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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高新区2023面向全省选调中小学在编教师1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南昌高新区2023面向全省选调中小学在编教师15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南昌高新区教育发展步伐,结合我区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通过面向全省选调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高新区学有高新、拼争一流的目标,实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选拔更为优秀的教育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省选调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150名(南昌高新区在编教师不在选调范围之内),具体学科岗位见附件1。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江西省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的中小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统一招聘教师入职体检标准》。

  4.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

  5.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层次及申报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6.具有5年以上教龄,且在现所在学校任教已满服务期,同时需现学校同意报考,并对本次诚信报考做出承诺。

  7.入职以来教师师德考核获得过一次优秀;

  8.业绩条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以下业绩材料中至少获得其中一项即可。如取得学历为非全日制本科的,除至少获得以下其中一项外,还必须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成果奖。

  ①近五年教师年度专业技术考核获得过一次优秀;

  ②近五年获得县区以上(含县区级)荣誉称号(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师德标兵等);

  ③任教以来获得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公开教学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聘考试: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4.2006年1月以后未通过公开招考方式进入的在编教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岗位

  根据南昌高新区区属学校教师的学科需求,按最终入围者学科的面试分数高低进行择岗。

  六、选调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择岗、公示、办理调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10:30—2023年5月19日下午15:00。

  (1)报考人员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进入《南昌高新区202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中小学在编教师的公告》,点击“报名入口”注册、报名。

  2.报名要求: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①《南昌高新区2023年面向全省选调在编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

  ③师德考核证明、年度考核证明、荣誉表彰等其它相关教育教学成果材料;

  ④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⑤同意报告证明(附件4)。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②面试内容:统一采用无生试讲(片段)及回答相关教育教学(专业)问题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分钟(无生试讲12分钟+回答问题8分钟)。

  ③岗位开考比例为2:1(如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调整的,另行公告)。

  ④考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名(若末位并列,则根据学历高、教龄长、职称高、确定排名顺序)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名单。

  (四)资格复审与考核

  拟聘人员入围后,对其相关资格、表现等情况进行现场复审、考核,同时对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等进行现场确认,发现有违诚信报考者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递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待定

  预录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检查方法》执行,因体检不通过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递补。

  (六)政审

  政审时间:待定

  对拟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因政治审查不通过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递补。

  (七)选岗

  按最终入围者学科的面试分数高低进行择岗、因择岗环节放弃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若同岗位同分并列,则根据学历高、教龄长、职称高、确定排名顺序。)

  (八)公示

  拟调人员名单在南昌高新人才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产生的岗位空缺不递补。

  (九)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拟聘人员,名单经提交工委会研究通过后,分配至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及实施相关待遇。

  所有选调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均按照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通过本次选调入职的老师,暂不享受南昌高新区名师引进绩效考核奖励政策,入职后取得相应学术称号,则按《南昌高新区名师引育办法》执行相关政策。

  七、其他事项

  此次南昌高新面向全省选调中小学在编教师为高新区自主招聘,解释权归南昌高新区2023年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791-88161057、88161032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1-83867339、83808921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附件1:南昌高新区2023年面向全省选调中小学在编教师岗位明细表
  附件2:南昌高新区202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在编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附件3:南昌高新区2023年面向全省选调中小学在编教师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南昌高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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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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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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