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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市五华县2023年专场招聘紧缺学科教师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梅州市五华县2023年专场招聘紧缺学科教师30人公告

  为聚集更多优秀人才来华工作,我县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学校等相关部门人员到华南师范大学直接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现就专场招聘紧缺学科教师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硕士研究生;

  (二)42所“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生;

  (三)22所高水平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附件4)。

  以上招聘对象为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本科生毕业院校范围见附件4。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报考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4日后出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6.公费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的毕业生;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曾享受过我市引进高素质人才计划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优惠政策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30个,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2。

  四、招聘方式程序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1)网上预报名所需报名材料: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4日下午18:00止,接受应聘者网上预报名,将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高清照片jpg格式或pdf扫描件)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招聘单位+岗位”发至电子邮箱whedursg@163.com。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有工作经历的应附上社保缴纳记录及离职证明。

  (2)现场报名确认

  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马克思主义学院顺德厅;

  网上预报名的应聘者必须按下列材料清单到现场提交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未到现场提交材料的应聘者网上预报名无效。

  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应聘者,可参加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确认)需提交材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A4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且按相同标准另提交2张)。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

  ③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承诺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符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⑤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交社保缴交记录及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范围: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③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④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资格。

  (3)应聘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6)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试教(或说课)+面试”的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应聘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及参加考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

  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享受政策

  (一)硕士研究生,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且在五华购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二)“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生及高水平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服务满5年后且在五华购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三)生活补贴享受期最长为5年(以上补贴均为税前)。

  (四)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对特殊紧缺学科教师的招聘,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与考生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咨询电话:0753-4433069。

  5.因特殊原因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方式和时间、地点调整的,我县将综合考虑各种原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和华师就业资讯微信公众号发布调整公告。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五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五华县2023年专场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高校目录.docx

 

 

中共五华县委组织部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华县教育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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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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