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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永林新田县2023年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永林新田县2023年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5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永州市潇湘人才行动计划》,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结合我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本次引进人才为新田县第二中学、新田县职业中专急需紧缺人才。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相应层次学位),具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即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本次引进人才相关资格条件及要求具体以《新田县2023年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为准。

  二、引进计划和岗位信息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计18个岗位,3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新田县2023年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6.已纳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已与县属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

  7.在我县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和进入录用公示阶段后放弃未满两年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 <!–[if !supportLists]–><!–[endif]–>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5月25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填写《新田县2023年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汇总表》(附件2)《新田县2023年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未认定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发的相应学段和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相关资格证件、1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t4716766@126.com,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0746-4723043。

  2.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40—5:3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新田县教育局大会议室

  3.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所有成功进行了网上报名并通过网络提交了报名资料的考生。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未认定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发的相应学段和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委托他人代理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纳入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对比认定,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弄虚作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方式及内容:

  应聘高中(中职)数学、高中日语、地理职位,中职语文、英语、化学、思政、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位面试方式为试教,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采取先备课后试教的方式。面试内容为所报学段的相关学科我县2023年上期使用的教材内容,高中职位为高一相关学科教材。应聘其他职位的,采取实践操作方式进行。实践操作内容和时间分别为:财会职位内容是技能比赛软件模拟企业财会实务操作,时间150分钟;计算机教师职位内容是数据库和C语言编程,时间60分钟;环保专业职位内容是基础化学、无机化学、环境微生物实验课备课及口述环境专业类实验所需器材、过程、结论等,时间为120分钟;汽修专业职位内容是起动机的检修、盘式车轮制动器的检修和机械拆装,时间为100分钟;家政专业职位内容是母婴护理、病患护理和急救护理,时间为30分钟;社会养老服务专业职位内容是老年护理,时间为30分钟;旅游专业职位内容是:酒店服务和旅游服务,时间为40分钟;电商专业职位内容是excel表格应用和网店直播,时间为90分钟;机电专业职位内容是轴类零件加工,时间为12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数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所有入围体检人选的面试分数须达到72分及以上,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全程监督。体检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组织进行,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综合材料。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县级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后,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未认定教师资格证但提供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待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等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待考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不含委托培养期、规培期、外出挂职锻炼等),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引进对象进行考核,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可解聘(试用期内不享受人才政策待遇)。服务期内,因自己单方面原因违约的,除退还已享受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相关人才待遇外,还需按聘用(劳动)合同拟定事项履行违约责任。

  五、政策待遇

  本次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新田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新委人才〔2017〕2号),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人每月8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人才(含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5000元;“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学历(“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至少有一项符合)每人每月4000元。从试用期满,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的次月开始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5年。除以上情况外,其它学历层次或职称的引进人才不享受生活补贴政策。

  2.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新田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给予5-2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4.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一年的临时性住房。服务期内在新田县购买首套商品房且未享受过新田县人才引进住房优惠政策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人才(含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由县财政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至少有一项符合),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40%,第三年兑现30%,第五年兑现30%(如购房时间与入职时间不一致,则按购房后第一年40%、第三年30%、第五年30%分别兑现)。除以上情况外,其它学历层次或职称的引进人才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5.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政府予以奖励。

  6.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可就近选择学校就读。引进人才因原单位不同意调出造成辞职、辞退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承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给予重新建档,并连续计算工龄。个别引进人才表现突出的,因工作需要,可调任专业对口的主管部门工作。

  7.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新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新田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0746-4716176

  六、其它要求

  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引进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引进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附件1:新田县2023年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

      附件2:新田县2023年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汇总表

      附件3:新田县2023年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

      附件5:2023年全国双一流大学名单及建设学科名单

      附件6:国(境)外部分知名大学名单(100所)

 

 

    中共新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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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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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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