全国

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

从事美术学科教学论等相关理论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

 

注:需求专业中,须同时满足岗位的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8人公告

  为加强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文件精神,2024年河池市金城江区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8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10个岗位358人,其中:初级中学教师52个岗位152人,小学教师28个岗位70人,幼儿园教师30个岗位136人,具体详见附件1《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即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13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7.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岗位所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要求进行;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止,如个别考生在报名时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普通话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先凭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参加报名考试,过后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给招聘单位考察组,否则不予认可。

  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通过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取得学历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人员)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河池市金城江区在职在编教师(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及在岗特岗计划教师。

  10.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办法

  (一)考生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和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等,不接收考生现场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7:00时间段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下同)“河池市2024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专栏”—“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要求拍照(扫描)上传本人下列资格审查原件图片材料:

  1.近期大1寸免冠彩照证件照。注册个人账号。

  2.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考时填报。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簿中的户主页及本人页。

  5.学历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证明。

  7.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等有效考试合格证明。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内教师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编内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

  9.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要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考生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金城江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进行,最迟在考生网上报名截止日后1天时间内完成所有网上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时间段内改报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考生,须将本人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4)传真或送达资格审查单位,征得同意后,再进行报名。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程,期间任何环节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随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21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1科考试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入场考试,请妥善保管。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在“我的报名表”中打印本人《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笔试工作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时间、地点:拟定2024年6月2日9:00至11:00,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50分。

  3.笔试成绩公布:拟定2024年6月12日,考生可登陆河池人才网进行查询。

  4.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弃权申请,不提供书面弃权申请的,由招聘单位安排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其空缺面试人选从同一招聘岗位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由金城江区教育局统一制作,由各招聘单位于面试前三天负责发放给考生,并通过考生签字、电话录音、手机短信确认等方式,通知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上的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各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供考生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考单位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参加面  试。 

  (1)面试时间、地点:拟定2024年6月29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说课或者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能力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课堂组织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组织管理。面试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考官按考生报考岗位编码及面试序号信息进行评分,招聘实施单位不得事先提供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给面试考官。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在同一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通过现场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及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单位负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9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公安厅《转发<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桂检会〔2020〕19号)精神,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模块对拟聘人员进行查询,凡有性侵违法犯罪和丧失教师资格信息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其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至招聘单位上报聘用备案之前,考生提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招聘审批单位下达聘用通知后,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12月31日前,其空缺岗位可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七、聘用上岗

  (一)聘用。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不低于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上岗。本次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只聘用到招聘法人单位,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由各中小学负责具体安排到本校或者分校相应教学岗位工作;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由各幼儿园负责具体安排到本单位相应教学岗位工作,其中分园教师教学岗位为幼儿园相应下属分园。受聘人员不服从分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按上述规定办法进行递补。

  八、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考试制度。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考生正式聘用后,在规定最低服务期内单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列为河池市金城江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对因资格审查不严造成的后果,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考生报名登记表等资格审查材料及面试过程录像、考生面试成绩等评分原始材料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重要  凭证,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长期妥善管,以备查看。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违规处理办法。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九、有关说明

  (一)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实施单位在河池人才网和有关Q群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等,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主要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金城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78-2281164;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0778-2113283。其他相关事宜与招聘单位,各具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附件:1.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4.河池市金城江区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浙江丽水市松阳县2024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松阳县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5名。具体的招聘层次、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1:《2024年松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报考人员需具有松阳县户籍或曾经具有松阳县户籍、曾经具有松阳县中小学学籍、夫妻双方有一方具有松阳县户籍。

  2.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

  3.报考高中物理岗位不限户籍。

  4.户籍确认时间截止2024年5月。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计划表),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放宽到45周岁(1978年5月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附件1)。

  3.学位要求:各岗位均需具备学士学位及以上。

  4.教师资格证要求:在资格复审前需具备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报考体育教师岗位具有篮球、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5.普通话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岗位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服从分配,身体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

  7.外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现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8.松阳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9.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钉钉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3日16:30

  报考人员通过手机软件市场(手机端)或者钉钉网站https://www.dingtalk.com/ (电脑客户端)下载安装并注册钉钉软件,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1中的二维码加入松阳县教育局,再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2中的二维码后进行报名信息填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4日12:00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2中的二维码,然后通过页面中的“查看数据”功能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5月13日9:00-5月13日16:30)内的,可再次通过“发起提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5月15日0:00-5月15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二维码办理网上缴费,缴费人员一定要在备注栏中填写本人姓名。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次50元,两科共计100元。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招考计划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4.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人事科(松阳县西屏街道白露岭28号汇文中学)五楼51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笔试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二门。笔试实行百分制,每门100分。笔试范围为报考职位对应岗位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上午 8:30—12:00 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松阳县第五中学(松阳县水南街道南环路191号)

  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两个科目试题一起发放。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答卷于12:00统一收取。

  (三)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后,按教育基础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公布在松阳县政府网。资格复审前请考生下载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附件3:个人承诺书;已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对通过国外留学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指导中心认证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无法提供的,不予聘用。

  2.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高中物理教师岗位不限户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其余均需提供具有或曾经具有松阳县户籍、曾经具有松阳县中小学学籍、夫妻双方有一方具有松阳县户籍的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未认定的,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报考体育教师岗位具有篮球、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考生需填写附件3:个人承诺书,并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可不用提供。

  5.外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放弃资格复审书面材料),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逾期报送审核材料原件或逾期不领面试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未尽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另行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笔试成绩也相等,以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在松阳县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松阳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学年。录用时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关系。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执行。

  3.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松阳县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0578-8065526

  举报电话:松阳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8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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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松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2024年松阳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登记表

  个人承诺书

  本科、研究生普通高等教育专业目录(2022年)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赴山东师范大学定点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赴山东师范大学定点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54名教师,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表(山东师范大学考点)》(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非在职)。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成绩单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的,如所在院系能出具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证明,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统一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28日之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

  报考者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和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入编手续。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一)考点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5月10日16: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8:30—11:30

  现场报名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英华楼一层东厅

  (二)线上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各个考点进行网上预报名,按考点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有操作指南),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作为资格初审材料。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申请材料。

  网上预报名网址:https://2024gmjycz4.htirc.cn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在未确认并提交报考岗位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报考岗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报名上传材料:

  1.基本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在报名时扫描上传,供招聘学校查验。扫描件应清晰明确。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2)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3)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境外高校考生无需上传毕业生推荐表。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境外院校需提供成绩说明。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全身生活照一张。

  (7)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等材料(自愿提供)。

  (8)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9)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赴高校定点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材料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三、资格初审

  (一)初审办法:

  招聘单位对线上报名的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结果和是否入围专业能力笔试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请考生在各考点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现场报名的考生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和是否入围专业能力笔试将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初审时间

  初审时间:报名之日起至5月10日18:00;

  (三)笔试网上确认

  笔试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5月11日9:00—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网上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由招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的具体地点由招考单位确定并通知获笔试资格的考生。

  笔试形式:采取线下方式。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考一科。语文、数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学科专业等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等)、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考生笔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笔试成绩,并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光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组织单位根据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

  1.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由区教育局负责统筹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将以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需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区教育局将结合考试综合成绩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和考生综合成绩。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通过加试决定拟聘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官方网站上公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三)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考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1.网络报名网址:

  https://2024gmjycz4.htirc.cn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

  (八)咨询电话和时间:

  1.招聘条件问题:0755-88219572;

  2.报名系统问题:0755-83568810;

  3.咨询时间:

  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表(山东师范大学考点)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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