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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2023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21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北海市2023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216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中小学(含中职类学校和幼儿园)用人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计划使用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日至2005年5月3日期间出生)。

  报考乡村学校岗位的,年龄统一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

  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以上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3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3年5月3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5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资格证件,要求在2023年5月3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5月3日8:30至5月9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明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2.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5月3日8:30至5月10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5月3日8:30至5月9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5月3日8:30至5月11日12: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但需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于5月18日至5月19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北海市教育局(广东南路117号)504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岗位改报

  计划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人数达不到1:3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3年5月13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2023年5月13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原支付渠道退还报名费)。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5月17日8:30-5月20日10:00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0779-3200692)。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包括《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的50%分值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0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2023年5月下旬起,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可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北海市教育局党组划定,并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北海人才网、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但对个别确需当年补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市教育局同意,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1:2及以上比例开考。两年内多次招聘并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或者入围面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达到本次考试全部实考两科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岗位,确需当年补缺,经招聘单位申请,市教育局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1:1比例开考。

  乡村学校招聘岗位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没有面试人选入围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北海人才网、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公布。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大专学历人员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提交的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如因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下旬-6月上旬。

  2.发布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北海人才网、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资格复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需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中职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教材处理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具体面试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统一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北海人才网、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上述其他个人信息的,按扣5分处理。

  7.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值为100分,达到面试满分值60%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或面试缺考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市人社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市教育局于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北海人才网公布所有入围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即笔试+面试成绩)。

  8.总成绩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中职教师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后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人社局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二)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本次招聘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北海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无异议后,经北海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五)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受聘人员管理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

  报考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的新招聘人员,按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 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岗位设置。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师控制数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二)岗位聘任。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三)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按事业单位人员标准落实相关保险待遇。

  (四)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暂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其他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教育系统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同时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北海市纪委监察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9-3200237。

  附件1.2023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拨打岗位计划表中相应招聘单位电话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电话。

  市教育局:0779-3200219。

 

 

                                北海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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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简章

为促进岚山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招聘20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高中教师岗位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2024年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获得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幼儿园教师岗位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语文学科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岚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5月18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初审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根据招聘行程,到招聘现场报名并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西篮球场

后续是否新增招聘站点将视招聘情况而定,请及时关注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http://www.rzlanshan.gov.cn/)。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4.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毕业生提供奖励证明(原件、复印件);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2),应聘人员可登录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下载。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有异议,以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为准。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高中教师岗位按资格审查通过后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资格审查结束后,如招聘岗位通过应聘人数过多,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增加初试环节,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资格审查结果在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各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网站,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高中教师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1.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行为表现等方面内容。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学段通用教材,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或笔试范围。

高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幼儿园教师岗位参加笔试。笔试只考一科,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笔试不区分岗位类别,主要考察履职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组织。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体检范围的,须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五)公示和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

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咨询电话:0633-2611227

招聘网站: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http://www.rzlanshan.gov.cn/)

 

附件:1.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

2.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中共日照市岚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

附件1.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山东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校医简章

为满足高新区中小学教职工需求,拟进行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校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取得);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中小学校医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5.所学专业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检验、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类、中药学类、护理学;

6.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注意事项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现有在编教职工、同工同酬教职工不在报考范围之内。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编外教职工190名,具体岗位、人数等要求见《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校医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打印准考证

(一)个人报名

报  名  时  间:2024年5月19日9:00—5月21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4年5月19日9:00—5月22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招聘网站:https://jctpsh2024.zhaopin.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以通过《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校医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上传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2.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就业推荐表以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未要求提供学位证书的可不提供);

3.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4.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或照片;

5.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照片。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招聘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网址:https://jctpsh2024.zhaopin.com)。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测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校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4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选。比例达不到1∶4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笔试环节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综合测试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综合测试通知书,未按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因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或综合测试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综合测试人选在资格复审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以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要求提供学位证书的可不提供);

3.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5.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三)综合测试

具体综合测试时间、地点详见综合测试通知书。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综合测试采用试讲、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报考校医岗位的,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综合测试设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综合测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4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占6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并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人员重新组织综合测试,并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可登录招聘网站https://jctpsh2024.zhaopin.com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进展情况,可先体检后考察,或同时进行。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考察时需提供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思想鉴定材料和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innovation.ji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录用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二)后备人选

本次招聘聘用工作结束后,除已被学校聘用人选外,在综合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作为后备人选,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学校因工作需要另行聘用教师的,经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1:4的比例,从所需学段、学科后备人选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测试人选,经综合测试、体检合格并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录用。   

七、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编外教职工,工资待遇参照新录用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校医,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因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招聘网站https://jctpsh2024.zhaopin.com公告,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等情况,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计划,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权。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88871583、18963070395、

18963437329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0531—8887132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963498173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0-5:00拨打。

附件1: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校医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   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校医应聘须知.pdf

附件3: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校医报名登记表.pdf

附件4:诚信承诺书.pdf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教育文体部 

2024年5月14日

浙江工业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4年诚聘初中语文、英语教师(非事业)

浙江工业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是隶属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诚聘初中语文、初中英语优秀教师(非事业),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二、应聘方式

1.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zgdfs56331900@126.com。

2.面试后择优录取。

三、薪资待遇

1.提供住宿

2.薪资待遇面谈

四、其他说明

联系方式:(0571)5633190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杨梅山路388号

联系人:陈老师

热忱欢迎您的加盟!

浙江义乌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20224年招聘公告

关于我们

义乌市实验幼儿园创建于2006年9月,位于宾王商贸区五街169号,是浙江省一级幼儿园。幼儿园先后被评为“全国陶艺教育先进集体”、“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先进教研组”、“浙江省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办园十多年以来,在社会各界享有一定的声誉。

2024年,义乌市实验幼儿园成立教育集团,江山雲起幼儿园(分园)将于今年9月启动,位于江滨北路与赵宅路交叉口,按照省一级要求建设,由总园义乌市实验幼儿园管理。

岗位招聘

现幼儿园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诚聘幼儿教师、保育员、厨工、厨师、保健医生、保安若干位。

岗位要求:热爱幼教事业,喜欢孩子,有强烈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幼儿教师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学前教育或相关特色专业毕业优先录用。

保育员

年龄在5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或有保育员上岗证的优先录用。

保健医生

年龄在5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保健医生专业技能及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厨师、厨工

厨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厨工年龄在50周岁以下,勤劳踏实肯干,有食堂工作经验者或有厨师上岗证优先录用。

保安

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保安证、健康证,有学校保安工作经验优先。

薪资待遇

1.试用期为1个月,若胜任工作的,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

2.教师职称评定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3.具体工资待遇面议。

招聘方式

★网上预登记报名

扫描二维码如实填写您的信息进行预登记报名。

1.所填信息必须属实,如有不实,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根据报名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电话通知进行现场面试(教师),或者面谈(其他人员)。

3.教师现场应聘请随带: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证、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咨询电话:15268650506(蒋老师)

13732402987(胡老师)

龙港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浙江省龙港中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龙港市科技高中)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层次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更好地培养拔尖人才,打造龙港教育质量新高地,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学科竞赛教练、骨干教师等共22名(不含非编学科竞赛教练),其中高中数学学科竞赛教练2名;高中物理学科竞赛教练2名;高中化学学科竞赛教练2名;高中生物学科竞赛教练2名。特级教师、学科竞赛教练及骨干教师计划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学科竞赛教练,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1)担任本学科竞赛教学的高级教师,近5年辅导学生参加国家集训队、入选冬(夏)令营或者获得奥赛省金牌(一等奖)、国家银牌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高中或大学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奥赛全国决赛并获一等奖。

(三)骨干教师

在职教师,荣获省教坛新秀、设区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县(市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县(市、区)教坛新秀(限温州市内),或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开始报名,截止至2024年6月7日。

2.报名材料及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材料制作成PDF格式文档,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职称+毕业学校(PDF格式),具体见附件1、2。报名材料上传邮箱:lgsshsyjzp2@163.com

(二)资格审核和面谈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人员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谈,通过资格审核和面谈的人员确定为拟参加综合考核对象。

(三)综合考核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成立招引工作评审专家组,统一组织择优遴选。

综合考核内容为面试答辩、业务测试和上课考核三项。

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骨干教师:面试答辩和上课考核。

竞赛教练:面试答辩和业务测试(学科知识能力测试、讲题)。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引进人员与龙港中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6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招引前引进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的,可按规定交流至本市其他学校工作。提前离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享受待遇

(一)薪资待遇。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和学科竞赛教练的薪资待遇可以商议后,报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事一议。其他人才原则上按照《龙港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二)职称聘任。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职称聘任按相关规定予以聘任。

(三)家属安排。若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交流到相应的工作单位。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享受人才优待政策。

(四)人才待遇。

①配售配租住房。以最新《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为准,向符合条件的A类人才赠送一套141m²-190m²配售型人才住房;向符合条件的BC类、DE类、F1类人才,分别配售140m²、120m²、90m²人才住房,购房价格分别为备案价的50%、60%、70%, 向ABC类人才免费配租120m²人才住房;向符合条件的DE类、F类人才分别配租90m²、40m²人才住房,租金为评估价的30%, 累计不超过5年。AB类人才可全额申请公积金贷款,CD类和博士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可上浮50%。具体根据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办法和配套细则实施。

②租房补贴。以最新《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为准,向全职引进,目前无住房的人才发放租房补贴,A类人才“一事一议”,BC类、DE类、F类人才分别按每人每年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标准发放,累计不超过5年。

③对新全职引进的第一、二、三类人才,经考核合格,分别给予人才安家补助15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五)引进的非编人才待遇:参照《龙港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第8页第3点“柔性人才”的待遇,每年将给予30万元至150万元服务经费(不再享受配售住房优惠待遇)。特别优秀的可采用“一事一议”办法。

(六)为优秀青年教师搭建名师培养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学历提升、海外研学、名校跟岗研修、短期集中研修等项目。

五、其他说明

(一)引进优秀教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如人事关系调转确有难度的,经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辞职后,由市委组织部、市社会事业局负责重新建立人事关系。

(二)对民办学校经同级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的原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通过人才考核及招引程序,予以全职招引进到我市公办学校工作,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同等人才优惠政策。

(三)新拟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

(四)报名者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引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学科竞赛教练教师资格证书最晚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本次招引未尽事宜,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会同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 0577-59911863

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72

附件:

附件1龙港市2024年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目录.docx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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