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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滑县籍2023年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5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安阳滑县籍2023年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50名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推动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2023年县委编委批复,决定启动2023年滑县籍在县域外工作的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公开回引工作。为保证回引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范围、计划和条件

  (一)回引范围

  在滑县以外学校工作、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纳入事业编制的在岗正式教师。

  (二)回引计划

  2023年计划回引50名,其中高中学段10名、初中、小学学段各20名。

  (三)回引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少于3年的只填写工作以来的);

  4.心理健康;

  5.身体健康;

  6.现所在单位同意调动工作;

  7.户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为滑县户籍;

  (2)配偶为滑县户籍;

  (3)父母(或配偶父母)为滑县户籍;

  (4)配偶为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回引范围

  1.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其他不宜调动情况的。

  二、回引程序

  回引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定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报名和资格初审

  1.公告发布:2023年4月26日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xrsj.hnhx.gov.cn)公开发布回引公告。本次回引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在回引工作实施期间每天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和资格审查:2023年5月8日08:00—18日18:00止(法定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滑县教育局人事股。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2023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计划报名表》,同时提供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另外,提供以下其中任一项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为滑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2)配偶为滑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父母(或配偶父母)为滑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父母(或配偶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未在同一户口本登记的,还须提供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相关材料;

  (4)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配偶在编在岗工作证明。

  3.回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加回引资格,已调动的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确定人选

  根据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情况,统筹研究确定回引方式。如初审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学段的回引计划数,初审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初审合格人数超出该学段的回引计划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与回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以讲微型课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微型课内容按选报学段和学科分别采用滑县现行中小学教材随机抽取,满分共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低于60分者不予回引。

  未完成回引计划数的学段可调整到其他学段,调整方式以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对回引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严把综合素质关。对其人事档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事业单位等内容。在原单位工作不积极,领导同事评价不高的不予回引。

  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和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学段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因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学段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五)公示

  通过考察人员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2023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处理。如有被取消回引资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定岗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学校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学科对口、就近户籍”的安置原则,由县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回引人员工作单位,报县委编委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回引教师必须服从县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的岗位调整,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且今后不再纳入教师回引申请对象;回引的教师严格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往外地工作,因服务期未满不能调动而辞职的,服务期内不准提取个人档案。

  温馨提示:回引期间,请保持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如有更改,请及时与咨询电话联系。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8668015(节假日除外)

  0372-8121778(节假日除外)

  附件:2023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计划报名表

  2023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

  回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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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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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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