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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现场确认地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现场确认地点

湖北省201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
考区代码 考区名称 现场确认点 咨询电话
4246 武汉市武昌(华师传媒) 华中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特一号) 81979072
4248 武汉市汉口(市一商校) 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汉口江汉北路106号) 85736311
4202 黄石市 湖北师范学院教务处1116室(教育大楼) 0714-6538752
4203 十堰市 十堰市教育局附一楼招生考试服务部(北京北路72号) 0719-8672086
4205 宜昌市 宜昌市教育局大楼2楼203室(体育场路27号) 0717-6441534
4206 襄阳市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科(襄城环城西路57号) 0710-3537809
4207 鄂州市 鄂州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报名大厅(滨湖南路60号) 0711-3386011
4208 荆门市 荆门市招生考试局306(室)(掇刀区虎牙关大道56号) 0724-2441986
4209 孝感市 孝感市教育局12楼自考办(孝感市交通西路266号) 0712-2327290
4210 荆州市 荆州市教育局附楼二楼(荆州区学苑路5号) 0716-8027968
4211 黄冈市 黄冈市教育局一楼大厅(黄冈市赤壁大道83号) 0713—8393359
4212 咸宁市 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2楼 0715-8271716
4213 随州市 随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0722-3590598
4228 恩施州 恩施州招生办公室(恩施市清江东路8号) 0718-8222066
4294 仙桃市 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二楼大厅(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58号进贤楼) 0728-3320620
4295 潜江市 招生办公室综合考试科 0728—6230519
4296 天门市 天门市招生考试院(钟惺大道35号教育局一楼) 0728-5342051
4250 江汉大学 江汉大学教育学院J04A106(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84227061-202
4251 武昌理工学院 武昌理工学院非专业素质教育学院一楼大厅四号窗口 81652184
4252 武汉大学考试中心 武汉大学考试中心(武汉大学校内梅园2路) 68752843
4253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67868936
4254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行政楼233室 87943560
4255 湖北工业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教务处(科技楼104) 59750116
4256 湖北大学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 88662667
4257 武汉体育学院 武汉体育学院就业办公室(行政楼119) 87191565
4258 汉口学院 汉口学院继教楼101办公室 594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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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

准备报名普通话水平测试的

小伙伴们请注意: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6月面向社会测试安排来了!

测试日期及报考时间
报名流程
01网上报名

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进入网站先注册后报名(请填写工作单位或学校名称,无单位的请填写居住地信息)。

02网上缴费

请考生按时完成缴费,考点对没缴费的考生按删除处理,(珠海市内全日制在校生收费25元/次,社会人员及非珠海市在读学生收费50元/次)。

缴费网址:http://ggzf.czt.gd.gov.cn/mobile/#/home 

请考生按时完成缴费,缴费流程: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缴费二维码或打开网址进入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点击“其他”栏选择身份证号或手机号码,查询信息点击确认支付。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无论退考或缺考,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03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于考前三天上网打印准考证,参加测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提交资料及测试须知
资料提交(网报)
✦ 社会人员:上传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 在珠海市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上传学生证原件或在读证明。
测试须知

✍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于报到时间前15分钟到珠海开放大学教学楼七楼签到,迟到15分钟按缺考处理。

✍ 考生进场须佩戴口罩。

✍ 考试严禁作弊及代考,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测试成绩及一年内的应试资格。

✍ 成绩发布时间为考试后40天内,证书领取的通知请关注“珠海开放大学”微信公众号。

温馨提示:根据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新规程要求,从2023年4月1日起,普通话测试已取消备考环节。

测试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珠海开放大学教学楼七楼)
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万柏林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为太原市万柏林区公开招聘教师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教师40人,具体岗位条件及名额见《太原市万柏林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7日期间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3.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学科代码、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4.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到2024年5月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

6.所有岗位均要求报考者具有教师资格证,且报考者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应与岗位要求的学科学段一致;同学科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向下融通。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出具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和学位证明(注明专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余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前取得。

(三)其他条件要求

其他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上述招聘条件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t.shanxi.gov.cn)和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xtywbl.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后,其他相关事宜及后续通知、公告等将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报名网站(wbl2024.tyzkpt.com)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相关链接或招聘报名网站登录招考平台报名。

网上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2024年6月7日17:00,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研究生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注明所学专业(研究方向)。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信息或材料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有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为确保顺利报名,建议报考者不要使用手机报名,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的计算机,并使用360安全浏览器进行报名操作。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2024年6月7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6月7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建议报考者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3.缴纳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9日24:00。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试费50元。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脱贫不稳定户家庭人员、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按正常缴费流程完成报名,并于2024年6月11日前到万柏林区人社局307室(太原市万柏林区众纺路6号)办理退费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脱贫不稳定户家庭人员、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员提供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考试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核减相应的岗位名额,如岗位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被取消的,招聘名额及报考者一同并入《岗位一览表》所注明的岗位,不再改报;一般性岗位被取消的,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且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打印准考证时间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开始打印准考证后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报考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笔试内容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试卷内容包括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公共部分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等,专业部分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3.阅卷过程中,将对笔试试卷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发现雷同试卷的取消笔试成绩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成绩查询

报考者根据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成绩查询公告,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以后各个环节均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以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的信息为准。

资格复审时,主要对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应尽早提出放弃面试申明,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诚信承诺书,无故放弃面试将按有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相关事项以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的信息为准。

2.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内容;

(2)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3.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八)审批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工作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在万柏林区的服务期为五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区。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4.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5.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6.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电话

网络报名操作相关问题:13934222521

岗位资格条件和用人单位相关问题:0351-6182399

其他问题:0351-2358185

监督电话:0351-2781959

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报考者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招聘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担。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太原市万柏林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太原市万柏林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太原市万柏林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7日

浙江温州市2024年6月下旬普通话水平测试预报名通知

本页面报名测试时间: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报名分上下午场,请选择,提交后不能调换。报名成功后6月5日左右会收到手机缴费短信,缴费成功后,测试前5个工作日在本微信公众号公布测试名单(具体测试时间和准考证号码)。

测试地点:温州市普通话测试中心(温州市瓯海区三茶路268号,温州市啸秋中学边)。测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开始时间5月29日上午9:30。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四章第十二条规定:“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已参加测试成绩尚未公布的考生,请不要报名,无法进入测试流程。  

5月29日9:30点发布

上午测试扫下面二维码

下午测试扫下面二维码

提醒:1.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测试内容特别是朗诵篇目和说话题有较大变化。请考生关注。
2.每批次报名、上下午报名均有限额,如每批次报名额满,请选择其它批次。温州普通话测试中心每月(除寒暑假外)定期发布测试批次,请耐心等待!
上班时间咨询电话:0577-88290536

 

陕西延安吴起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教师队伍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吴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2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吴起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吴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qx.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吴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qx.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08:00至2024年6月5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3日08:00至2024年6月6日18:00。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时间为2024年6月3日08:00至2024年6月7日18:00。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吴起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考务费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6月12日08:00至6月14日18:00从吴起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必备凭证,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存。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6月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吴起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4)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本次招聘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 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吴起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递 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分为文科(语文、英语、思政、历史、地理)和理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两个组。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微型课的形式,微型课讲课时间为10分钟/人,备课时间为30分钟/人。面试所用教材全部为吴起高级中学高一年级现用教材。上课不安排学生,考生直接面对考官授课,考生自主展示,面试教室不提供多媒体设备。重点考查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吴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吴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人员名单同时报县网信中心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对递补人员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吴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吴起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有关规定,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随时关注吴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qx.gov.cn/)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3.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吴起县人社局:0911-8390693 0911-8390700

吴起县教育科技体育局:0911-8390899

附件:2024年吴起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浙江温州市洞头区2024年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洞教政〔2019〕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愿意服从分配。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户籍资格等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6日–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一楼(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1号)。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面)、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等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的家庭电话、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洞头区教育局政工科(联系电话0577-63482326)。

5.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考生弃权的,记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希望广大考生诚信报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6.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考生需在教育局发出缴费通知的两天内完成缴费,逾期缴费的,视为弃权。

7.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代码为105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将纳入104岗位招聘计划,原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一并纳入104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方式

(一)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6月29日上午 9:00—11:00

考试地点:洞头区实验小学(海虹路2号)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和教育基础等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

代码为101-103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名对象入围面试;岗位报名人数少于10人(含10人)的不淘汰,均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

代码为104-108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名对象进入技能考核;岗位报名人数少于10人(含10人)的不淘汰,均进入技能考核。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技能考核。

(二)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初中体育、小学体育、初中心理健康、中职电子商务和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104–108)笔试结束后,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为相应专业技能。具体考核安排通知,将于2024年7月20日前挂洞头区政府网公告栏中,请考生自行查收。

代码为104-108的岗位按笔试40%+技能考核60%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名对象入围面试。如遇最后一名折合成绩相同以技能考核成绩优先。

(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的形式,准备45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教学过程与方法、教学效果、综合素养等。

所有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安排通知将于2024年7月27日前挂洞头区政府网公告栏中,请考生自行查收,不再另行通知。

五、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1.代码101—103的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代码104—108的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60%)×40%+面试成绩×60%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技能考核分数高者优先;如技能考核成绩仍相同,将加试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考察要求参照招录公务员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洞头区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若在体检、考察、拟聘用中发现不宜聘用或自愿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相关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聘用:

1.面试成绩未达75分的;

2.在考试中作弊的。

(二)报考学前岗位(岗位代码108)含有大门幼儿园、鹿西幼儿园2名,须在大门幼儿园、鹿西幼儿园连续服务6年后才能申请流动。原则上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志愿选择。

(三)2024年8月10日前,拟聘用人员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学科规定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户籍的落户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1日),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五)聘用人员在洞头区服务年限,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任(交流)办法><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离本区积分管理实施细则>通知》(洞组发〔2021〕1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前教育岗位聘用后,人员性质为雇员制(劳动合同制),管理方式和福利待遇按《温州市洞头区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雇员制教师管理实施方案》(洞政办发〔2021〕36号)执行。

咨询电话:0577-63482326

附件:1. 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2. 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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