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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广安区2023年面向区外考调城区学校教师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广安广安区2023年面向区外考调城区学校教师40人公告

  为办区域性最好的教育,建设川东北教育高地,进一步加强广安区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科学配置城区学校师资,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多渠道选拔优秀教师,现面向广安区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考调40名补充到广安区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考调职位及名额详见《广安区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职位职数及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018年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4日以后出生的),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3年5月4日(本次考试报名第一日);

  (四)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任教经历等资格条件。

  (五)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名师工作室学员及以上,或市、区级名师工作室成员及以上;

  2.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3.获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对其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4.参加教育教学竞教活动(不含微课、课堂实录)获得县级(含县级教研、电教部门)及以上奖励;

  5.主研的教育科研课题成果(不含论文成果)获得县级(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教研、电教部门)及以上奖励;

  6.任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个人作品或指导学生竞赛不少于1次获得县级(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上表扬;

  7.荣获县级(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扬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教书育人楷模、教育教学名师等各类奖励1次及以上。

  以上资料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

  (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处理的;

  2.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师德师风败坏,社会影响恶劣的;

  4.捏造事实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

  5.有“四违”(违规推销教辅资料(APP软件)、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有偿批改作业、行课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参与打麻将等不良活动)行为举报查证属实的(工作以来已被查处或正在调查属实);

  6.服务期未满或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7.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三、考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考调报名一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16日工作日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1室(广安区渔林街5号)。

  3.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文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所在公办学校出具任教学科及年限、编制情况、2018年以来年度考核情况及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且教育、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本人近期2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如实填写《广安区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4.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提供A4纸双面打印的《广安区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本次考调工作由区教科体局与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本次考调教师岗位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2,各职位报名人数未形成竞争,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考调职位、职数。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2012年4月13日省人社厅、教育厅发布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以上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4)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缴费票据按时到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股201室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5)成绩公告:2023年6月2日前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序。

  2.面试(总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考调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面试环节因考生弃考而出现实际面试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某职位面试环节出现等额面试时,面试者总成绩低于差额面试职位最低成绩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6月中上旬进行,面试具体事宜2023年6月上旬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于2023年6月中上旬面试结束后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调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四)考核

  1.考核对象确定:根据公开考调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如某职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则取笔试成绩高者)。

  2.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以审查个人人事档案为主,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4〕154号)执行。考核时间及要求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某职位递补时出现并列名次,则取笔试成绩高者)。

  (五)公示

  1.公示人员确定。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调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及排名等。

  2.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反映情况的,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书面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须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选岗

  选岗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在本职位公布的学校中选岗,应选不选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选岗时间、地点及选岗的有关事宜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七)办理调动手续

  报考城区学校考调教师的选岗人员即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由区教科体局和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报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调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四、纪律与监督

  (一)在公开考调的各环节,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考调教师过程中各环节公告、信息及调整、补充的事项均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适时公告,一律不再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密切关注。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选岗和办理调动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考调城区学校教师严格按照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公开招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1)纪律监督电话:中共广安市广安区纪委监委驻区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0826)2395516

  (2)报名咨询电话: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0826)2248433,(0826)2233326

   五、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安区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职位、职数及岗位要求一览表

   附件2:广安区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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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市侯马市2024招聘教师领导组67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经侯马市委、市政府同意,侯马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军人。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侯马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5月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表》为准。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离校两年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不影响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视同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认定。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其中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一般性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各类信息均在侯马市人民政府官网(www.houma.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至2024年6月1日18:00

报名网址: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侯马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至2024年6月2日18:00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至2024年6月3日18:00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5.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到侯马市教育体育局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办理减免手续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7.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侯马市教育体育局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科目一》: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30%)。

《科目二》: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70%)。

(4)笔试结束后,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或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等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公布。

面试采取无反馈式教学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9人。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有关事宜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ouma.gov.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有残疾人应聘的,岗位体检条件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和残疾人身体状况确定。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待遇。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侯马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7-4216506

监督电话:0357-4227018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侯马市人民政府网(www.houma.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侯马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3.《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侯马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上海市市北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上海市市北中学创办于1915年,1954年首批被确定为上海市重点中学,2005年首批被命名为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2018年首批被评为上海市文明校园。学校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创造适合学生的教育,培育“学友文化”,从而“创造人文生态的高中生活”,引导学生登上巨人的肩膀。

近年来,市北中学立足“双新”,以“登攀书院”建设为抓手,建设兼顾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层次多、选择空间大的“一体两翼”式课程体系;同时加强社团建设,现有校级学生社团50多个,男子排球队是上海市高水平二线运动队,学生合唱团是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

市北中学还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奥运排球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现有教职工128人,其中专任教师117人,特级教师5人,正高级教师5人,高级教师44人,静安区学科带头人14名,学生近1100人。

二、教师岗位需求

·物理

·体育

三、报名方式

欢迎有意向的人员先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件以及证明材料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bzxrenshi@163.com。邮件主题:2024应聘(3)+学科+姓名。【2024年正式招聘(第三批)报名通知待上级部门核准后再行公告】

四、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电话:021-56633988转318分机

联系人:顾老师

(工作日9:00-16:00)

五、学校地址及交通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永兴路365号(近西藏北路)

交通:地铁八号线中兴路站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2024年春季第一批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
依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无为市2024年春季认定教师资格公告》要求,经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审查等认定工作程序,共有143位申请人符合春季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5月2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反映,电话:0553-6322645。
发证公告将于公示期结束后另行在本网站发布,届时请通过人员按公告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2024年春季第一批教师资格拟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陕西西安工商学院5月测试计划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3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线下报名
3、报名人数:1344人
4、测试人数数量:8批次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47人
2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47人
3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4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5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6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7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8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西安工商学院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3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线下报名
3、报名人数:1344人
4、测试人数数量:8批次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47人
2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47人
3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4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5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6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7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8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西安工商学院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我县即将开展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长宁县的中国公民。其中,仅居住地在长宁县的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认定权限

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

三、办理教师资格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4年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申请人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照。

(二)体检:2024年6月3日至6月20日。申请人到长宁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表上粘贴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相同,照片粘贴处需加盖医院公章。所有体检项目需完善体检内容并有医生签字,体检结论须明确“XX符合(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并有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体检标准见四川省教育厅官网。

(三)申请条件现场确认

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核阶段教师资格审核材料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6月25日,审核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地点为: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原教师进修校三楼3-7),电话:0831-4626944。现场确认后,网报信息不能再修改。

1.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7种基本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证明复印件或居住证明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国考合格证一式一份(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3.在职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印章)。

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相关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四川教育网:

http://www.scedu.net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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