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报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报名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的要求,现将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必须递交《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承诺书》(以下简称《报名承诺书》,下载见附件)。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面试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遵纪守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笔试成绩合格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四)符合以下任一身份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在职、待业人员)。

  注:2013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证件编号为CW9开头)或2013年7月1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正在登记办理中的不得报考。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注:根据教师司函[2016]51号文件精神,华东师范大学自行组织本校在读本专科师范生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华东师范大学在读本科师范生仅限报考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持有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6.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学历规定

  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请参考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准考证下载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4140:00—41516:0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2.注意事项:

  (1)考区选择:社会考生选择“上海考区(面试)”、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华师大在读本科师范生报考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只能选报“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面试)”;华东师范大学在读本科师范生报考非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及非师范生只能选报“上海考区(面试)”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彩色照片。(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照片样张:

  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报名公告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5)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二)报名信息审核及预约现场确认

  本次面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

  选择“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考生,请根据华东师范大学通知的时间节点查询审核状态。

  选择“上海考区”的考生报名完成后截止2023年4月18日2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点击:我要预约,请于2023年4月18日20:00-4月22日13:00期间预约,预约后请打印预约凭证,并按照预约凭证上的时间段前往现场,取号排队确认。

  友情提示: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须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切勿错过预约时间。

  (三)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

  1.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4月19日-4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共4天。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长时间排队,请考生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

  2.现场确认地址:

  请根据预约凭证上的地址前往。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和考生本人信息页。无户口本的申请人提供派出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建议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考生(不含港澳台人员):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要求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

  注:

  1.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和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办。

  2.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的,须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

  3.临时居住证或正在登记办理中不得报考。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建议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注:因健康、兵役、成绩、转专业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另需同时提供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和考生本人信息页。无户口本的申请人提供派出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④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注:因健康、兵役、成绩、转专业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另需同时提供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本市就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学生证有副卡的,必须同时提供副卡。

  2.复印件需体现本人信息及照片、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3.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4.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代替学生证原件。

  5.可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原件。

  6.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原件。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材料要求

  ①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另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的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

  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若尚未取得临时身份证的,请提供驾照、社会保障卡等具有身份证号码和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考生学生证遗失的,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报考。

  (3)考生学历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同时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及复印件)。

  友情提示:

  1.现场无复印服务,请考生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2.现场无停车位,请考生不要驾车前往。

  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截止2023年4月18日2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考生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四)面试费用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五)面试准考证下载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于2023年5月10日—5月12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四、面试日期

  2023年上半年面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周六)、14日(周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的考试日期安排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管理系统随机分配,不可调整。请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五、面试科目及大纲

  (一)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共10个学科。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学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7个学科。

  4.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注:本市暂不开考“小学全科”学科。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详见附件。

  六、面试方法与程序

  (一)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或科目考试+教学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2.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试讲”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二)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无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进入抽题室,根据安排由面试题库系统随机生成试题(其中幼儿园学段考生自行在随机生成的两道试题中选择一道试题;其他学段考生随机生成一道试题)。然后由工作人员打印出试题清单并传递至备课室再发给考生。

  3.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学科,在备课室时间为50分钟,先进行30分钟科目考试(考试形式为机考),然后再进行下一环节20分钟教学设计。科目考试题由通识题(20道题)和专业题(30道题)共50道题构成,题型全为单一选择题。科目考试得分按30%计入面试总成绩。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试讲(或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学科面试得分按70%计入面试总成绩。

  七、面试项目

  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项目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项目同中学教师):

序号

幼儿园教师

小学教师

中学教师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1

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

2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3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4

交流沟通

言语表达

言语表达

5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6

了解幼儿

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

7

技能技巧

教学实施

教学实施

8

评价与反思

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

 

  八、面试结果查询

  2023年6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缺考”三种。

  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只对考生考试有关信息与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shteacher900@163.com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九、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考试。

  对违纪作弊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如考生(含跨省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发现,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后,如有需要,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考生,可于每年2-3月期间、8月下旬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shehr.shec.edu.cn)中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上、下半年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1.电话咨询:021–62523036(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经常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shehr.shec.edu.cn)相关信息发布。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更多考试咨询

添加小编微信

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附件:

  •  公告附件1-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承诺书.docx
  •  公告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doc
  •  公告附件3-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图.pdf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阳江开放大2024年5月普通话测试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阳江开放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05-06
2024-05-21
216人

阳江开放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陕西省宝鸡市2024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0日17:00,报名人数:840人
测试时间:2024年5月23日—-26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宝鸡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24-05-07
2024-05-10
840人

宝鸡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广东广州松田职业学院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各位考生:

我站6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2024年5810:00开始报名。报名系统采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官网),网址为:http://bm.cltt.org/#/index。请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官网)报名。

目前2024年6月份开设社会专场测试计划日期为6月1日、62日、6月15日、616日、6月22、6月23日欲报从速。(由于纸质版证书印制周期较长,预计9月份到达我站后寄出,考试成绩考后30个工作日内考生即可登录报名官网自行查询)

报考注意事项如下:

一、面向社会人员报名考试。考试费:50元/人。我站实行到场签到后缴费,如不方便参考,请勿报名,排考后不予更换日期,需要在测试成绩出来后方可报名下次测试。

二、报名成功的考生,考前3天查看准考证及报到时间。打印纸质版准考证,考试携带身份证和纸质版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成绩审核一般为30天,证书印制周期为1-3个月,到场签到后登记信息,我站会在寄出时与考生取得联系。

四、考试资源有限,请确认考试时间,多次参加普通话考试,成绩以历史最高分计。

考试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大道东432号-广州松田职业学院西区6栋教学楼204普通话测试站

咨询电话:82858707(办公)丁老师

咨询邮箱:2639846591@qq.com

电话热线工作时间为:8:30-11:30,14:30-16:30

 

普通话测试常见问题请点击:https://www.wjx.cn/vm/ODIwrYO.aspx#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年5月6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06-01

2024-06-23

2160人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广东省肇庆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开考计划
  测试日期:5月25日、5月26日、5月29日、5月30日、5月31日。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5月6日上午10:00整 (记得调好闹钟哦)
  缴费:   报名系统上先进行报名后,再“肇庆开放大学”公众号缴费,缴费截止时间5月8日24:00前。逾期不缴费的考生系统将自动删除其本次报名记录,并释放名额。
  打印准考证时间:  5月20日10:00起可打印准考证。
  场地属性:  社会人士考场,不限考生类型,所有人均可报名,报名费用50元/人。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05-25
2024-05-31
1300人

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湘潭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部署,现将2024上半年湘潭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

  湘潭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见附件。

  二、认定批次

  湘潭县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认定批次。

  网上申报:2024年5月8日8:00—2024年7月3日23:59

  材料审核:2024年5月9日8:00—2024年7月5日17:00

  注:

  1.仅受理已符合“六项条件”,不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2.在材料确认阶段截止时,仍不具备“六项条件”的申请,当批次不予受理。

  3.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程序安排

  湘潭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从申报、确认到许可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一网通办”。本批次认定结果的公示和领取证书的通知,8月5日发布到湘潭县教育局官网“政务公开”栏。教师资格证书于8月20发放,可快递到付或自取。

  (一)前期准备

  1.预备材料

  申请人需预先备齐符合“六项条件”的材料(附件1),按要求制好个人白底电子证件照片和属地身份等材料PDF文件(大小限1MB);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准确完善个人信息(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等信息)。注意下列细节:

  (1)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对照手册操作。

  (2)“民族”信息,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须认真核对,以免有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应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然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4)学历证书的核验,毕业生应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学历证书编号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2.预约体检

  申请人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二)网上申报

  系统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申请人应在当批次网上申报阶段对照手册完成网上申报。注意下列细节:

  1.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没有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情形。

  2.选中作为申请信息的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请认真检查其核验状态。

  3.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处,本认定机构申请人选“非在校生”;如有选择“是在校生”,条件是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如未取得毕业证书之前不得在网上申报,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人要尽可能选择在网报系统核验已取得的最高学历。

  4.在“请选择确认点”处,申请人应按本人具备湘潭县户籍或有效期内湘潭县居住证如实选择,本确认点:湘潭县教育局。

  5.在“证书领取方式”处,申请人统一选寄递(到付送达)。

  6.在“个人简历信息”处,应填写至今的不少于两条连续的简历。

  7.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提交。

  (三)材料确认

  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可立即在“申报提醒”页面点“上传材料”、“注意事项”直接进行材料确认。请特别注意下列规定:

  1.【学历/学籍证明】项,只受理已经取得具备的相应申报条件的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材料,不受理学籍材料。学历证书经系统核验通过的,不需上传;核验不通过的,此项仅限上传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四种材料之一。

  2.【居住地材料】项,“湘潭县户籍申请人”确认点的,此项应上传湘潭县户籍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2页PDF;“湘潭居住证等证明持有者”确认点的,此项仅限上传①居住证双面PDF②驻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证明PDF③港澳台居民的相关通行证双面PDF(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三种材料之一。

  (四)审批发证

  1.本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核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信息),依照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审核网报申请材料无问题是待认定审批状态。对核查出的申请材料问题,本认定机构通过系统“有留言”提醒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及时更改完善提交。

  3.湘潭县教育局官网“政务公开”栏发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并寄递送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持证人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归档。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仔细查阅本公告(含附件),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错过时间、选错机构(本认定机构会不予受理)、填错信息或材料不全经提醒又不及时更改完善导致无法通过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严肃处理。

  3.特殊情况办理,对港澳台人员申请等情形,本认定机构将一一联系申请人进一步核实办理。

  4.联系方式

  工作电话:0731—57882069;联系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杜鹃路38号(湘潭县教育局人事股313室)。

  附件:湘潭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doc

          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doc

 

  湘潭县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