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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市郸城县2023第一高级中学招聘教师4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周口市郸城县2023第一高级中学招聘教师47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结合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高中教师47名。其中:语文8名、数学9名、英语9名、化学4名、生物5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物理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高校及科研机构2023届及往届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相符,硕士研究生的前学历须是本科对口专业,且本硕专业一致;

  5.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周口市内(含各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

  5.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信息发布

  2023年4月18日在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网站(www.hndcyg.com)发布招聘公告。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网站(www.hndcyg.com)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考试信息、公告等有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网站(www.hndcyg.com)查看招考信息,因未及时关注该网站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报名考生于2023年4月27日9:00至5月9日17: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2023年5月9日17:00后考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考生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使用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2:1;报考物理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岗位需求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

  (三)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考生须于5月15日8:00至17:00到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郸城县校园路6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士和硕士学位证、2023届就业推荐表原件(应届生)、加分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各1份)。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物理岗位要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直接进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物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

  2.笔试时间为5月15日晚7:00,地点以通知为准。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在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网站(www.hndcyg.com)发布。

  4.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笔试加分: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笔试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所有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报考物理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直接参加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为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版高中必修教材(语文上册、数学第一册、英语第一册、物理第一册、化学第一册、生物学必修1、思想政治必修1、历史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地理第一册)。考生可在相应学科指定教材范围内任选一节作为试讲内容,面试顺序抽签确定。

  3.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到郸城一高(郸城县校园路6号)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时间为5月16日8:00,地点以通知为准。

  5.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该岗位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1.物理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2.其它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另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可在已面试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公告。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网站(www.hndcyg.com)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应纳入岗位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及聘用合同,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郸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394-3388199    18238482618王老师

  郸城一高招聘QQ群:185019195

  简历投递邮箱:dcygbgs@163.com

  监督电话:0394-8982993   0394-3389803

  附件: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郸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学科专业

招聘人数

学历

年龄

教师资格证

备注

郸城县第一高级中学

高中教师

101

语文

8

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高中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相符,硕士研究生的前学历须是本科对口专业,且本硕专业一致。

102

数学

9

103

英语

9

104

化学

4

105

生物

5

106

政治

2

107

历史

2

108

地理

2

109

物理

6

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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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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