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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湘潭市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为确保2023年上半年湘潭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教师字〔2002〕4号)《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98号)等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构权限

  湘潭市教育局受理属地范围内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

  在湘潭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或在省直管县湘乡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向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

  申请人手机扫码,点选资格种类和个人属地身份,可个性化反馈认定机构信息及其通告(公告)网址:

  湘潭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权限查询https://f.wps.cn/g/XJRnKt3D

  二、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

  湘潭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三、认定批次

  湘潭市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安排两个认定批次。

  第一批: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认定批次

  网上申报:2023年5月4日8:00—2023年5月16日17:30

  材料确认:2023年5月4日8:00—2023年5月19日17:30

  第二批:本科毕业生认定批次

  网上申报:2023年6月15日8:00—2023年6月30日17:30

  材料确认:2023年6月15日8:00—2023年7月10日17:30

  注:

  1.第一批仅受理已符合认定条件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证书)申请。

  2.在材料确认阶段截止时,仍不具备认定条件的申请,当批次不予受理并公示原因。

  3.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程序安排

  湘潭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从申报、确认到许可,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一网通办”。认定结果可以快递到付的方式送达。本通告及每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将如期发布到湘潭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事后公示的准予行政许可信息,将在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传“信用湘潭”。申请人可以把事中、事后公示,当作《湘潭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使用。

  在同一认定批次内,工作程序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

  1.预备材料

  申请人需预先备齐符合认定条件的材料(附件1),按要求制好电子证件照和属地身份等材料PDF文件(大小限1MB);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准确完善个人信息(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等信息)。注意下列细节:

 (1)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对照手册操作。

 (2)“民族”信息,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须认真核对,以免有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原则上,2007年之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应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然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4)学历证书的核验,请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学历证书编号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2.预约体检

  申请人需在当批次网上申报阶段截止前,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二)网上申报

  系统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申请人应在当批次网上申报阶段对照手册完成网上申报。注意下列细节:

  1.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没有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情形。

  2.选中作为申请信息的普通话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请认真检查其核验状态。

  3.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处,本认定机构申请人一律选“否”。申请人要尽可能选择在网报系统中核验已取得的最高学历。驻潭高校在读学生的属地身份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律在后续材料确认环节上传到【居住证/户籍证明材料】项。

  4.在“请选择确认点”处,申请人应按本人具备的湘潭属地身份如实选择。如:“驻潭高校在读学生”确认点在第一批仅受理驻潭高校在读研究生申请;在外地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的湘潭户籍人员,仅可在第二批选“湘潭户籍申请人”确认点。

  5.在“证书领取方式”处,建议申请人统一选寄递,方便快捷,到付送达。

  6.在“个人简历信息”处,应填写至今的不少于两条连续的简历。

  7.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提交。

 (三)材料确认

  系统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可立即在“申报提醒”页面点“上传材料”,直接进行材料确认。请特别注意下列规定:

  1.【学历/学籍证明】项,只受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材料,不受理学籍材料。学历经系统核验通过的,不需上传;核验不通过的,此项仅限上传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四种材料之一。

  2.【居住证/户籍证明材料】项

 (1)“湘潭户籍申请人”确认点的,此项应上传湘潭户籍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2)“驻潭高校在读学生”确认点的,此项应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预计毕业时间”可看出2023年上半年在驻潭高校就读即可);

 (3)“湘潭居住证等证明持有者”确认点的,此项仅限上传①湘潭居民的居住证双面(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②驻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证明③来潭的港澳台居民相关通行证双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三种材料之一。

 (四)审批发证

  1.本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核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信息),依据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

  2.申请人可关注湘潭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教师资格公示,也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对核查出的申请材料问题,本认定机构第一时间通过系统提醒告知申请人。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并寄递送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持证人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归档。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仔细查阅本通告(含附件)。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错过时间、选错机构、填错信息或材料不全的,本认定机构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严肃处理。

  3.其他情况办理。对需要协查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需补充材料的,本认定机构另行联系申请人。

  4.联系方式

 (1)市教育局认定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电话:0731—58255525(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潘老师)、0731—53585513(湘潭市教育局 李老师);

  工作邮箱:xtsjszg@163.com;

  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68号707室(湘潭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2)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湘潭县教育局:0731—57882069;

  湘乡市教育局:0731—56782729;

  韶山市教育局:0731—55682004;

  雨湖区教育局:0731—58257665、58256814;

  岳塘区教育局:0731—55568379、55568390。

  附件:1.湘潭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

  2.湘潭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事项

湘潭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湘潭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

   向湘潭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符合遵纪守法、属地身份、学历要求、普通话水平、考试要求和身心素质等六项认定条件。全部申请材料(信息)须在有效期限内。提交的材料(信息)如与事实不符,申请人应承担相应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

   一、遵纪守法

  【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1.根据《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第十二条第二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取得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教师资格准入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应当不予认定。已经认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材料】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信息由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集中核查。申请人在网上申报阶段授权准入查询,完成《个人承诺书》电子签名,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

  电子证件照要求:

  1.本人近6个月内的照片,应与粘贴到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2.照片文件应为JPEG格式;

  3.照片文件应小于19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

  4.照片文件应是24位RGB真彩色,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画图,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调整像素应锁定纵横比,确保照片无明显畸变;

  5.照片必须显示申请人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肩膀以下不得出现,不得侧身;

  6.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背景无边框(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申请人请勿穿着白色服装;

  7.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处理软件仅限使用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照片必须图象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

  8.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中不得有阴影;

  9.如需修改,请点击已传照片,重新上传;

  10.照片审核不合格的,材料确认不通过,并留言提示重传。

  照片样张:

  二、属地身份

 【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具备下列一种或多种属地身份:

  1.户籍属于湘潭县、韶山市、雨湖区(含湘潭经开区)或岳塘区(含湘潭高新区)行政区域的人员。

  2.驻潭高校在读学生。

  3.居住地住址(凭居住证)或驻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地址属于湘潭县、韶山市、雨湖区(含湘潭经开区)或岳塘区(含湘潭高新区)行政区域的人员;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

  【材料】在材料确认阶段,仅限申请人按湘潭属地身份上传①湘潭户籍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②驻潭高校在读学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湘潭居民的居住证双面(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④驻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证明、⑤来潭的港澳台居民相关通行证双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五种材料之一。

  三、学历要求

 【条件】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材料】在网上申报阶段,申请人的学历经系统核验通过的,不需上传;核验不成功的,仅限在材料确认阶段上传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四种材料之一。

  注:

  1.学历条件项不受理学籍材料。

  2.“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3.“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

  4.“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四、普通话水平

  【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材料】在网上申报阶段,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经系统核验通过的不需上传;核验不成功的,仅限在材料确认阶段上传①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普通话证书查询结果页、②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内页等两种材料之一。

  五、考试要求

  【条件】应当参加教育部规定的考试、考核并达到相应要求。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须与考试合格证明或能力证书一致。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就读高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经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材料】此项条件不受理材料提交,必须在网上申报阶段经系统核验通过,否则申报无效。

  六、身心素质

  【条件】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果当年有效。

  【材料】申请人在当批次网上申报阶段截止前,按体检安排(见附件2)自行完成体检,《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材料由指定体检医院集中转送湘潭市教育局。

 

 

 

  附件2

  湘潭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事项

  一、体检安排

  湘潭市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体检安排如下:

体检医院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

湘潭市中医医院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

体检地址

雨湖区大湖北路38号

行政一楼健康管理科

雨湖区人民路238号

老门诊四楼治未病中心

雨湖区北二环路10号

综合门诊楼一楼体检中心

联系方式

0731—52705335

0731—55519319

0731—52875090

体检时间

2023年6月30日前的工作日,上午7:30—11:00

(申请人应在当批次网上申报阶段截止前完成体检)

  二、注意事项

  1.预约分流

  为错峰分流,建议申请人提前电话预约。

  2.体检医嘱

  申请人应在体检前一天保持正常饮食,不要饮酒,不暴饮暴食,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清晨空腹禁食水,不化妆,不佩戴贵重饰品,穿着宽松衣服,可佩戴口罩。

  3.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现场刷卡验证。为减少在医院填表的时间,建议由申请人事先下载打印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x,粘好一张本人证件照(与后续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电子证件照同底版同要求),用输入法录入或工整填好姓名、性别、婚否、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最高学历、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住所及通讯地址、申请资格种类、既往病史及受检者签名、家族病史等14项内容,在页脚空白处注明本人手机号码。

  4.体检结论

  申请人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表交工作人员验收后即可离开。请申请人保留体检发票,以便查询。如体检结论异常,由体检医院通知解释,仅可按医嘱复查一次;体检结论合格的,不另行通知,体检表由医院集中转送本认定机构,不需本人领取。

  5.体检纪律

  如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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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及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必须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学、信息科技、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二、招聘计划

国家“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如下:

2024年我市国家“特岗计划”指标310名。安排在贵安新区、观山湖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学前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支持退役军人。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部门确定。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贵安新区、各区(市、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操作细则、《招聘一览表》须在本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平台上及时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2)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5月30日9: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如愿意调剂岗位的,可在“是否同意调剂”选项选择相应的内容。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贵安新区、各区(市、县)须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2024年6月2日至6月5日。

2.“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招聘前必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留存)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试卷、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4年6月13日至6月15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等14个学科。美术、音乐、舞蹈考艺术科目。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报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招聘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公示期内到报考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考生。请应聘人员关注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网站,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面试在2024年7月1日前完成。

2.面试要求: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要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最低笔试分数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发布通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规定的其他排序条件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组织本地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设岗县规定的其他排序条件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七)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要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贵安新区、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4年7月20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将新招聘教师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报到时间具体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确定并通知。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同级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实施“特岗计划”的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贵安新区、各区(市、县)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工作要求

(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寻求支持。各相关单位要在试卷运输保存、资格审查、考务组织等方面通力合作。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确保招聘各项工作平安、稳定、有序进行。

(二)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严格落实线下入职审查和线上准入查询制度。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四)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贵安新区、各区(市、县)于2024年8月3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4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五)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成果和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要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七)市、区(县)两级有关部门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服务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区(市、县),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区(市、县)下一年度不再列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

(八)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报考地教育行政部门电话咨询。

(九)咨询电话

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0851-88908328

观山湖区教育局:0851-84119002

乌当区教育局:0851-86410212

白云区教育局:0851-84607704

花溪区教育局:0851-83155059

清镇市教育局:0851-82522296

修文县教育局:0851-82371552、0851-82373722

息烽县教育局:0851-87728975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贵安新区、各区(市、县)2024年“特岗计划”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贵阳市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操作方案链接各区(市、县)指定网站网址及咨询(监督)电话.xlsx

浙江衢州市柯城区2024面向浙江省选拔优秀中小学教师6人公告

为加强柯城区优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主城区教育优势,创设名优特师最优成长环境。经研究,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选拔优秀中小学教师合计6名。现就有关公开选拔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选拔面向全省范围内在编在岗优秀中小学教师,试用期(见习期)内和未满当地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教师除外。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敬业爱岗,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乐于奉献,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强;近三年岗位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4.申报学科与现任教学科相符,相应学科教学时间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时间计算截止为2024年9月1日);

5.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6.除符合1-5款条件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正高级教师或省功勋教师或省特级教师或国内知名教育专家,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2)市级及以上名师或名校长或名班主任,或县(区)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或省级教坛新秀,或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3)地市级教坛新秀,或县(区)级名师,或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县(区)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由教育行政部门(含业务部门)组织,下同],或县(区)级及以上青年拔尖人才,或具有副高职称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4)县(区)级教坛新秀,或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说课比赛或学科素养大赛获县(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县(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注:上述各类荣誉和获奖情况以柯城区教育局认定为准。聘用后,相应教师若符合柯城区《关于深化实施“聚智柯城”人才工程推动柯城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区委发2021〕1号)文件中的人才要求,任期内将给予相应的人才奖励津贴补助等。

三、学科及选拔人数

视报名对象情况,可对选拔指标数适当调剂。高中教师(不包含职高教师)也可申报相应学科岗位。

四、选拔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日。

2.报名地点:柯城区教育局四楼组织人事科414办公室,地址:衢州市紫荆东路81号,联系电话:0570-3026894、3032638,联系人:王老师。

3.报名材料:现场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历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1份。

无法到现场报名者可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柯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或将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后合并至同一个PDF文件中发送至446404662@qq.com邮箱。邮编:324000,邮寄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衢州市紫荆东路81号),收件人:王老师。

五、资格审查

柯城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且通过比选后方可参加考核环节。通过邮寄报名或网上报名的外地报名对象在参加考核当天应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至区教育局审查。参加考核对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不另行发放准考证,报名对象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核。

六、考核方式及时间

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的为准。

2.考核方式:

(1)根据报名对象综合业绩,由初评专家组确定考核对象。正高级职称、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国家知名教育专家、市级及以上名师或名校长、县(区)级及以上拔尖人才、省级教坛新秀、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所申报学科)获得者采用直接面谈的方式考核;其他类别的对象采用试教(无学生)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考核。

(2)试教(无学生)和现场答辩方式:现场考核总时长为20分钟,提前40分钟备课,备课后先进行15分钟试教(试教内容为选拔学科课程),后进行现场5分钟答辩时间。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考核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

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由柯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得列入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拔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选拔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育局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3.经录用的教师,需与所聘学校签订5年及以上的服务期。

4.本次选拔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 3032311。

5.本公告由柯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如有涉及个人相关问题的,可先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70-3026894;3032638。

相关公告发布网址:

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https://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767960/index.html)

附件:2024年衢州市柯城区面向浙江省公开选拔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

江西南昌市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我站将于6月17日-21日组织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社会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6月3日10:00-17:00,本次报名限报2500人,每日测试名额500人,额满即止。

2.报名流程:应试人通过谷歌浏览器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官网(bm.cltt.org),在首页右上角注册并登录—报名入口“江西”—我要报名—“南昌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核对考生信息—暂未开通在线报名缴费—完成报名。

三、缴费时间及流程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将在6月5日前收到手机短信缴款码,考生须在6月5日17:00内使用“普通话测试缴款码”在“支付宝-缴款码付款”中进行缴费,逾期缴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缴款码短信可能会被手机防骚扰功能拦截,没有收到缴款码短信的考生请查找手机的拦截信息。

应试人完成缴费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如本人弃考或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不得退款(注:本次测试为社会人员专场,测试费50元/人)。缴款流程如下:

1.查看手机短信来自江西省财政厅的缴款码。短信通知内容:20位数字,由“360”开头组成,【江西财政系统】xxx请凭缴款码360xxxxxxxxxxxxxxxxx,通过赣服通或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核缴非税交费共计50元。

2.点击进入“支付宝”搜索“缴款码付款”进入“缴款码付款-南昌市”,输入本人手机短信中的“缴款码”数字。

3.核对信息进行缴费,点击“我已缴费”可以看到测试费发票。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请在6月12日开始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官网(bm.cltt.org)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省份即可打印准考证。

五、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考生具体测试日期以考生自行打印的准考证时间为准。

2.测试地点:南昌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东湖区南京西路166号南昌市育新学校南京西路校区综合楼三楼)

六、测试成绩查询

测试成绩将在本批次测试结束后约30个工作日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官网(bm.cltt.org)查询成绩。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考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和微信小程序获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纸质证书领取

需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纸质证书的应试人,登录“南昌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c.gov.cn/),在首页末端点击“普通话水平测试”查看领取全国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公告,可在规定的时间到站领取。如错过本批次领证的时间,可在下一批次公告的时间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保管期限为1年,之后销毁,不再补发。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测试只安排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应试人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报。本站不受理集体报名,也从不委托其他社会机构代报名、代收费。

2.应试人网上报名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应试人填写信息错误不能参加测试,应试人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应试人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日期和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前往测试地点参加现场测试。

4.从2023年4月开始,普通话测试流程取消备测环节,请应试人提前做好备测练习。

5.《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已于2023年8月发布、出版,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同步启用依此命制的试卷库。

6.应试人报名信息将在系统中保留至本次考试结束,凡在本站报名的应试人,本批次测试任务结束前不能参加其他普通话测试站的报名,请认真仔细阅读报名测试有关事项,谨慎填报。

南昌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年5月20日

江西抚州市2024年社会人员第二次普通话测试时间安排的公告

一、报名对象

依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的规定,取消测试工作“属地管理”的规定,考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

本公告所指社会人员指抚州市普通话测试站设立的测试点管辖以外的人员。设立测试点的学校如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建议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测试。

二、报名方式

1.从支付宝进入“赣服通”(请不要在微信小程序中进入),在页面左上角将“地址”切换成“抚州”,在“赣服通”中搜索进入“普通话测试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考生不再需要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中填入信息。

2.本站将在后台进行审核,考生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在本程序“办件状态”中查看审核结果。

3.根据每批次测试规定的“缴款码发送时间”,考生在本程序“缴款码信息”中查看本人的“缴款码”,按照当前页面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支付宝“缴款码付款”中缴费,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缴费前,可以自行在首页选择“撤销报名”;考生缴费后,视为完成报名,无退款渠道,请各位考生慎重选择。

4.根据每批次测试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时间”,考生在赣服通“普通话测试报名”小程序中自行打印准考证。

5.其他相关信息均会在此小程序中公告,请考生予以高度关注。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5月24日-5月31日;

缴款码发送时间:6月6日-6月8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13日-6月15日;

测试时间:6月16日。

四、测试地点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有变化以当次测试公告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上传的照片必须为证件照,白色底色,宽高比为3:4,像素为390*567,杜绝生活照、大头照、带边框照、纸质照片翻拍照、削脑袋照、着白色衣服照等。如不符合规定,本站有权取消该考生测试资格。

(二)在规定时间内按当次测试公告公布的时间安排提交信息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三)考生仔细核对自行上传的考试信息,提交后所有信息不可更改,考生只能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四)2024年1月1日后,测试内容为《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朗读作品总数由60篇调整为50篇,31篇为新选用作品;“命题说话”话题总数由30则增至50则,新研制话题22则;《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语文出版社出版)为其辅助用书。

(五)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以内可以在赣服通“普通话测试报名”小程序中查寻。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证书实行免费寄送,请考生报名时准确填入寄件信息,否则造成证书遗失等后果责任自负。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1日

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2024年6月测试计划

一、报名

(一)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https://bm.cltt.org/#/index”进入。

(二)收费标准: 中学生:15元/人次;大中专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应接受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注册: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上传资料: 学生上传有效学生证信息页;教师上传教师资格证信息页或工作证明;其他人员上传身份证照片页。

4.信息审核:考生报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网站查看信息审核结果。

5.费用缴纳方式:通过“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的缴费链接缴纳。

6.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按时打印并认真阅读。

7.查询成绩: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8.测试内容: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第一批次(1400人次)

第二批次(1400人次)

报名日期

5月29日上午10:00开始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报名日期

6月8日上午10:00开始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缴费时间

6月3日至6月4日

缴费时间

6月15日至6月18月

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6日至测试前一天

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20日至测试前一天

测试日期

6月7日

6月14日

测试日期

6月21日

6月28日

三、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六盘水路41号启林创客小镇B栋5楼。

四、郑重提醒

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切勿点击不明来历“网络链接”,切勿扫描关注不明来历“二维码”等,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咨询电话:0851-85813374

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24年5月27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测试点

2024-05-29

2024-06-01

1400人

2

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测试点

2024-06-08

2024-06-14

1400人

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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